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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代表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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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总结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的成效经验,研究推动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受表扬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现将发言内容进行摘登,敬请关注。

让参审发声更积极、更有力、更管用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震

让胡路区法院是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让胡路区法院发扬首创精神,深化改革成果,把保障实质参审作为重心,让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加契合审判需求、更深融入司法办案,推动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最优结合。

坚持应参审尽参审,持续优化“人案适配”的履职队伍

利用全国法院“一张网”赋能建立“抽取库”,确保随机抽取落地增效,推动“群众视角”与“专业智慧”在审判中深度融合。

一是优化“定向优选库”。选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组建“石油石化案件人才库”,选取时间充裕、居住较近、履职积极的人民陪审员组建应急参审人员库。组建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双向优选库”,吸纳通晓社情民意、群众工作扎实的7名人民调解员、4名代表委员入库调解医疗损害等民事纠纷,促进实质解纷,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办案需要。

二是深化“透明智选库”。结合年度收案情况,预设每人年度参审数量上限22件,依托“一张网”,配合引入“陪审宝”云平台,线上发布案件信息、参审需求、参审数据,按1:2比例随机同步抽选参审人员与递补人员,由平台自动推送信息至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助理“两端”,开庭前24小时仍未确认的,由平台自动发起电话提醒,有力保障参审工作全程透明、机会均等。

做实参审 “言而有物”,持续发挥“真评实议”作用

创新规范化参审机制,做实事实清单指引,促推人民陪审员敢于发言、善于发言,破解“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难题。

一是建立“四必保障”工作机制。庭前必须保障陪审员充分阅卷,法官在开庭三日前向陪审员提供案情介绍、争议焦点等材料,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庭审中必须保障陪审员有效提问,采取庭审“点对点”实时监督评价等措施,确保陪审员独立发声。合议时必须保障陪审员实质发表意见,规定每名陪审员发言至少5分钟,且要言而有物,由“简单坐堂”转向“深度参审”。结案后必须保障陪审员作出监督评价,由办案法官、人民陪审员“背对背”相互填写评价意见,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实质性指引。针对非法集资、道交事故、医疗损害纠纷等制作刑事、民事、行政3大类12种“要素式”模板,清晰指引人民陪审员“该关注什么、需询问什么”,保障其在事实认定领域“深耕细作”。

完善履职环境,持续营造愿履职、履好职的良好氛围

坚持自主管理与法院保障同步,察其情问其需解其忧,不断激发人民陪审员履职内生动力。

一是强化自主管理。编印《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在全省率先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实现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自主管理委员会开通庭审视频后台查看权限,支持自主管理委员会以“视频巡检”等方式开展自我监督,先后对14名人民陪审员发出纠正提醒,对1名未充分履职的人民陪审员出具鉴定意见,依法提请免职。

二是激发履职效能。开展“新老结对”传帮带工作,组织“新人”观摩庭审,开展模拟演练9场700余人次。每年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优秀参审范例”评选活动,累计表彰40人、评选优秀参审范例12件。开设“人民陪审员说”专栏,制作风采展示墙,每年向陪审员所在单位通报履职情况并发函致谢,累计邀请单位领导、同事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30场700余人次。

深耕数智陪审路 共谱司法民主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谢吉

近年来,温岭法院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市人大监督支持及司法局协同配合下,主动将“数字化改革”融入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研发“人民陪审员在线”应用,构建起“智能、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数智赋能,打造精准匹配“快车道”

运用数字技术搭建陪审管理平台,实现陪审抽选工作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一是人员精准分类。在任167名陪审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22人,50周岁以下130人,为陪审工作注入经验与活力,同时按乡镇街道等地域,医疗、教育、保险等行业,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专业建立人员信息库,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囊团”。二是抽选随机规范。建立“随机抽选+轮候递补”模式,在案件排期后随机抽选出首选陪审员及候补陪审员,并自动发送通知至首选陪审员,陪审员6小时内未反馈或明确拒绝则自动通知候补陪审员,直至同意参审人数达到合议庭组成人数,有效防范“指定陪审”“捆绑办案”。2025年累计随机抽取首选、候补陪审员7210人次。三是规则设置严谨。自动识别陪审员任期和统计参审件数,并将陪审期限即将到期和年度参审超30件的陪审员排除在抽选名单外,同时设置预警参审件数,如某陪审员当年度参审件数超过25件,则触发预警信息提醒审判团队。陪审员还可在应用系统内个性设置“不可参审”时段,抽选时将自动避开该“冲突时段”,以错时方式最大限度化解“工陪矛盾”。

智慧参审,激活实质履职“新引擎”

依托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参审新场景,实现“陪而不审”到“审而有效”的转变。一是专业陪审提质。支持“专业匹配”,根据案件类型、专业需求等在专业陪审员库中一键筛选相应领域陪审员并进行抽选,为案件审理注入智慧支撑。如在某建设工程案中,建工专业陪审员就工程质量、造价出具专业意见,促成双方放弃鉴定并接受付款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二是云端参审提效。将厚重的纸质卷宗“搬”进移动端,陪审员可随时随地在线阅卷、电子签名、提交评议意见,实现庭前“预习”、庭后跟进,确保乡土经验与专业判断同步落地。三是知识共享提能。设置线上学习园地,定期推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实现随用随学。组织旁听“示范庭审”“案件现场勘验”等实践课堂,并依托“陪审云课堂”交流经验,帮助陪审员消除“知识差”,树立“专业底气”。

机制重塑,筑牢考评监督“硬支撑”

汇集陪审员应用相关数据,构建“全程留痕、量化精准、协同高效”的评价体系。一是建立“一案一评”机制。案件审结后7天内,陪审员和法官可通过应用系统就对方的履职能力、专业素养、纪律作风等内容进行评议,后台自动赋分汇总并生成评议报告。二是完善履职评价机制。会同司法局先后修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考评办法》等,通过应用系统一键查阅陪审员的参审数量、案件类型、在线阅卷时长、合议发言情况等数据,为陪审员年度考核、十佳评选提供“履职画像”。三是健全监督评议机制。在市人大支持下,构建“选任—履职—退出”全流程监管体系,陪审员任命时需集体在市人大见面并表态发言,任期内需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不少于一次,强化“职业认同”。2018年以来,对13名述职不合格、列入失信名单或无故缺席陪审3次以上的陪审员,提请人大常委会免职,实现“能进能出”。

聚力守护公平正义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栋

近年来,沂源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司法部部署要求,把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职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神圣使命,坚持主动作为、规范选任、协调联动,持续为县域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统筹谋划,确保高效实施

一是多方联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法委、人大、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参与的领导小组,统筹选任工作;整合司法行政力量,动员县、镇街、村居力量发挥选任“主力军”作用,形成了纵深到底、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多措并举,建强选任队伍。针对选任工作时间跨度长、人员变动大的实际,组织选任工作专题培训班、交流会;采取“新老搭配、优势互补”的方式编组分工,确保队伍精通业务、规范高效。三是多维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海报200余张、手册5000余份,开展主题宣传24场,联合融媒体中心推出解读专栏12期,组织司法所深入社区、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张贴选任公告,发放宣传材料,把宣传动员贯穿选任工作始终,群众参与度明显提升。

规范选任,确保公开公正

一是落实“两个随机”,确保民主公平。随机抽选候选人阶段,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关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不低于拟任命人员5倍的要求,结合我县常住人口特点,将候选人数量提高到拟任命人员的10倍进行抽选,吸收更多群众参与;随机抽选确定拟任人选阶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现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二是用好“两个比例”,确保选用衔接。在足额落实随机抽选比例基础上,把“20%”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名额,优先满足法院审判需要和当地林果经济需求,选任高水准的“业内人”和接地气的“土专家”加入陪审队伍,实现陪审队伍与审判需求的精准匹配。三是严把“两条规定”,确保合法合规。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限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构建“部门联审+实地考察”双重审查机制。对候选人,先由沂源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定向核查无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再由司法所深入候选人所在单位实地走访,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全面考察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等情况。近年来,全县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58名,有37人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任资格,确保了选任工作质量。

主动作为,确保互促共赢

一是工作共商。建立与沂源法院联席会商机制,互通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履职表现等信息。针对“工陪矛盾”突出问题,按照从业类别优化参审排期,区分工作单位定向协调联系,紧盯审判需求确定备选人员,从源头化解“工陪矛盾”,形成了“选用衔接、齐抓共管”的互动格局。二是资源共享。主动发挥职能优势,选派业务骨干、资深律师担任培训讲师;协助法院筛选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充实培训内容,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模式,帮助人民陪审员精准理解陪审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三是业务共促。协助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纠纷调解等举措,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影响力延伸至最基层,累计调解纠纷586件,开展普法宣传45场,覆盖群众8000余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活动4249次,服判息访率93%,司法行政力量为基层治理提质赋能的成效更加凸显。

坚持“四抓四着力” 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武梅

近年来,榆林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按照司法部要求,坚持“四抓四着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动人民群众从“司法旁观者”转变为“法治参与者”,探索出了一条契合榆林实际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

抓统筹联动,着力强化工作协同

成立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针对市域面积广、城乡差异大、能源企业密集、跨区域治理任务重等特点,在各县区构建起司法行政牵头,法院、公安协同,乡镇(街道)组织,社会各界尤其是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参与的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选任组织体系。创新推行“清单化管理、常态化会商”工作机制,细化选任流程、资格审查、岗前培训等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与节点,定期会商推进解决堵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选任工作方向正、合力强、推进实。

抓宣传推广,着力促进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司法所、调委会、律所作用,发动工会等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坚持宣传内容与群众语言同频、宣传渠道与生活共振,构建以“陕北说书、榆林小曲”等民俗艺术为核心、方言短视频为延伸、新媒体为补充的宣传矩阵,把宣传阵地延伸至社区小组、企业车间、田间地头,让政策“听得懂”、情感“有共鸣”、行动“愿参与”。将人民陪审员法相关内容纳入“法律六进”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模拟庭审、案例解读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近三年,全市累计开展人民陪审员专题普法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各县区收到申请或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近3000人。

抓结构适配,着力提升专业水平

遵循“群众为主、专业补充、需求导向”原则,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构成。重点兼顾基层群众、行业专家、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结合榆林能源化工、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将能源企业职工、行业协会专业人才纳入选任视野。创新开展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双向优选机制,推动两类人员互通互融、优势互补。针对能源纠纷、涉农维权等领域案件,建立专业陪审员人才库,实现“专业案件专业审”。目前,全市1023名在册人民陪审员,涵盖工人、企业骨干、行业专家、农民、社区工作者等不同群体,基层群众占比68%,形成了分布均衡、代表广泛、兼顾专业的队伍结构,为高质量参审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抓管理创新,着力破解工作难题

主动参与人民陪审员管理,与法院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保障工作。坚持自治自管,在全市12个县区推动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支持委员会自主组织研讨交流、业务学习、经验分享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与归属感。坚持典型引领,通过组织就职宣誓、开展专项表彰、印发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化人民陪审员职业认同,提升其荣誉感和责任感。近三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年均参与陪审案件300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1200余条,多数意见建议被合议庭采纳。

在医学与法律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康

作为一名外科医师,在参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我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合议庭精准理解医学事实,将专业的诊疗过程转化为能够用于法律评判的、清晰的事实认定框架,为合议庭准确认定过错及责任比例提供专业参考。履职过程中,长宁区法院的法官们始终以开放包容的姿态、耐心细致的作风,与人民陪审员充分沟通交流,尤其是案件评议环节,法官会提纲挈领地阐释裁判思路,深入浅出地解读法律条文背后的价值考量,引导我们从“厘清案件事实”向“理解法律精神”递进。

从救死扶伤的手术台到定分止争的审判庭,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场景,让我对“守护”二字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在参与审理的一起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后发生并发症的案件中,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患者术后出现的胆管损伤,究竟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还是因术中操作不当所导致。面对原、被告双方截然不同的陈述和复杂的病历记录,我在质证环节重点就术后病程记录向双方发问,在后续的评议中充分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将晦涩的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合议庭讲解了这类手术的常规技术规范和潜在风险,并指出医疗方对患者早期出现的关键体征变化存在观察频次不够、干预不及时等问题,帮助合议庭厘清了诊疗事实的脉络。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到法院来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随着参审经历的增加,我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信息不对称是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一大挑战。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我们的使命是在司法审判中既融入社情民意,又注入专业判断,让问题的解决更高效、更公正。同时,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经历也促使我反思临床实践,深刻认识到加强诊疗规范的重要性。我同时担任辖区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长期关注工伤认定、死亡认定等医法交叉问题。担任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激发了我的研究热情:如何在医学与法律之间,构建法理情相融的救济途径,成为我本职工作之余不断思考的问题。

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之路,是我与专业法律人“互补共进”的成长之路。每一次法槌敲响的瞬间,每一次案件评议的讨论,都让我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有了更加生动具体的理解。未来,我将继续秉持“医者仁心”的职业信念,践行“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努力在医学与法律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以专业素养诠释担当,以履职热忱兑现承诺,努力成为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从话筒到法庭:以另一种发声守护公正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岚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扎根群众,以社会认知辅助司法审判,用朴素的正义观印证情理。我时刻提醒自己,人民陪审员的“陪”字,绝非陪衬,而是将常情常理引入司法审判的积极角色。从节目主持人到陪审员,身份在变,但传递民情民意的职责使命没有变;从电视台到法庭,地点在变,但勇于发声的价值追求没有变。

我要求自己将媒体人擅长的观察与追问,转化为参审过程中的专注与慎思,发挥实质参审作用,不负群众期盼。一年多来,我参审了不同类型的案件,逐渐养成了抽丝剥茧、条分缕析的法律思维,也更加坚信,法律的背后,始终跃动着人文的温度。

让我至今难忘的,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肇事案。16岁的女高中生小王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上,不慎撞倒了同向步行的一位老人。近两个月的抢救未能挽回老人的生命,经认定,小王负事故全部责任。庭审中,那个被称为“被告人”的女孩,始终低着头,单薄的肩膀微微颤抖。公诉人宣读起诉状的声音一字一句地敲击在法庭每一个人的心上,她的父母面色苍白,眼神中满是痛心,而旁听席的另一侧,则是承受着丧亲之痛的被害人亲属。那一刻,法庭被两种不同却同样真实的悲伤所笼罩。评议时,我建议合议庭关注卷宗中小王过往的品行证明和对被害人家庭竭尽全力的赔偿。作为一名社会观察者,我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保护和惩治是一个整体,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的每一次翻转,都可能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轨迹。这个孩子还拥有漫长的人生,允许她在严格监督下继续学业、深刻反省,可能比单纯的监禁更能实现教育、感化的目的。”最终,当审判长宣读“缓刑”的判决时,小王抬起头,泪水夺眶而出,向着法庭深深鞠躬。那一刻,我深切地感受到,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就是要在法理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为司法的天平谨慎地添上社情民意的砝码。

每一个案件都像一扇窗。作为“无袍法官”,我们来自民间,怀揣朴素情感和常识常理,与专业法官携手共同作出一个个公平、公正的裁判。今后,我将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更加主动参审履职,依托广播电视平台优势,持续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用镜头和话筒记录好我眼中新时代司法民主的生动实践。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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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段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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