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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此次行动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基于前期详尽核查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展开的执法行为。
作为国内在线旅游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携程在酒店预订和机票代理领域长期占据显著市场份额。然而,近年来不断有平台内经营者反映,携程存在单方面修改合作酒店价格、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问题。多家合作酒店表示,携程平台频繁干预定价,即使申诉后获得补偿,仍可能被判定“违约”并处罚,申诉过程往往持续数月无果。
浙江一名民宿业主也提到,其设定的最低价格常被平台算法突破,导致民宿陷入“降价则利润微薄,涨价则订单流失”的困境。更有海南某经济型酒店负责人表示,为关闭平台自动调价功能,曾反复申请十数次仍被驳回,即便偶尔关闭成功,次日也常被业务经理重新开启。
行业分析指出,若携程利用其市场地位强制干预商家定价,可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此外,平台被指存在“二选一”或变相独家合作条款,即要求部分签约酒店不得在其他竞争平台上线,否则将面临流量限制或佣金上调。
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布公告,宣布启动针对在线旅游平台涉嫌垄断行为的维权工作,其中明确列举了携程被投诉实施“二选一”、单方面提高佣金、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等问题。黄山市相关行业协会也同期动员会员单位,系统收集和整理平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证据。
根据交银国际的研究数据,2024年携程在国内酒旅交易总额中的市场份额达到56%,与同程旅行合计占比接近七成。行业高度集中的格局并非完全通过市场竞争自然形成,而在一定程度上源于资本整合与平台规则的影响。市场地位的集中进一步强化了平台对商家的议价能力,其中佣金体系成为争议焦点之一。
目前,携程业务已覆盖全球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接入国内外酒店资源规模巨大,许多中小型住宿企业为获取客源,对其形成较强依赖。在佣金结构方面,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携程等平台对外公开的基础佣金比例通常在10%至15%之间。然而在实际运营中,商家为争取更好的曝光位置,例如在节假日期间进入搜索前列或购买平台广告资源,往往需要支付各类附加费用。
显性佣金仅是“冰山一角”,商家为获取流量往往需支付额外费用,多重隐性成本叠加后,实际支出可达公开佣金的两倍以上,可能接近40%。与商家的经营压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携程近年业绩表现突出。2024年该公司净利润达172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酒店预订业务贡献了约四成收入。
这种平台业绩高增长与众多合作酒店盈利空间持续被挤压的局面,凸显了垄断行为对中小商家的不公平效应,也揭示了监管的紧迫性。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立案调查,可视为对前期一系列监管约谈与行业投诉的正式回应。
2025年下半年以来,携程已在贵州、河南等多地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约谈。例如2025年8月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约谈携程等五家平台企业,明确指出其可能存在“二选一”、技术手段干预定价、价格欺诈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并要求平台自查整改。同年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携程通过“调价助手”功能强制修改酒店价格、阻碍功能关闭等问题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认定其行为违反《电子商务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构成利用协议、规则和技术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
在消费者端,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1月,涉及携程的投诉总量已超过16万条,仅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就新增3600余条,内容涵盖机票酒店退款困难、价格差异补偿、捆绑销售、宣传不实、贷款纠纷等多类问题。其中出行服务相关投诉累计近12万条,金融业务相关投诉累计约2.3万条。
面对广泛的商家与消费者投诉,携程集团在公告发布当日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并强调公司业务目前保持正常运营,将继续为用户与合作伙伴提供服务。
此次调查是继2021年阿里巴巴、美团“二选一”案及2022年知网垄断案之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对大型平台企业启动的反垄断执法程序,其背景与国家对“内卷式”竞争的系统治理密切相关。平台通过强迫商家“二选一”、低于成本价销售等不正当手段巩固市场地位,最终导致行业创新停滞、消费者权益受损,形成典型的“内卷式”恶性竞争。
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将在2026年进一步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整治以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为特征的“内卷式”市场行为。同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将平台强迫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利用规则虚构交易等典型内卷行为纳入法律规制范围。
此外,202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发文,明确要求在线旅游平台不得实施“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倡导平台间开展良性竞争,切实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如经营者被认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经济观察网 李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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