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法院始终坚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初心,以高质量司法赋能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守护生态安全等关键领域主动作为,用19.5万件案件受理量、16.5万件审执结量的硬核答卷,诠释了新时代法院的责任与担当。全国法院18项审判管理指标全部达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为“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创新高地”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精准护航市场,筑牢营商环境法治屏障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的精准守护。一年来,全市法院用公正裁判为市场主体撑起“保护伞”。
“法院并未因我司是外地企业而有任何程序上的懈怠或偏见,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025年11月底,胜诉一方河北某开发公司向常州中院寄来一封情真意切的表扬信,为溧阳法院在审理一起复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的司法公正点赞。该案的判决有力保护了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分‘主客场’”理念,展现了常州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坚实担当,成为常州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和典范。
2025年8月,常州某上市公司董秘黄某因敲诈勒索该上市公司被溧阳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黄某不服,上诉到市中院。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的判决表明,法院坚决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保障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
在金融安全领域,全市法院妥善处理企业信用债违约、互保互联等金融案件1.1万件,执结金融债权案件4021件,执行到位27.8亿元。天宁法院“金融纠纷调立审执一体化平台”累计为金融机构收回逾期金额2419万元,相关经验入选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赋能创新发展,激活新质生产力司法动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司法保护则是创新的“定心丸”。2025年,全市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00多件,同比增长34.3%,以高强度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协助最高法院成功调处两家新能源领域头部企业专利“拉锯战”,一揽子化解全国数十起专利侵权诉讼,引导企业从“恶性竞争”转向“有序共赢”;钟楼法院联合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高效调解某光电公司与十余家电器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79天内促成销毁百万案值侵权产品并依法赔偿,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规范了商户经营行为,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据悉,该案入选了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及江苏省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典型案例。
![]()
数字经济领域,司法保护持续加码。近年来,网络爬虫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青睐和应用。但一些人却利用爬虫技术非法获取热门App用户信息、牟取暴利。某网络公司实控人陈某以及钱某、周某利用网络爬虫技术窃取“小红书”数据非法获利,被天宁法院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和民事追责,没收违法所得635万余元并判决赔偿100万元。这一判决充分彰显了法院以严厉惩戒筑牢数字安全防线,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助推产业升级,破解转型发展司法难题
全市法院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司法引擎”。全年办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665件,化解不良债权69.1亿元,盘活土地房产30.1万平方米,安置职工752人,贡献税收5920.1万元,通过破产重整让18家企业重焕生机。金坛法院有效盘活“华城路316号”土地资产240余亩,引入资金1.17亿元;府院联动共同破解苏伦化纤财产接管难题,以拒执罪论处实际管理人,该破产清算案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样本借鉴。 2025年10月,武进区清算与重整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后该中心将为困境主体提供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破产清算、和解等全周期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以中心聚能之势激活区域发展的“一湖春水”。
![]()
在资产处置环节,司法拍卖效能全面提升。通过司法拍卖激活“沉睡”资产7亿余元,创新开展苏中三市“四城联动”司法拍卖活动,成功盘活异地存量资产157件,价值6836万元,让闲置资产转化为发展资本,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守护生态底色,绘就绿水青山司法画卷
秉持“共饮一江水、共护一片绿”理念,2025年12月初,常州法院与镇江法院共同签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在十个具体领域开展司法协作,构建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体系。滆湖环境资源法庭一审审结各类环资案件82件,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124人6单位,用司法利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生态保护修复模式。武进法院与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滆湖低碳湿地公园共同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开展滆湖生态保护专项行动,这一做法入选全省法院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典型案例。建立修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489万余元,推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推动生态保护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修复”转变。审结太湖水域涉案金额最高的非法捕捞团伙犯罪案,判处该水域单笔最高环境损害赔偿金111万元,让“破坏者”变身“守护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