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做贸易,做大宗贸易,都离不开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在时代的浪潮之下高速发展,各类风险也如同暗礁一般潜藏于贸易链条之中。国央企作为一些产业链的核心企业,既承担着优化供应链生态的责任,又面临着合规性、国有资产安全、业绩考核的多重考验。我们今天就结合一些具体的、真实的案例,看看国央企在进入供应链金融的贸易链条时究竟会面临哪些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案例一:合同诈骗
海发医药20亿供应链金融诈骗案件,曾因实控人谢文海人间蒸发而引发诸多关注,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其中。2017年开始,海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发医药)利用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下称福建协和医院)的应收账款做抵押,向多家信托公司融资。据悉,外贸信托海发医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涉及一起合同诈骗案,关键人物为原外贸信托高级信托经理林威。
林威在2017年6月离职后担任海丝集团总裁助理,专门负责海发医药应收账款融资,依托人脉关系和专业知识,钻了信托公司风控的漏洞,构建了一个近20亿的融资骗局,多家信托公司深陷其中。
相关判决书显示,林威采用制作虚假财务数据和医药购销合同、违法开设并控制冒充的协和医院农行对公账户、安排专人在协和医院冒充该院工作人员对虚假债权进行盖章确认等方式,骗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信任海发公司对协和医院的债权真实存在,进而对其融资放款。直到2019年5月,海发医药实际控制人谢文海突然人间蒸发,海发医药人去楼空,这场供应链金融骗局引发外界关注,深陷这场融资骗局中的各大金融机构纷纷起诉。据不完全统计,海发医药和福建协和医院总涉诉金额达18.84亿元。
案例二:循环贸易
江苏某国企控股的企业与某业务人员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该企业与上下游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该业务人员团队来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均由该业务人员一方提供。该国企向业务人员催要通讯器材业务尾款,由该业务人员控制的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尾款。值得一提的是,该国企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该业务人员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该业务人员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同一公司既作为该国企供应商又作为客户交替出现。
经证监会调查,该国企参与的该业务人员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国企在这个转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该国企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作用,且应当知悉其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证监会认定,该国企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为9.34亿元。
案例三:重复质押,货权控制失效
某地方国资委控股的中型粮油国企,2020年起开展玉米代采代销业务,具体分为三步:
(1)下游饲料厂(如某大型养殖企业)委托该国企采购玉米,双方签订《委托采购协议》,约定采购价格为“期货价+50元/吨升水”,国企收取1%服务费。
(2)该国企向银行申请专项贸易融资(利率4.5%),向东北供应商支付全额货款(每吨2500元),供应商发货至第三方仓库。
(3)饲料厂按约定提货时支付货款(每吨2600元),国企扣除服务费后回款给银行。
业务流:
饲料厂→委托采购→粮油国企→采购玉米→供应商→发货至仓库→饲料厂提货
资金流:
银行→融资款→粮油国企→货款→供应商
饲料厂→货款→粮油国企→还款→银行
2022年9月,俄乌冲突爆发,国际粮价暴涨,该国企在期货市场卖出一定数量的玉米合约进行套保来锁定利润;2023年1月,国内玉米现货价格暴跌,一度从每吨2600元跌为2300元,下游拒绝国企提货,以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为由要求重新议价;2023年3月,该国企去查看仓库实际库存,发现实际库存仅为合同约定的60%,供应商涉嫌“一货多卖”,将同一批玉米重复质押给多家贸易商;2023年6月,银行提出国企与上下游“货权不清”,提前收回融资款,该国企被迫低价抛售库存,最终亏损1.2亿元,被国资委列为高风险企业。
案例四:债务逾期
2023年11月23日,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票据交易所披露了关于中林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的事项,包括中林时代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额6.92亿元;上海国林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额2.40亿元;中国林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额13.25亿元;泉州国林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及逾期金额0.60亿元。
上述中林集团子公司逾期合计规模为23.17亿元,也成为首家构成商票实质逾期的央企。根据国家审计署2018年对中林集团的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中林集团评估报告审核中未能发现漏评3.2亿元的资本性支出事项,批准所属林产品公司依据评估金额出资10.66亿元对外收购股权。2016年,其所属的中国林产品公司在无贸易背景下,通过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让10家外部企业轻易获取了12.38亿元的银行资金;2014至2016年间,中国林产品公司等5家企业以预付货款、股东借款等名目,违规向外部企业出借了8.21亿元,至审计时仍有1.14亿元无法收回。
国资委巡视组于2020年6月对中林集团进行巡视时,再次强调了其存在资金占用等问题,并提出针对自身发展定位、重难点问题,开展“坚守主责主业”、“降杠杆减负债”等5个方面专项整改。中林集团随后在2021年4月发布了整改通报,根据整改通报披露,公司下属企业贸易类业务、与混合所有制民营股东方及其关联业务往来、预付应收款项未及时结算,导致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也加剧了公司的坏账风险。
案例五:内控失效
据央视新闻2023年4月22日报道,河北某粮仓一万吨的粮食不翼而飞的事情上了热搜。
这条热搜的主要内容,就是粮仓在检查中,发现一万吨的粮食不见后,于是报警了。警方调查发现,粮商与粮库的驻库员勾结,在粮车入库时做手脚,一车多记、虚假入库;到了后期,“什么时候缺钱就拉出去卖一点”,将粮食擅自出库,套取大量资金。经查,粮商通过变卖粮食获利2500余万元,驻库员从中获得5万元好处费,还有3人每月得到几千到1万元不等的“工资”。
目前,几名涉案人员均涉嫌合同诈骗罪与盗窃罪,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看粮仓的驻库员勾某以监守自盗的手段,与粮商郭某内外勾结,制造多辆运粮车入库的假象,并制作粮食入库单、粮权确认单,向受损粮企监管系统虚报入库粮食的方法,把这笔“卖粮钱”吞了。直白点说,就是这个看仓库的“硕鼠”勾某监守自盗,和外面的人一起勾结,合伙诈骗了粮仓几千万的粮食款。
案例六:上下游关联方
这个以之前暴雷的均和集团为例,均和集团利用大宗商品做贸易,上下游很多都是其关联公司,是有资金风险敞口的循环贸易,城投公司需要对均和控制的上下游企业进行预付、赊销、或者在均和掌控的第三方仓库持有货权,因为这样才能把贸易额做大,满足城投公司缺少营收的需求。
均和集团与地方政府、国央企的合作模式以空转贸易、产业园开发与违规的金融套利为核心,形成了利益闭环。这种模式在短期政绩驱动和监管套利空间下迅速扩张,但本质上是建立在虚假贸易和资金空转基础上的“庞氏游戏”,最终因监管收紧、资金链断裂和实控人资产转移而全面崩盘。
案例七:违规使用融资款
由上海国资委控股的某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开展“专网通信”业务,采用“预付100%+预收10%”的模式。简单解释一下,就是该企业先找上市公司A,逾期签订销售大单,但只支付10%的预付款,等待交货之后支付剩余款项。此外,该企业还会要求上市公司A必须去B公司采购原材料,并且100%支付全款。如此一来,上市公司不仅不能提前收到货款,还得自己先预付一大笔钱投入生产。
而该企业为何指定上市公司A一定要在B公司采购原材料呢?其实这俩公司很可能就是关联公司。究其本质,就是以上海国资委控股企业的信用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融得的资金用于高利润、高风险投资,而公司只需要分期还款给银行即可。而投资失败导致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财务问题不能继续掩盖,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暴露出国企内控失效和资金监管漏洞。
案例八:行贿
安徽某省属国企与一进出口公司签订棕榈油合同后,广州某大型民企与该进出口公司签订《中转协议书》,负责储存国企代理进出口公司进口的棕榈油。该进出口公司通过向国企高管行贿将交易模式由“先款后货”变为“先货后款”,紧接着违背与国企高管的约定,严重超出额度获取货权,还使用伪造的《对账函》等多种手段掩盖储存在仓储单位的棕榈油已被销售的事实。在这之后,进出口公司负责人再次向国企业务员行贿,伪造货权使该国企账面上棕榈油数量与《对账函》上仓储数量一致。
最终,进出口公司先行提走货物后,未足额向国企支付款项,造成该省属国企直接经济损失 32.3 亿元,间接损失 20.15 亿元。
结合以上真实案例,我们可以探知到,循环贸易等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的存在,往往是因为国企为了追求规模扩张、虚增业绩,或者被外部方利用进行融资套利;企业内控失效、国企人员被行贿则涉及内部腐败等问题而导致风控失效。因此,这些问题本质上是金融操作中的违规和管理漏洞,而非贸易本身的问题。
那么国央企在进入供应链金融的贸易链条时需要注意什么?
防范虚假交易
坚守贸易真实性底线,杜绝“虚假闭环”。国企要严格核查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合同流“四流合一”,避免参与“自买自卖”的循环贸易、“走单不走货”的融资性贸易,要穿透核查上下游企业关联关系,排查同一控制人下的隐性交易,防止通过关联方虚增营收。在贸易合作前,核查上下游企业、通道方与国企内部人员的关联关系,禁止与存在“利益绑定”的企业合作,从源头规避“内外勾结”。
管控资金风险
严控资金流向,避免挪用与失控。国企要对贸易资金设立共管账户或专项监管,确保融资款、预付货款等仅用于约定贸易,比如案例四中资金被挪用至高风险投资,一定需要需重点规避。同时要做到动态跟踪应收账款,定期核实下游付款能力,避免“预付100%+预收10%”这类激进模式导致资金沉淀。
强化动态风控
构建穿透式风控,覆盖全链条风险。国企需要对仓单等质押资产进行权属核实与动态监控,避免重复质押,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仓储监管。也可以建立上下游客户准入黑名单,定期开展合规审计,排查“以贸易名义进行表外融资”的监管套利行为。对贸易中的关键环节,如供应商选择、合同条款谈判、货权审核、资金支付等实行“双人复核”、“轮岗制”,并引入第三方审计定期排查异常交易,避免内部人员通过虚构贸易、篡改凭证套取资金。
数字化转型
强化数字化与合规管理,补全风控短板。国企可以利用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贸易全流程可视化,实时预警货权、价格波动风险,重大贸易决策需经集体研究与风险评估,避免“个人拍板”,同时加强对高管的合规问责。
反腐败反贪污
加强交易全流程廉洁监督,畅通腐败线索举报与严肃问责。设立匿名举报通道,对涉及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行为“零容忍”,一旦查实,除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还需倒查内控漏洞,完善追责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约束氛围。
国央企作为产业链核心,需以“穿透式监管”理念构建风控体系,在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间找到平衡点。通过技术赋能、制度革新与文化培育的三重驱动,才能在供应链金融的浪潮中稳健前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产业链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来源:不良资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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