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了。”在服刑7年、出狱5年多后,曾经的福建漳州女商人林惠荣终于拿到了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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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对“女商人林惠荣职务侵占案”再审宣判。判决书显示,芗城区法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不能成立,故作出如上改判。
今年52岁的林惠荣系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诉机关此前指控,2012年林惠荣与池某在经营中产生矛盾,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林惠荣未经池某等人同意,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将池某等四人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2013年5月20日,林惠荣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2016年5月30日,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林惠荣提出上诉。2016年11月14日,漳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林惠荣始终没有认罪。2020年,她刑满释放后继续申诉。(潮新闻)
编辑:任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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