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货车撞落限高架砸死路人,司机被判一年四个月,但家属却坚持认为,不合规的限高架和镇政府的管理疏漏,才是悲剧的核心原因。
事发经过
2025年3月,货车司机王某波开着重型半挂车,行驶到龙门县永汉镇一段县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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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反应过来,车头就撞上了路边的限高架,沉重的架子轰然掉落,正巧砸中了旁边骑电动车经过的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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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李女士被紧急送医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留住性命。
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了痛苦,李女士的家人失去了亲人,王某波也面临着法律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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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复核后出具的认定书显示,王某波有两项过错:一是驾驶的机动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二是没充分注意路面情况,因此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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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设置限高架的永汉镇政府,因为没按要求建设配套设施,也没及时调整,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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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11月,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波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家属不解:不合标又违规的限高架,为啥只负次要责任?
对于这个判决,王某波和儿子王先生都没法接受。
王先生翻出了龙门县交通运输局的回复意见书,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事发路段是县道X229线,属于三、四级公路,日常维护归永汉镇政府管。
但镇政府设置限高架时,根本没向交通部门申请和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实打实的违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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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他气愤的是限高架的高度差。他查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白纸黑字规定三、四级公路的限高净高必须达到4.5米,可司法鉴定报告和交警现场勘验的数据显示,这个限高架实际高度才3.2米,比国家标准足足低了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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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高度,别说载货的重型半挂车,就连空车的货车都能轻易撞上。
王先生表示,他父亲当时就是空车,要是按标准建4.5米高,根本不会撞上,更让人心惊的是,这个限高架早就是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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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从交警中队了解到,在他父亲出事前,2024年9月和2025年2月,这里已经发生过两次货车撞限高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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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之前就出过险情,镇政府为啥不整改。王先生想不通,违规设置、高度不达标,还放任隐患存在,这样的情况怎么只算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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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是你,能接受这样的责任划分吗?
律师发声
记者咨询的律师表示,限高架不是随便就能设的,得走正规审批程序,高度也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镇政府没申请没审批就设架,还不达标,本身就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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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明知限高架多次被撞,存在安全隐患却不处理,这属于重大管理过失。
虽然司机的过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因,但如果没有这个不合规的限高架,事故可能根本不会发生。
所以在民事赔偿和行政追责上,镇政府得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可能涉及国家赔偿。
2026年1月6日,记者联系永汉镇政府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只说需要向上级宣传部门报备,没给出具体回应。
目前,王某波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打算委托律师上诉。
结语
一个生命的逝去让人惋惜,司机的遭遇也引人深思。
违规设置的限高架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希望后续的审理能还各方一个公道,也提醒相关部门,道路设施的安全底线,绝不能失守。
信息来源 货车撞落限高架致人死亡,司机家属质疑:违规限高架是主因——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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