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州利剑雷霆出击
依法强拆守护正义
松潘县人民法院
占用他人土地搭建板房自用
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
近日
松潘县人民法院
利剑出鞘
对藐视司法权威的被执行人
依法开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在公安干警、消防救援队、医护急救人员等多方力量的配合下以及在检察院检察监督员、属地乡镇、社区干部的共同监督下,松潘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物权保护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依判决将被执行人占用申请执行人土地搭建的板房强制拆除,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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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赵某与杨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其占有的原告位于松潘县青云镇某村承包地,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通过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再审驳回三个阶段。而后赵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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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双方当事人
因邻里用地问题素有积怨
此次占地未返还
只是矛盾导火索

执行经过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深知该案关系邻里和谐,若处理不当恐将激化矛盾,于是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实地勘察,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文书,并耐心与其释法明理,讲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但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劝导、讲解以及通过现场告知、电话联系、张贴限期拆除公告、催告等法律手段,被执行人杨某始终态度强硬,明确表示绝不履行。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我院依法决定启动强制拆除程序。行动前,我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结合案件实际制定缜密执行预案,明确现场警戒组、执行实施组、协调联络组、监督记录组分工,精准预判现场突发情况,联动公安、医疗、消防、属地基层组织等单位形成执行合力,为强制拆除专项行动筑牢基础。

执行现场
2026年1月22日,执行总指挥长范文慧一声令下,松潘法院“松州利剑”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本次行动抽调警力37人、警车6辆,消防救援车1辆,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赶赴执行现场。到达后,法警迅速划定警戒区域、清理无关人员,检察院检察监督员全程到场监督,乡社干部现场见证。执行干警再次向被执行人告知法律责任,随后指挥施工人员依法开展拆除作业,对现场物品逐一清点、妥善处置,有序完成地面附着物的拆除、建筑垃圾的清运、场地平整等工作。历经5小时紧张作业,地面附着物已全部拆除完毕,案涉土地按判决要求恢复原状,现场完成标的物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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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松潘县人民法院
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裁判文书绝不是一纸空文,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本次专项执行行动秉持“以法为据,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作用,既向广大群众明确警示,更倡导邻里之间秉持文明友善之风,规范各自用地行为。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深化多方联动执行机制,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以强有力的司法执行力度,为辖区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审一校:陈胤港
二审二校:孟世康
三审三校:谭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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