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2026年1月16日,证监会公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衍生品交易是指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的交易,具有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授权证监会对相关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要求完善对衍生品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
证监会表示,制定本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规定落地实施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11个方面: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证监会依法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明确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以及参与衍生品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衍生品合约的开发条件及程序;明确各类衍生品合约的基本交易规则;明确履约保障制度;明确交易者适当性标准;加强衍生品监测监控与跨市场监管;明确衍生品交易禁止性与限制性要求;加强衍生品经营机构监管;加强衍生品交易场所、衍生品结算机构、衍生品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2023年,证监会曾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来看,各方认为办法有利于规范衍生品市场发展,支持和赞同办法的出台,同时也对进一步完善办法相关条文提出了意见建议。证监会对各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采纳了其中合理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对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办法更加具有适应性和包容性,包括进一步完善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规则,充实对衍生品经营机构执业规范和内部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丰富监管机构对衍生品市场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规定等。
(编辑:罗辑 审核:夏欣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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