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格陵兰岛并非丹麦自古拥有,其主权最初归属于挪威,后经历史格局演变逐步落入丹麦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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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已知的最早历史记录,公元982年挪威维京人 “红发埃里克” 发现格陵兰并建立定居点,1261年格陵兰正式成为挪威殖民地,接受挪威国王统治。维京时代的挪威人凭借先进的航海技术,让他们先后控制了冰岛、法罗群岛、格陵兰,甚至抵达北美纽芬兰,是欧洲最早发现北美大陆的族群之一。
至于后面为什么这些地方都成了丹麦的地盘,就要提到一位雄才大略的传奇女士—— 玛格丽特一世。
1375年丹麦国王瓦尔德马四世去世,他原本想传位给大女儿的儿子阿尔布莱克特,但丹麦贵族不想让王位旁落到拥有德国血统的阿尔布莱克特手中,决定拥立嫁给挪威国王哈康六世的国王小女儿玛格丽特5岁的儿子奥拉夫为丹麦国王,玛格丽特则以母后摄政的身份执掌丹麦实权。
1380年挪威国王哈康六世去世,于是其子奥拉夫又继承了挪威王位,然后在他母亲玛格丽特的主导下形成丹麦 - 挪威共主邦联,实现两国权力统一,格陵兰岛也就成了两国共有的领土。
1387年17 岁的奥拉夫英年早逝,没有子嗣,于是丹麦和挪威两国均无合法男性继承人,而中世纪欧洲的萨利克法又限制女性继承王位。玛格丽特经过这几年的摄政,已经大权在握,在没有其他人能挑战她地位的情况下,被正式拥立为丹麦、挪威的 “女领主(Herrerin)”,授予她终身执政且可指定继承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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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1789年瑞典发生内乱,恰好她老公哈康六世也是瑞典国王瑞典国王马格努斯七世的儿子,所以她以平叛的名义率军进入瑞典,拥立自己的外甥埃里克为瑞典国王,而她也再度以摄政身份掌控瑞典,并于1397年主导签订《卡尔马条约》,正式建立丹麦 - 挪威 - 瑞典的卡尔马联盟,确定丹麦君主为共主负责统筹外交与国防,各国只是内政自治。而她则成为卡尔马联盟的执政者,实际统治了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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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于1412 年去世,虽然她一生未以 “女王” 为头衔,但因其无争议的实权和历史功绩,被后世追尊为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一世,纳入丹麦正式的君主谱系。
1523年瑞典退出该联盟,丹麦决定加强对挪威的控制,将挪威由独立的王国降为丹麦的行省,并强化对格陵兰的行政与经济控制,挪威的影响力开始弱化。
1814 年,因丹麦在拿破仑战争中支持法国,法国战败后,丹麦被迫与反法同盟签署《基尔条约》,将挪威本土割让给瑞典,而条约中明确注明格陵兰岛、冰岛、法罗群岛的主权仍归属丹麦,这也成为此后丹麦对格陵兰岛拥有主权的核心法律依据。
1905 年挪威从瑞典独立,随即宣称格陵兰岛是挪威人 “自古以来的领土”,并派人登陆东格陵兰宣示主权,丹、挪两国的格陵兰岛主权争端正式爆发。1933 年,双方将该争端提交至国际联盟框架下的国际常设法院仲裁,最终法院作出终审裁决,明确确认丹麦对格陵兰岛拥有完整主权,丹麦的主权地位就此得到国际司法层面的夯实。
二战爆发后不久,德国于 1940 年 4 月发动 “威悉演习” 行动,同时入侵丹麦与挪威。丹麦仅进行了数小时的象征性抵抗便宣布投降,这一选择也让丹麦在被占领期间换取了高度的内部自治,以及德国相对温和的占领管理模式。
但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十世并不糊涂,知道不能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于是国王密电驻美大使考夫曼,授权其代表“自由丹麦”将法罗群岛、冰岛的防御权临时交予英国,格陵兰交予美国,从而 “防止轴心国控制”。
英美协商后决定采取军事托管的方式,英国控制法罗群岛,美国控制格陵兰岛,让冰岛自己独立并宣布中立。1941年4月9日丹麦驻美大使以 “国王名义” 与美国签署《格陵兰防务协议》,授权美国保卫格陵兰并建立军事基地。
二战结束后,英国按战时约定将法罗群岛归还丹麦。而美国因看中格陵兰岛关键的北极军事战略地位,于 1946 年由杜鲁门政府正式向丹麦提出购岛方案,愿以 1 亿美元黄金收购格陵兰岛,计划将其打造为针对苏联的北极空中反击基地,该提议遭到丹麦明确拒绝。最终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格陵兰岛主权正式归还丹麦,美国可继续使用并管理其在格陵兰岛建立的军事基地,这一安排也延续至今。
美国之所以屡次试图收购格陵兰岛,根源在于其领土扩张史中,相当一部分领土均通过主权国家间的交易收购而来,其中甚至包括从丹麦手中购得的领土。以下为美国历史上主要领土收购事件,按时间排序:
按时间排序下美国历史上主要的领土收购。
- 1803年因法国财政紧张,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将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路易斯安那卖给美国。至此美国获密西西比河航运与西部扩张空间。
- 1819年美国以500万美元的价格从西班牙手里买下佛罗里达。
- 1853年美国以1000 万美元价格购买了属于墨西哥的加兹登地区(如今的亚利桑那州和墨西哥州的南部地区)。
- 1867年俄罗斯以720 万美元的价格把阿拉斯加卖给了美国。
- 1917年美国以防备德国潜艇的理由,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从丹麦手里购得美属维尔京群岛。
而从历史来看,美国并非仅在二战后觊觎格陵兰岛,而是曾多次试图通过收购或置换的方式获得该岛控制权:
- 1867 年,美国刚从俄罗斯购得阿拉斯加,时任国务卿威廉・苏厄德便顺势提出收购格陵兰岛的构想,强调该岛的煤炭资源与北极航线的战略价值。但彼时阿拉斯加收购已在美国国内引发大量批评,被戏称为 **“苏厄德的愚蠢”“苏厄德的冰箱”**,国会对北极领土扩张态度消极,该构想未形成正式提案便被搁置。
- 1910 年塔夫脱政府时期,美国认为新占殖民地菲律宾距本土过远、管控成本过高,遂向丹麦提出领土置换方案,计划用菲律宾棉兰老岛南部权益交换格陵兰岛,该方案不仅遭到丹麦明确拒绝,也因损害英国在东南亚的利益遭到英国反对,最终流产。
- 1946 年杜鲁门政府正式向丹麦提出 1 亿美元黄金购岛的要约,计划将格陵兰岛打造为对苏北极空中反击基地,被丹麦直接拒绝。
- 2019 年,特朗普公开表达收购格陵兰岛的兴趣,当即遭到丹麦政府与格陵兰自治政府的双重明确拒绝,双方均强调 “格陵兰岛非卖品”。
- 2025 年,特朗普再次提出收购格陵兰岛的提议,甚至试图以关税、军事合作等手段施压,引发国际社会广泛争议,格陵兰自治政府再度重申拒绝立场。
特朗普政府购岛的主要障碍,在于格陵兰岛的高度自治状态。根据《联合国宪章》中的民族自决原则,以及丹麦与格陵兰签订的《格陵兰自治法》,格陵兰岛若发生领土主权转移,必须先经格陵兰全民公投通过,再由丹麦议会批准,丹麦政府与格陵兰自治政府均无权单方面作出决定。此外,丹麦与美国同为北约盟友,若美国以非和平手段强行夺取格陵兰岛,将直接冲击北约同盟体系的根基,甚至可能导致西方政治与军事体系的瓦解,这也是美国无法逾越的现实政治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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