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同作品《跋涉春天》(节选)
《跋涉春天》这篇文字是记述了我人生旅途中前四十五年的经历。时光偷走了我的青春,但往事却仍然留在了我的记忆中,我把它写出来,留给我的后人,让他们知道我前半生的生活、求学、工作以及社会背景。
我是茫茫人群中一个普通的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只不过我把自已的故事记录下来而己。
我们国家在1978年底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久,1979年的春天来了,春风吹拂了祖国大地,万物复苏,生机盎然,一个崭新的景象呈现在世界面前。我经历了这个过程,所以我把这篇文字叫作《跋涉春天》。
下面是我顺笔写下的一首小诗:
在茫茫的森林中,
一片一片树叶普普通通。
它们张扬着自己的个性,
度过一轮又一轮的春夏秋冬。
它们舒展着美丽的身恣涅㭧重生。
这是春的涌动,
为了绿色的梦,
留下的是永远的生命。
2025年12月26日
现在把镜头切换到公元1961年秋,定格在禹城县法院,画面内容:概览与人物。
禹城城里有四条街,分别是东街、西街、南街、北街。法院在西街路北,大门朝南,过去是城隍庙。禹城城隍庙不知什么时候拆除的,原有建筑只有两间配殿保留在后院。
一进大门,西墙有个门是接待室,隔壁是候审室,门开在院里朝北。进院迎面是影壁墙,上面挂着法院的牌子。影壁墙后面东西两侧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54年统一设计的县级法院审判庭,再往后,甬道东侧是是三间前出檐的三间办公室,甬道西侧四间平房是两位副院长的办公室兼宿舍。
法院的东邻是电影队,当时没有电影院,电影只能晚上在一块空场地放映。电影队再往东是县医院。法院西侧是招待所,再往西就是公安局,自从在招待所落脚禹城,禹城的法院、公安局、医院,汇聚了我这段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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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法院穷的很,只一部手摇电话由邮电总机转接。办公没有打字机,法律文书刻板油印出来。交通工具是四辆破旧的自行车,有的人外出办公骑扣押的赃物车,实在不行就骑自己的车子。食堂与公安局合伙,一天三顿饭到公安局的食堂吃。办公经费更是少的可怜,到了月底,会计那仅剩几块钱。干部工资平均四十元 ,家属大多都是当地农村的。天灾人祸,地里没有收成,为了不挨饿只好用工资到集市买高价粮食,每个月都要去会计那预支20、30元维持生计。
法院有十多个人,办公室有负责人、秘书、会计,还有接待室、刑庭、民庭、两个外设法庭等部门。辛寨法庭负责城南的民事案件,来凤法庭正在酝酿恢复。
法院干部每人配一支手枪,有的用二、三号驳壳枪,有的用二十响,大多数用撸子枪。一个星期后,领导安排法警小程带我到公安局治安股领枪,在一个大箱子里挑了半天才找出来一只能用的三号驳壳枪。回来后大家你一粒我一粒给凑了十几粒子弹,小程教我试枪、拆枪、擦枪、装枪。有了枪就像得了宝贝爱不释手,为此小程还带我去照相馆照了一张配枪的纪念照——白衬衣、毛坎肩,腰前插着一支驳壳枪,一张严肃、矜持而又幼稚的面孔,这张照片“文化大革命”被抄家后丢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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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法院的干部除了我还有十个人,现在让每个人都亮亮相:
当时,法院没有正院长,只有两个副院长。
第一副院长,三十四、五岁,巴蜀汉子,个头不高,眼睛小而聚光,不苟言笑,待人和善。1958年由北京地质部下放禹城,不出房门,不办案子。媳妇比他小十多岁与他一起下来,两人整天呆在家里,可能是人生地不熟,也可能是下放的原因闹情绪,对外界很少接触,谁有事找他也是模棱两可地说说,很少有个明确的态度。
第二副院长,28岁,个子高,初中文化,1949年参加工作就干法院。此人言语不多,工于心计,虽说是二把手,由于第一副院长的状态,院里的大小事情都由他说了算。这个人个性强,很少有人能和他配合好工作。1978年他调离法院,在此之前与几任领导成员闹不团结,更有甚者,竟然与正职当面对骂,两家老婆也厮打在一起,这是后话。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工作,我的心情可想而知。领导班子不团结弄的下面同事左右不是,当然这期间有些人有倾向性,这就造成你一帮我一伙,四分五裂,人心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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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设秘书一人,与第二副院长是老同事,关系很好,与第一副院长就显得疏远。还有一个会计,就管那么几个小钱,没事干就抽空跑回家,帮着媳妇打理家里的自留地。
刑庭就一位助理审判员,潍坊人,自小在青岛长大,资本家出身,工作后考入山东政法学校,1958年分配到法院工作。此人也在三十岁左右,个性也很强,对农村干部看不顺眼,因为业务能力强,别人都不敢惹。我到法院后对我尚可,有些心里话向我吐露。
民庭助理审判员,30多岁,家在最穷的二十里堡公社,病病殃殃,是个老油条。民庭还有个由法警提起来的做书记员,竟然识不了几个字,连简单的笔录也记不下来。
辛寨法庭的庭长,五十多岁,抗日武工队员,除去每月领工资或来开会,平日很少见到他。他的助手是1960年山东政法学校毕业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毛头小伙。
法警小程比我大两岁,这家伙愣头愣脑的,人挺实在,我这一生交往了两个法警朋友,他是头一位。小程高小文化,但写一笔好字,除去值班、押送犯人还兼文书,院里的法律文书都是他刻板印出来的。他还负责扫院子、拉水、送公函等等。因为都是同龄人,他又富有同情心,对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外地人很照顾,我们成为十分要好的兄弟。
小程没有事的时候就来我屋,我俩整天黏在一起。他有时晚上不回家,干脆和我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小程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乳名土腊,没有学名,上学时老师点名程土腊,同学们都哈哈大笑。
小程十三岁结婚,媳妇比他大七岁。结婚后经常在外面和小朋友玩耍,有次捉迷藏躲在麦秸垛睡着了,是媳妇找到了背回家的。小程晚上先是在娘屋里由娘哄睡了,然后再由媳妇抱回新房里,早上媳妇给穿衣服洗脸。小程告诉我,他会办那种事的时候十五岁,是媳妇教会他的,他一直喊媳妇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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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小程说青岛的大海,崂山的道士,胶州湾的蛤蜊……。我讲我读书和恋爱的事情,他说我太酸、太傻。小程给我介绍法院的人际关系,谁是哪个领导的红人,谁和谁是一伙的,谁和谁是对立的,谁是中间派等等。小程对刑庭的负责人看不惯,认为这个人太强势了,工作上不配合他。小程推心置腹地对我说:“小蒋,你是大学生,从大城市来的,但你是刚工作,社会的事情很复杂,很多事情你不懂,不过没有关系,谁欺负你,有我呢!”
听了这话我很感动,我说:“人生难得一知己,高山流水常相依”。
小程说:“俺听不懂你这些穷酸调,俺知道你是个好人。俺虽然没有文化,但是看人不会走眼!”
这就是1961年禹城县人民法院的大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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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院报上到,又在会计那里借了25元钱,准备乘火车回青岛老家看望父母。
那时的禹城火车站,是一个临时钉起来的栅栏门,连售票口也是在小街上临时搭建的棚子里。车站附近全是泥泞污物,每天都有上千的衣衫褴褛的灾民携妻带子,坐在地上等待政府调拨闷罐车把他们运到东北,那里有他们可以糊口的地方。家园没有了,一切一切都荡然无存,只有依稀模糊的希望。他们迈着那一双浮肿的腿脚,离别让泪水干枯的故土,艰难地走向不可知的远方——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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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同,青岛人,1939年12月生,1961年在禹城法院工作,1984年调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今山东警察学院),教授,现住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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