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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前年受了工伤,评了七级,还没拿到赔偿金。结果上个月,工厂倒闭了,老板跑路了,我现在是不是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单位注销了,人去楼空,我找谁要去?”
这是工伤维权中最绝望的一种情况:公司没了,老板也没了,只剩下你一个人拿着伤残证书,面对一堆债主。
很多人认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公司都没了,钱肯定也没了。错!大错特错!
为了保障职工在极端情况下的生存权,国家设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这是一张救命的保底网。今天,我就告诉大家,当单位破产、跑路、注销时,如何找国家要钱。
一、什么是“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