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8日,一场充满喜悦的满月宴后,郑州新密男子刘某驾车搭载三位长辈亲戚返程,在高速公路上不幸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两位亲戚当场及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12月29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目前,刘某已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事故详情:满月宴后的悲剧
事故关键数据
⚠️
事发时间
2025年5月18日
事发地点
高速路段
伤亡情况
2死2伤
事故主因
超速驾驶
事故发生时,刘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了前方时速仅46公里的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追尾瞬间,刘某车辆的安全气囊弹出,中控台严重变形,车内气氛一度混乱。 事故共造成乘车人邢某松当场死亡,齐某实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驾驶员刘某和副驾驶张某敏两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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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侧视图
庭审焦点:亲属拒签谅解书
案件审理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两名遇难者的家属拒绝出具刑事谅解书。 刘某的继父张先生透露,事故发生后,家属获得了保险赔偿,但依然拒绝谅解。
赔偿与态度
保险赔偿
120万元
丧葬费
全额承担
家属态度:
拒绝出具谅解书
家属齐某举表示,尽管获得了保险理赔,但事故给他们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母亲精神状态极差,自己也无法正常工作,家属无法接受任何形式的谅解。 同时,家属也表达了对前排乘客因系安全带而幸免于难的疑问。
法律判决:责任与量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且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依法应予严惩。
- 刑事责任: 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 民事赔偿: 法院认定其搭载行为属“好意同乘”,酌情减免20%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刘某并未报警或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也未留在现场等待救援,这一行为被法院认定为不存在自首情节。
延伸思考:司法实践中的“谅解书”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是影响被告人量刑的重要酌定情节。 司法实践中,赔偿到位但未获得谅解的案件并不罕见,这反映了法律不仅考量经济补偿,更关注对受害者家庭的情感慰藉和道义上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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