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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好医生
近日,为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规范医疗机构门诊诊查活动及收费行为,遵循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原则,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湖南省医保局与湖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知名专家门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湖南知名专家的认定、门诊开设等要求进行了明确。《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湖南省医保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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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湖南省医保局
限满足特定条件医疗机构开设
《通知》明确,知名专家应医德高尚,潜心临床,学术深厚,技艺精湛,且在群众与同行中享有良好声誉。医师在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被聘任为门诊医师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知名专家:
(一)两院院士、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国医大师、国家名中医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级卫生健康领域专家;
(二)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发文明确,入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三)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并发文公布的省级名中医、医学学科建设项目带头人(每学科限1人);
(四)长期扎根临床一线,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满25年,且任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满5年以上。
《通知》规定,限执行一类价格的三级技术等级医疗机构开设知名专家门诊,知名专家门诊的诊疗区域须与普通门诊独立分开,设置专用诊室、候诊区,并配备专人提供涵盖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环节的全程导医服务。
在职知名专家(按规定办理返聘手续的离退休知名专家除外)须保证一定时间接诊普通门诊患者;每位在职知名专家每年接诊普通门诊患者比例不得低于其全部门诊接诊量的60%。知名专家接诊普通门诊患者时,按相应职级收取诊查费。
医疗机构开设知名专家门诊前,须将开设方案(含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拟聘知名专家资质证明材料报送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备案。全省符合认定条件的知名专家(含既往已认定的),均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进行备案,后续符合条件的可及时新增备案。
门诊排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通知》提出三条对知名专家门诊的管理要求:
(一)规范诊疗服务。知名专家接诊患者应耐心听取主诉,进行详细、全面的诊查,每位知名专家每半日接诊患者原则上不超过15人次。患者复诊查看检查检验结果时,当次免收门诊诊查费(限首次复诊看结果)。
(二)严格收费与监督。知名专家门诊应严格按相应价格政策收取费用,并向患者出具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医疗机构须完整保存门诊医师排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听取患者对知名专家门诊服务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限制接诊量、定价体现专家劳务价值成共识
专家门诊是我国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大众对高端诊疗需求日益增长得到发展。近年来,已有多地出台了专家门诊相关的政策,对专家门诊的接诊量和定价进行了规范。
2022年8月,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卫健委印发《关于调整公立医院专家门诊诊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专家门诊每半天诊疗的患者数不超过10~15名,每位患者平均诊疗时间不少于15~20分钟,并明确专家门诊诊查费分三档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在最高限价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福建省医保局,2022)。
2025年12月,山东省医保局与山东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查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知名专家诊查费价格制定和管理。《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8日起执行(山东省卫健委,2025)。
《管理办法》提出,知名专家诊查费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医疗机构应根据入选知名专家的资历、临床诊治水平等情况划分等次,制定不同等次的知名专家诊查费价格,满足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知名专家诊查费价格可根据门诊需求变化定期调整。
《管理办法》明确,在完成普通专家门诊服务的基础上,每位知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半天),每次接诊原则上不超过20人次,并保证本次诊查过程完整,提出诊疗方案。离休、退休返聘人员及按在职人员管理的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门诊服务时间限制,但受接诊人次限制。
医疗机构或专家超过规定门诊人次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进行约谈,了解情况并要求其合理调整门诊量。同时,医疗机构可以采取限制其知名专家门诊的开放时间、增加对其巡查频次等措施,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对于连续违反规定者,应根据相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或暂停、取消其知名专家门诊资格。
这些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各地正在探索专家门诊开设的最佳模式,使其既能保证大众多层次的诊疗需求得到满足,又能使相关服务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相信随相关规范的落实,医患双方均能从专家门诊的开设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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