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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绿地康桥新苑小区业主近日向“新民帮侬忙”反映,小区为缓解停车难推动了“拓展车位”项目,计划将部分绿地改造为停车位。然而,此举也遭到部分业主强烈反对,认为没有审批占用绿地就是违法。小区将绿地转变为车位,究竟是占绿毁绿还是绿化调整?应该遵循怎样的合规程序?记者对此调查采访。
有人质疑绿化调整施工
绿地康桥新苑位于沪南路2688弄,是一个大型居住小区,共有3300多户居民。小区已建成20多年,随着居民私家车辆的激增,停车矛盾渐渐凸显。为进一步改善小区停车难问题,2024年12月,在小区召开的第一次业主大会上,对“拓展车位改造工程(含绿化补种)”等事项进行表决,并获得通过。
“拓展车位改造工程”内容显示,绿地康桥新苑小区共3372户,车辆登记总数为2864辆,而小区停车位只有1700个左右,平均一户仅0.5个,现有车位已经无法满足业主需求。经过物业及业委会、志愿者多次踏勘、排摸小区现有公共区域以及被占的黄土裸露区域,决定利用破损绿地以及其他支路口等位置规划新增车位175个。同时提到,因车位拓展部分涉及需要将现有规划绿化的区域进行拓展,待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将方案向相关部门报备,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垂直绿化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同时公布了绿化补种方案。
2025年10月,小区业委会发布《停车位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项目计划在小区内拓展车位,利用破损绿化以及其他支路口等位置踏勘规划出新增车位约124个,标准车位尺寸为5.5米×2.5米,其中包括绿化新种、补种和移植等。同年12月初,业委会发布“关于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车位拓展)的施工通知”,决定于12月中旬进行全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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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地铺上植草砖
与此同时,将小区绿地改造为停车位的方案遭到了部分业主的强烈反对。“拓展车位占用了绿地,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应该向相关部门获得审批后才能进行,而不能自说自话强行施工。”持反对意见的业主指出,拓展车位本是好事,但应该在阳光下进行,拿到合法手续后再动工,否则就是占绿毁绿的违法行为。
绿地转车位是否需审批
伴随着施工进行,支持方与反对方之间的“论战”也愈演愈烈。有业主反映,去年12月中下旬,施工队进场后,陆续对一些绿地带进行了挖掘,作了地面硬化,铺设了植草砖,总计数百平方米的绿地遭到破坏。而且,本次施工还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对此,反对施工的业主向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执法人员到场后,叫停了施工行为。
在施工暂停之后,针对部分业主的质疑,业委会出具了一份《声明》,对其牵头的“车位拓展”项目合规性问题进行了解释。业委会称,本次绿化调整仅涉及小区内部布局优化及低矮植被梳理,不涉及高大乔木的迁移、砍伐,完全符合《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拟定的方案经2024年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通过,操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本次调整严格遵循“绿地面积不减少”原则,已经通过增设垂直绿化、棚架绿化等方式平衡绿化总量,确保小区生态环境不受影响。对于施工许可证的质疑,业委会解释是项目总投资额未超过100万元,且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及消防设计变更,依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及地方相关实施细则,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区内部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于业委会的解释,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指出,《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同时,2023年公布的《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协助)审核若干规定》第九条也规定,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报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没有审批就强行施工,这就是违法行为。”该业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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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业主指施工破坏了原有绿化
合规流程规则尚待细化
一方认为是绿化调整无需审批,一方认为是占用绿地需要审批,那么,对于小区将绿地转为车位,相关部门如何认定?又该遵循怎样的流程?
记者了解到,对于绿地康桥新苑的绿化调整争议,市市容绿化局相关专家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指出居民小区的绿化操作细则主要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相关规则执行。《实施办法》中规定,只有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时,才需向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只是绿化布局调整,业委会可在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这项负责指导和审核的工作则下放到了属地街镇的绿化管理部门。
绿地康桥新苑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车位拓展”决策,拟将绿地转为车位,该行为可否被判定为居住区绿化调整范畴?属地康桥镇绿化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居住区绿化调整虽然不需要审批,但有着严格要求:一是要求调整后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的绿地面积;二是虽然可通过增加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来平衡绿化总量,但只有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差不多是1∶3的比例,也就是占了1平方米的地面绿化,差不多要补3平方米的垂直绿化。具体到绿地康桥新苑小区,如果要将地面绿化转为车位,首先要提供原始规划图纸,明确小区的绿化率,在此基准上对缺失的绿化进行足额“补偿”,然而业委会却迟迟未提供出原始图纸,也未给出完备的调整方案,存在着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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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化调整需达到“补绿”标准
实际上,随着小区停车矛盾激增,通过调整绿化来达到拓展车位的目的,看似能成为缓解停车难的一个办法。但破解社区治理难题,终究要在法治框架内寻找答案,用必要的程序来进行约束。居民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细化规则,让好事能办好。对此,“新民帮侬忙”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是“占绿毁绿”,还是“绿化调整”?沪上小区“拓展车位”,平地起风波》
栏目编辑:陈浩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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