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月19日发布的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秦海代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秦海此前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秦海,男,汉族,1972年9月生,四川达州人,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硕士。
他曾任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2021年出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后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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