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潞城区法院公开集中宣判一批涉跨境电诈回流案件,20名被告人以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等罪名被定罪量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至2万元不等。此次公开集中宣判,有力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跨境电诈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某某、周某某、张某某等20名被告人,有的是为了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偷渡出境、有的是结伙偷渡出境,出境后便先后进入电诈园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诈骗公司分工非常明确,自上而下设老板、总监、组长、组员,另有专门负责财务结算等人员。诈骗初期,犯罪分子会通过聊天软件组建群聊组,持续数月进行养号为后续实施诈骗做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小组组员负责“养号”,保持账户的活跃性;小组组长负责统计组员“养号”情况,“炒群”人员负责烘托群聊氛围,总监负责监督小组的“养号”工作。一切就绪后,便通过聊天软件骗取被害人入群并培养信任度,而后以高息等手段骗取钱财。
此次集中宣判的20名被告人,年龄大多集中于24岁至38岁之间,多数人是通过熟人介绍、网络招聘等渠道,被“高薪工作”“轻松赚钱”等话术诱骗至境外。出境后,便受到犯罪团伙的控制,接受统一话术培训,伪装成各类身份,按照团伙所提供的“脚本”,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特定人群实施虚假股票投资等诈骗活动。这些被告人本想着靠偷渡境外从事“高薪”工作,未承想“淘金”未成,却身陷囹圄,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法官说法
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轻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勿轻信所谓“境外高薪招聘”信息。出国务工必须选择正规劳务渠道,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对于声称“包办签证”“免费接送”“高回报低门槛”等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任何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跨境电诈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斩断跨境电诈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潞城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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