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财政部近日发布实施《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完善奖励条件,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对“吹哨人”的保护机制。
新规中最受大众关注的是,奖励标准的提升。对于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身处行业内部的“吹哨人”,较之外部监管具有天然的优势:熟悉业务,能发现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其掌握的线索也具有真实性高、针对性强的特点,对维护市场的良好生态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一点,放之各行业皆是如此。
近年来,为破解知情人“不敢说、不愿说”的困境,鼓励“吹哨人”勇于发声。越来越多行业通过“真金白银”激励,增强举报的经济吸引力。国务院食安委2025年发布的《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中明确,鼓励单位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依据隐患大小给予报告人员不同程度的奖励,对报告重大隐患的予以重奖;在安全生产领域,小到车间、企业,大到省市层面,均有过相关激励制度。
“吹哨人”揭露了行业内部的疮疤,往往面临着职业风险与道德压力。仅仅依靠经济激励,并不能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好在,此次《规定》中看到了“吹哨人”的困境,从身份保密、行为禁止、责任追究三个层面构建了全方位的保护体系。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施匿名管理,要求联系“吹哨人”时如需使用其身份信息,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同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非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从制度层面构筑起防护屏障。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规定的出台,更是将原本“举报人”更名为“吹哨人”,这一称谓之变,更加凸显了“吹哨人”的正义与担当。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吹哨人”不该是揭露行业内部阴暗的孤胆英雄,而应该是一名有良心的从业者的必然选择。当制度激励与法律保护形成合力,才会有更多人从“沉默的大多数”中站出来,为行业健康发展“敢吹哨、吹响哨”。(张锐杰)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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