![]()
hi,我是胖胖。
作为一只刍狗,本质上我也是个怕狗人士。
但我不反对别人养狗,只要牵绳,不放出来咬我,不把风险甩给我,这事就跟我没什么关系。
以前身边总有人爱说一句话——那些对宠物百般好的人,要是对自己父母也能这样就好了。
这种廉价的道德指控,在逻辑上根本不互斥。
一个人完全可以既善待动物,也尽心爱自己的父母。
非要把两者对立起来,无非是举着道德绑架的棒子,替自己的观念站台罢了。
很多时候,所谓的看不顺眼,不过是在别人的人生里,照见了自己的不安。
非要指指点点,吹皱一池春水,说到底一句话就够了——关你屁事。
有很多事,只要承认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各自的行为边界与选择自由,本就可以不必多管。
所以,我是怕狗。
但比起狗,我更怕那些总爱站在所谓天地、道德立场上,对着别人狂吠、攻讦的汪。
刷到这样一则新闻:
![]()
1月20日,有上海网友发视频称,1月18日,自己在男友所住小区楼下目击一名女邻居被一家人围殴。
她上前帮忙作证,也一并被打伤。
按照她的讲述,当时女邻居牵绳遛狗,遇到一家四口。
狗并没有攻击或扑咬的行为,但对方其中一名女性突然大叫了一声。
女邻居被吓到,随口说了一句吓到我了,随即遭到辱骂,双方发生口角。
争执过程中,女邻居试图离开,却被对方追上并动手殴打。
对方男子称狗吓到了孩子,并报警称狗咬了小孩。
随后,目击全过程并事后发布视频的女邻居上前作证,说明狗并未咬人,本意是劝阻冲突升级。
结果并没有让事情停下来,反而被对方叫来更多人,一起围殴女邻居和作证的女子。
期间还伴随着威胁、辱骂,甚至还扬言要杀狗。
视频发布者称,自己被击打面部,口腔内侧出血,下颌肿起,女邻居面部也疑似有血迹。
事后,警方介入。
直到1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情况通报,这起事件才第一次被系统性还原。
通报称,2026年1月18日15时许,普陀分局接报警称,皋兰山路某小区内发生纠纷。经初步调查,温某某(男,47岁)等4人携儿童等候电梯时,遇范某某(女,26岁)牵宠物狗出电梯,双方因儿童受惊问题引发口角,随后在楼栋门口发生肢体冲突。
过程中,邻居杨某某(女,28岁)上前声援范某某,又与温某某一方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
通报中特别提到,警方已依法行政立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相关人员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
同时,警方调取监控后,未发现狗有扑咬儿童的行为。
狗咬了小孩,这一说法,在监控里并不存在。
这行字,其实很关键。
因为它意味着,这并不是一起正在发生的犬只伤人事件。
本身这件事不大。
要我说,如果在争执发生后,女邻居准备离开时,对方就此止步,这场口角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孩子受惊也好,感受不适也罢,都有既定的解决路径。
报警、取证、协商,哪怕各执一词,也自有规则兜底。
可当女邻居选择离开,对方却追了上去,并率先动手。
事情的性质就变了,这是对方在主动选择升级冲突。
监控显示,狗并未扑咬孩子,那么所谓紧急防卫的前提并不存在,凭什么可以动手?
继续指控、继续喊人、继续动手,邻居上前作证,换来的是被叫来更多人一起围殴。
从描述来看,这家人是先动手、后报警、再指控狗咬人。
而监控恰恰证明,所谓狗咬人并不存在。
这种行为,其实就是试图通过虚构事实,先给你一个指控,再补一个动机,最后制造一种不得不动手的正当性,占据道德与执法高地。
只要虚构的事实被认定,它就会逐渐取代真实本身。
好在,监控在那里,事实也在那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那名邻居上前作证,本身是阻止暴力,陈述事实,可她因此被打。
谁试图还原事实,立刻成为被打目标,想想都脊背发凉!
退一万步讲,遛狗牵绳,有狗证,本身就是规则内的行为。
哪怕真的存在管理争议,哪怕有人觉得不适、觉得被冒犯,解决路径也只有一个——规则对规则,而不是人对人。
你看不顺眼,觉得违规,可以取证,再不济,各执一词,也可以通过报警,有制度去裁决。
唯独不该出现的,是拳头。
追上去动手主动制造冲突,围殴他人,威胁要杀狗,这些行为本身,就已经彻底越过了任何合理边界。
最近,还有一则新闻:
![]()
1月20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16日晚,和平镇和平社区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
两名女子夜间途经英西港寨前路时,突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
视频画面里,大型犬一路紧追不放,两名女孩尖叫躲避,已经明显失去控制。
如果没有外力介入,后果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其实不难想象。
关键时刻,一名路过的外卖小哥和周边群众出手相助,合力驱赶犬只,才把局面稳住。
两名女子虽然受伤,但至少避免了更严重的伤害。
事情发生后,警方和属地迅速介入调查。
肇事犬只的主人,因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放任犬只伤人,被依法拘留。
而那名挺身而出的外卖小哥,则被当地有关部门慰问、表扬,并给予奖励。
一则是制造“狗咬人”的叙事,一则是狗真的在咬人。
其实这事没什么好写的,很多网络上的争吵,都显得有些多余。
什么爱狗人士、恨狗人士,说到底,无非是各自的喜恶投射。
你怕什么,你讨厌什么,你站哪一边立场,都只是个人感受,本身并不构成公共规则。
有人被狗吓过,于是觉得所有狗都该被清除,有人养狗多年,则会觉得所有质疑都是偏见。
问题很简单,就在于这事有没有越过规则的边界,按规则,按法律走即可。
像评论区里那些动辄喊着城市就该禁止养狗的声音,说实话,我认为这种有些幼稚。
无论你喜不喜欢,当下宠物产业链早已形成规模,从繁殖、医疗、食品、服务到就业,背后可能牵动的是一整套现实结构。
如果真如个别人观念、情绪作祟那样执行,一刀切地禁止,失业的、受影响的,绝不会只是几条狗,而是一大群人。
一切都要回归到讲法,在法律框架之内,养狗本身不是问题,怕狗也不是问题,问题永远只有一个——你有没有把风险甩给别人。
有些事情,无伤大雅,一旦越线,就必须付出代价,无非就是这个道理。
越过了,就是错,没有越过,就不该被围剿。
在上海那起事件里,就是有人不愿意承认这条线的存在,宁愿用拳头替代规则,用自身情绪覆盖事实。
而后一条,则是规则没有退场,责任没有模糊,该被追责的人被追责,该被肯定的人被肯定。
指向其实都一样,问题都不出在狗身上:
而是,当规则已经摆在那里,为什么还有人选择无视它,甚至试图用暴力重写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