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报道:法院判处前国务总理韩德洙有期徒刑23年,认定其参与“内乱重要任务执行”。这是首次有司法判决将“12·3非法戒严”定性为“内乱”。在因内乱重要任务执行等嫌疑被移交审判的国务委员中,此案也是首个作出判决的案件。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部长法官李镇宽)于21日举行的内乱重要任务执行等嫌疑宣判公审中,判处韩前总理有期徒刑23年。考虑到社会关注度,审判部当天对宣判公审进行了直播。
此前,韩前总理因涉嫌作为国务总理,本有义务制衡总统恣意滥用权力,却未阻止非法戒严令发布并予以协助,于去年8月29日被移交审判。内乱·外患特别检察组最初以涉嫌协助内乱头目对韩前总理提起公诉,但在公审过程中,应审判部要求,追加了内乱重要任务执行嫌疑,变更了公诉状。特检组在结审公审中求刑有期徒刑15年。
期间,韩前总理在公审过程中承认了部分伪证嫌疑。但对于其余嫌疑,他辩称并无参与内乱的意图,予以否认。他还主张,国务总理没有控制总统发布戒严令的法律权限和义务。他此前在最后陈述中辩称:“虽然未能阻止紧急戒严,但绝无赞同或协助之事”,“我明确表示绝不同意,但认为无法阻止。曾与国务委员们一起试图扭转总统的决定,但力有未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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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部对此判断认为:“(韩前总理)认识到尹锡悦的意志坚定,并同意其必要性与正当性,为使紧急戒严发布所需的国务会议审议这一程序性要件至少在形式上得以具备,此举应视为在尹锡悦等人的内乱行为中执行了重要任务。” 审判部还指责其行为“属于在具体情况下明显丧失合理性、缺乏社会妥当性,未行使作为国务总理被赋予的权限”,并认定“若被告人履行了作为义务,本可轻易阻止尹锡悦发布紧急戒严等内乱行为的结果”。
审判部还认定其参与了前行政安全部长官李祥敏的断电、断水指示执行。审判部指出:“被告人与李祥敏讨论了断电断水措施的执行及依据方案,非但没有制止或劝阻李祥敏,反而似乎鼓励其执行指示”,并认为“结合被告人作为国务总理所具有的地位与权限来看,这应视为属于在内乱行为中执行重要任务”。
特别是,法院严厉指出,韩前总理的“扰乱国宪目的及执行内乱重要任务的故意”得到认定。审判部说明道:“政界等此前已预计到尹锡悦将发布紧急戒严并动员军警阻碍国会行使职权,(戒严当日被告人)于20时45分许在办公室听取尹锡悦说明紧急戒严宗旨,并在大接见室目睹赵太庸等人表示军队正在待命”,“能够预见到将发生扰乱国宪之事,故可认定存在故意”。
关于量刑,审判部首先指出:“被告人约50年间获得多枚勋章和褒奖,无证据显示其事先谋划或积极参与内乱,且虽已79岁高龄,却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但同时也前提性地指出:“尹锡悦发布违宪违法的告令行为属于内乱,这是国民选出的权力者尹锡悦及其追随势力的亲信政变”,认为严厉处罚是妥当的。
审判部接着阐明:“‘12·3内乱’作为‘自上而下的内乱’,其危险性程度无法与自下而上的内乱相提并论”,“最重要的是,国民选出的权力者藐视并违反宪法与法律,实施内乱行为,从根本上动摇了国民所持有的民主主义和法治主义信念。” 审判部还指出:“因发生‘亲信政变’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经济政治冲击,似乎达到了无法与既往内乱行为相比的程度”,“既往内乱事件的大法院判决在确定被告人刑期时无法作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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