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海徐汇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金山区、青浦区、松江区、崇明区等,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公布禁燃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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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环线以外部分区域也属于“禁燃区”。
各区明确规定,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23日(初七)及3月3日(元宵节)期间,除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等场所外,重污染天气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徐汇区
1月15日,徐汇区发布《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外环线以内区域;
(二)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场所: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二、2026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大年初七,元宵节),徐汇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闵行区
1月15日,闵行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外环线以内区域;(二)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场所: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二、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23日(初七)及3月3日(元宵节),除前述区域外,本区黄浦江以北、大治河以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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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
1月15日,嘉定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禁止在本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马陆镇、安亭镇、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全域;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集建区(禁燃区)。
(二)禁止在(一)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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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灰色区域为禁燃区范围
青浦区
1月15日,青浦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徐泾镇、赵巷镇、华新镇、重固镇全域;
(二)朱家角镇、白鹤镇、金泽镇、练塘镇建成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上述(三)至(九)涉及朱家角镇、白鹤镇、金泽镇、练塘镇建成区以外的单位场所;
(十一)具体禁放范围详见附件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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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绿色部分为非管控区,灰色部分为禁燃管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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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
1月15日,松江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二、禁止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3日(初七),以及2026年3月3日(元宵节),在东至松江-闵行区界、南至黄浦江、西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北至松江-青浦区界的合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黄浦江水源涵养林等林地、在建工程工地、冷链仓库及其周边50米等重点防火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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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
1月15日,宝山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外环线以内和机场禁放区范围内。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二、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026年2月21日(初五)、3月3日(元宵),除前述区域外,禁止在本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S7沪崇高速以东、G1503郊环线以南、同济路高架以西、S20外环线以北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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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红色区域为外环线以内和机场禁放区;2.蓝色区域为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026年2月21日(初五)、3月3日(元宵)禁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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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
1月15日,奉贤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23日(初七)及3月3日(元宵节)期间,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奉贤新城全域(四至范围:北至大叶公路,南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西至南竹港、沪杭公路,东至浦星公路);
(二)奉贤新城以外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点;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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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
1月15日,金山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卫二路、南至杭州湾开阔水域、西至卫九支路、北至沪杭公路,含上述路段);
(十)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东至新卫高速公路-卫六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浙江省界、北至沈海高速公路,含上述路段);
(十一)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东部(东至天华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求真路、北至共创路,含上述路段);
(十二)漕泾镇工业区(东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展业路、西至亭卫公路、北至平业路,含上述路段);
(十三)其他禁放点位。
二、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23日(初七)及3月3日(元宵节),除上述区域外,同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东约至龙泉港、南约至沪杭公路、西约至张泾河、北约至漕卫公路(含上述路段和区域)。
崇明区
1月15日,崇明区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二、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期间(2026年2月16日至2月23日),以及元宵节当天(2026年3月3日),在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长兴镇(除潘圆公路以北、北堤岸以南、长江大桥以西、光园二路以东区域外,其余区域均禁放)
陈家镇(北陈公路转北沿公路、G40通道、开港北路,北至园区南路以东镇域范围)
城桥镇(西至三沙洪河,北至南横引河,东至淡云路、团城公路、民生竖河、南横引河,南至长江大堤),其余乡镇建成区。
东滩区域(合兴垦区北横引河段以南至长江大堤范围)等。禁放区域如下图所示,具体四至范围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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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灰色为春节期间的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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