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三十年,我李建军从村里的泥腿子混成了别人口中的“李老板”,以为把过去那些烂事都踩在了脚下。
可真到了城里,要在金碧辉煌的饭店里跟未来的亲家吃饭时,我才明白,有些事不是你想断,就能断得了的。
那个1976年没打一声招呼就消失的女人,带着我心里三十年的一个疙瘩,就那么直挺挺地坐在了我的对面。
我当时只想知道一件事,那个我们俩的种,她当年是不是真狠心给弄掉了...
1976年的风,刮在人脸上,带着股烧荒过后的焦糊味和黄土的腥气。
我们村叫下河湾,穷得叮当响。泥巴糊的墙,苞谷面做的窝头,还有流不完的臭汗,就是我们这些后生睁眼闭眼看到的所有东西。
我叫李建军,那年二十出头,爹妈给的名字土,人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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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使不完的牛劲,加上打架从不计后果,让我在村里横着走。他们不惹我,不是敬我,是怕我。
但苏晚晴不怕。
她是从大上海来的知青,像画里走出来的人。
皮肤白得能掐出水,说话声音软绵绵的,像刚出窝的猫崽子。她干活不行,锄头抡起来像跳舞,镰刀割麦子能把自己的手划了。
村里的婆娘们聚在墙根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吐唾沫,说她是城里来的狐狸精,那双眼睛会勾人。
男人们的眼神更直接,像一群饿了三天的狼,盯着一块肥肉,就差扑上去了。
我跟她第一次正经说话,是在秋后分粮的场院上。
村会计家的二愣子,仗着他爹的权,用脚在苏晚晴的粮堆里划拉了一下,分给她的玉米面比别人少了一大截。
苏晚晴抱着那只瘪了一半的口袋,站在那儿,嘴唇咬得发白,眼圈红了,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那样子,就像一棵被霜打蔫了的向日葵。
场院上的人都看着,没人出声。
我把肩上的麻袋往地上一扔,发出“砰”的一声闷响。我走到二愣子跟前,一脚踹在他那装得鼓鼓囊囊的粮袋上。
口袋破了个口子,黄澄澄的玉米面洒了一地。
“捡起来,给她装满。”我盯着二愣子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二愣子脸涨成了猪肝色,梗着脖子想咋呼:“李建军,你他妈想干啥?”
我没说话,只是把攥紧的拳头举到他眼前,骨节捏得“咔吧”作响。
他那点气焰一下子就灭了。最后还是骂骂咧咧地蹲下身,把地上的玉米面连土带沙地捧起来,胡乱倒进了苏晚晴的口袋。
从那天起,苏晚晴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样了。那眼神里,少了点害怕,多了些别的东西,我说不清楚。
那年雨水多,知青点的屋顶漏得跟筛子似的。一个雷雨夜,我听着外面的瓢泼大雨,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索性爬起来,扛着梯子和一卷油毡布就摸了过去。
我爬上屋顶的时候,苏晚晴正拿着脸盆在屋里接水,狼狈不堪。她看到我,惊得半天说不出话。
我在雨里忙活了半宿,下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像刚从河里捞出来。她递给我一条干毛巾,又给我冲了一碗红糖水。
那碗红糖水,甜得发齁,一直甜到我心里。
队里杀猪分肉,每家每户巴掌大的一块肥膘。我把我的那份用油纸包好,半夜偷偷塞到她窗台下。第二天在地里干活,我看见她脸上的气色好了很多。
我没读过书,不懂啥叫风花雪月。我只知道,这个城里来的女人,让我心里头发痒,像有蚂蚁在爬。我见不得她受欺负,见不得她饿肚子。
我们的事,是从高粱地里开始的。
那是个闷得让人喘不过气的夏夜,月亮被厚厚的云层捂住了,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在村头的水井边碰上,她刚打完水,我刚从地里回来。
谁也没说话,就那么一前一后地走着。走到高粱地边上,我停住了脚。她也停住了。
高粱长得比人还高,密不透风。我拽住她的手腕,把她拉了进去。高粱秆子和叶子划在脸上、胳膊上,又疼又痒。
那天晚上,她哭了,哭得没声,身子抖得厉害,但没推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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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村西头废弃的砖窑,半夜里无人的河滩,都成了我俩的地盘。
我迷上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皂味,混着汗水和青草的气息,是一种能让人丢魂的味道。
她也依赖我这身蛮力,能让她在这吃人的地方,找到一块能喘气的空地。
我们像两只偷食的野猫,在黑夜里舔舐着彼此的孤独和欲望。
肚子里的事,是秋天苏晚晴告诉我的。
那天她找到我的时候,脸色白得像刚刷过石灰的墙。她把我拽到没人去的砖窑里,一句话没说,眼泪就先串成了线,往下掉。
“建军,我……我有了。”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我脑子“嗡”的一声,像被一柄大锤砸中了。足足愣了有半分钟,才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
紧接着,一股说不出的、野性的喜悦,从脚底板一下子窜到了天灵盖。
我要当爹了。
我,李建军,一个穷得叮当响的泥腿子,要和一个上海来的文化人,有一个娃了。这事儿传出去,村里那些背后说我闲话的老爷们儿,得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我一把抱住她,那身子软得像没骨头。我在她耳边吼:“怕啥?有了就生!我娶你!明天我就去公社打报告,领证!看哪个龟孙子敢说闲话,我撕烂他的嘴!”
我以为她会高兴,会抱着我哭一场,然后我们就商量着怎么过日子。
但她没有。她只是在我怀里抖,抖得像秋风里最后一片叶子,好像随时都会碎掉。
“建军……不行的,不行的……”她反复念叨着这几个字。
“怎么不行?我李建军说话算话!我养你,养活娃,我拿命去养!”我拍着胸脯保证。
那几天,她整个人都像丢了魂。在地里干活,好几次把锄头挥到自己脚边。吃饭的时候,拿着窝头能发半天呆。
我以为她是怕了,怕未婚先孕的名声,怕村里人的唾沫星子能把人淹死。
我还傻乎乎地去安慰她:“晚晴,你别怕,这事包在我身上。我回头就跟我爹妈说,他们顶多揍我一顿。回头我就去求大队长开证明,咱把证领了,就没人敢说啥了。”
我甚至开始盘算,等开了春,我就去砖厂多干活挣工分,攒钱盖三间大瓦房,让她跟孩子住得舒舒服服。
我让她等我,等我想好万全的法子。
她看着我,点了点头,但那双漂亮的眼睛里,一点光都没有,像两口蒙了灰的枯井。
我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天都快擦黑了。
口袋里揣着我托人好不容易弄来的半斤红糖,还有一小块从供销社柜台底下买出来的的确良布料,浅蓝色的,上面有小白花。我想着苏晚晴穿上这块布做的衣裳,肯定好看。
我心里热乎乎的,连脚下的步子都轻快了不少。我想好了,晚上回去就跟爹妈摊牌,大不了挨一顿皮带,这媳妇,我娶定了。
可我兴冲冲地跑到知青点,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
苏晚晴住的那间小屋,破木门大敞着,风灌进去,吹得窗户纸“呼啦啦”地响。屋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件她不要的破烂行李扔在泥土地上。
我一把抓住一个正准备出门的男知青,他叫赵卫东,平时总爱阴阳怪气地说话。
“苏晚晴呢?”我的声音因为紧张在发抖。
赵卫东斜着眼看我,嘴角撇出一丝幸灾乐祸的笑:“走了啊。建军哥,你不知道?”
他慢悠悠地接着说:“今天一早,一辆绿色的吉普车,呜的一下就开到村口,喇叭按得震天响。车上下来俩穿干部服的人,直接就把苏晚晴接走了。听说是家里平反了,官复原职,立马办了回城手续。”
“她……她没说啥?”我的心一点点往下沉。
“说啥?跑都来不及呢!你看那屋里,好多东西都没要,跟逃难似的。也是,谁还稀罕这穷地方?建军哥,你这下可……竹篮打水一场空喽,嘿嘿。”
我没听他后面那些屁话,一头冲进了那间空屋子。
屋里还残留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皂味,但已经很淡很淡了,混着泥土的霉味。土炕上,只有她睡过的一个浅浅的人形印子,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
没有信,没有纸条,一个字都没有。
她就这么走了。
带着我的孩子,带着我那些盖瓦房娶媳妇的傻念头,一声不吭地走了。
我像一头被激怒后又被耍了的公牛,浑身的力气和怒火,最后都化成了穿心的凉意和巨大的羞辱。
背叛。
这两个字像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了我的心上。
那天晚上,我把村里小卖部货架上所有的白酒都买了回来,一个人坐在冰冷的河滩上,一瓶接一瓶地灌。
酒瓶子摔了一地,我指着上海的方向,把这辈子会骂的脏话都骂了一遍。
城里来的女人,就是他妈的靠不住!嫌我穷,嫌我是个泥腿子!
孩子?
我吐出一口辛辣的酒气,胃里烧得像一团火。我狠狠地想,她一回到那繁华的大上海,肯定第一时间就去了医院,把那块孽肉给刮了。对她来说,那是个丑闻,是个甩不掉的累赘。
断了。
这事,就算他妈的彻底了断了。
我把这个秘密,连同那个无法求证答案的“孩子问题”,一起用厚厚的泥土封死,死死地埋进了心底最深的地方,发誓再也不去碰它。
苏晚晴的无情离去,像一根又长又硬的刺,扎在了我的命门上。
从那以后,我李建军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我不再跟村里的小年轻打架斗殴,也不再混日子。那股无处发泄的狠劲,全都用在了跟生活干仗上。
他们不是看不起我这个泥腿子吗?行,我就要混出个人样来给他们看看。
改革开放的口子一开,我就成了下河湾第一个“下海”的人。我卖了家里唯一一头老牛,又东拼西凑借了些钱,买了辆二手拖拉机,开始跑运输。
那段日子,真是拿命在换钱。白天拉砖,晚上拉沙,车轮子压遍了周边的县市。有一次为了赶工,连着两天两夜没合眼,开着车都能睡着,差点连人带车翻进沟里。
还有一次在邻县跟人抢生意,被对方堵在路上,三四个人拿着钢管,我抄起车上的铁锹跟他们干,头上被开了个口子,缝了七八针,但那趟活儿还是被我抢到手了。
几年下来,我李建军的腰包鼓了,名声也响了。村里人不再叫我“建军”,开始毕恭毕敬地叫我“李老板”。
后来,我靠着跑运输攒下的钱和人脉,跟人合伙开了个砖厂。
烧砖的窑,日夜不熄火,高高的烟囱里冒出的黑烟,就像我心里那股憋了多年的火。我吃住在砖厂,几个月不回家,身上永远是一股子土腥味和汗臭。
再后来,我经媒人介绍,娶了邻村的王秀莲。
秀莲是个本分的女人,长相周正,手脚也麻利,人很实在。
她不问我的过去,只是踏踏实实地给我生儿子,操持家务,把我那乱得像狗窝一样的家收拾得井井有条。
我从砖厂一身疲惫地回来,总能吃上一口热饭,喝上一碗热汤。
我们的儿子叫李虎,生下来就虎头虎脑,哭声洪亮。
我看着襁褓里的李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他再走我的老路,不能让他再当个被人瞧不起的泥腿子。
我拼了命地挣钱,就是为了让他读书,让他上好学校,考大学,去大城市,去过上他爹我这辈子都没过上的“城里人”生活。
我把对“文化”的所有念想,对过去的所有不甘,都一股脑地砸在了我儿子身上。
日子像流水一样过去,砖厂变成了建筑队,建筑队又接了更大的工程。我从“李老板”变成了我们县里都排得上号的人物。我有了小轿车,在县城里买了楼房。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应酬喝多了酒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1976年那个闷热的夏夜,和那个一声不吭就消失了的女人。
心口那块被烙铁烫过的地方,还是会隐隐作痛,像阴雨天里的旧伤。
我儿子李虎,争气,没让我失望。
他一路从村里的小学念到县里的重点高中,最后考上了省城的名牌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了那里,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凭自己的本事站稳了脚跟。
他比我有出息,也比我懂那些城里人的弯弯绕绕。
有一年过年,李虎带了个女朋友回家,叫周晓雅。
那姑娘长得水灵,眼睛像会说话,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说话细声细气,非常有礼貌,一看就是好人家教养出来的女儿。
秀莲拉着姑娘的手,从头到脚地打量,高兴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儿地往她碗里夹肉。
晚上,李虎私下跟我说:“爸,晓雅家条件挺好的。她爸是大学的退休教授,她妈原来也是文化人,现在在家。他们家对晓雅可好了,真是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我点点头,抽着烟,心里挺满意。我儿子有本事,能找个这样的城里媳妇,我脸上也有光。
李虎又说:“晓雅还有个哥哥,叫周铭,是个建筑设计师,特别厉害,年纪轻轻就自己开了个事务所。就是人有点冷,不太爱说话。我见过几次,感觉他对谁都淡淡的。”
他挠挠头,补充道:“感觉晓雅她妈对这个哥哥,好像……有点客气,不像对晓雅那么亲。可能是继母的关系吧,听晓雅说,她哥是周叔叔前妻留下的。”
我听着,嗯了一声,没把这些话太往心里去。我一个乡下土老板,跟人家大学教授,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只要我儿子有出息,能把日子过好,比啥都强。
又过了一年,李虎打电话回来说,要跟晓雅订婚了,对方家长想两家人一起吃个饭,正式见个面,商量一下后面的事。
地点定在市里最高档的酒店,叫“盛世华庭”。
为了这顿饭,我跟秀莲专门去县城最好的商场,一人置办了一身体面的衣服。秀莲紧张得手心直冒汗,在镜子前照了又照,翻来覆去地问我:“建军,我这样穿,不会给你丢人吧?”
我拍了拍她因为常年操劳而变得粗糙的手,说:“丢啥人?你是我李建军的老婆,谁敢瞧不起你?挺直腰杆!”
嘴上这么说,我心里其实也没底。
三十年了,我第一次要正式地,以一个“成功人士”的身份,去面对真正的“城里人”,去见一个大学教授。我心里有点发怵,又有点莫名的期待。
盛世华庭的包厢,装修得跟皇宫似的。
地上铺着厚得能陷进脚脖子的红地毯,头顶上挂着一盏巨大的水晶灯,晃得人眼晕。我跟秀莲坐在那张能坐下二十个人的大圆桌边,浑身都不自在,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李虎和周晓雅陪着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介绍着桌上的菜名,想让我们放松一点。
没一会儿,包厢那扇沉重的木门被服务员推开了。
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老头走了进来,他穿着一件干净的中山装,身上有股书卷气。
他身后跟着一个年轻人,个子很高,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深色西装,气质儒雅,但脸上没什么表情,显得有些疏离。
李虎赶紧站起来,热情地迎上去:“周叔叔,周铭哥,你们来了。”
那个叫周铭的年轻人,目光在我们身上扫过,最后落在我脸上,朝我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我心里还在琢磨,这教授家的儿子,派头果然不一样,看着就比我儿子李虎沉稳。
紧接着,一个女人从他们身后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脖子上戴着一串温润的珍珠项链。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优雅的发髻,露出光洁的脖颈。
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眼角有细微的皱纹,但更多的是一种沉淀下来的、说不出的从容和贵气。
李虎笑着介绍:“爸,妈,这是晓雅的妈妈,苏阿姨。”
女人抬起头,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朝我们这边看来。
当她的目光和我对上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冲上了头顶,然后又在瞬间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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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的茶杯“哐当”一声,重重地磕在了桌沿上,滚烫的茶水洒了我一手,我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疼。
苏晚晴。
是她。
三十年了,她变了,变得我几乎认不出来。但又好像一点没变,那双眼睛,那双曾经在高粱地里看着我、又惊又怕的眼睛,还是一模一样。
她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如纸,嘴唇无声地张了张,握着手包的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根根泛白。
但她很快,快得几乎让人察觉不到,就稳住了情绪,只是那双眼睛里的惊涛骇浪,怎么也藏不住。
那顿饭,我不知道是怎么吃完的。
满桌的山珍海味,在我嘴里嚼着,都跟木屑一样,没有任何味道。
秀莲和那个周教授聊得挺热络,一个说乡下的收成,一个说城里的新闻。李虎和周晓雅在旁边小声地说着情话,甜蜜得冒泡。
只有我和苏晚晴,像两个坐在冰窖里的木头人,隔着一张桌子,隔着三十年的光阴,谁也没有再看谁一眼,谁也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周铭偶尔会开口,声音低沉,条理清晰,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沉默地观察,目光在我们几个人身上不动声色地流转。
整个包厢的气氛,因为我们两个人的沉默,变得诡异而压抑,像暴风雨来临前的死寂。
饭局终于在一种客气又尴尬的氛围中散了。
大家起身往外走,我哑着嗓子说要去趟洗手间,让他们先到楼下等我。
我没去洗手间,而是拐进了走廊尽头一个没人去的露台。我摸出烟盒,手抖得厉害,划了好几次才把烟点着。
我靠在冰冷的栏杆上,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烟雾呛得我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
我需要冷静一下,我的脑子现在乱成了一锅粥。
我站了没多久,身后传来了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的清脆声音,笃,笃,笃,每一下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
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她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停下了。
三十年没见,我有一万句话想问她,有一万个巴掌想扇在她脸上。可话到了嘴边,却只剩下一片沙哑的干涩。
风吹过露台,带着城市夜晚特有的喧嚣和凉意。
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我的声音比我想象的要平静,也更冰冷,像冬天河面上结的冰。
“你当年……走得真干脆。”
苏晚晴的身体几不可见地颤抖了一下。她没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那双精致的皮鞋尖。
她的沉默像一盆油,猛地浇在了我心里那团压了三十年的火上。什么狗屁教授夫人,什么体面生活,我他妈的都不在乎了。
我转过身,死死地盯着她。
她的脸在露台昏暗的灯光下,显得苍白而脆弱。
我一步步走到她面前,逼得她不得不后退,直到后背抵住了冰冷的墙壁。我压低了声音,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发着低吼。
“我不想听你解释那些没用的。你过得好不好,嫁了谁,都跟我李建军没半点关系。”
我的目光像刀子一样,一刀一刀地剜着她的脸。
“我只想问你一件事。当年的孩子……你是不是一回城就打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