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摆拍新闻”这一以演绎为手段、以“真实”为伪装、以流量为目标的传播乱象,已从个体博眼球的“创意”演变为大众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内容工业”。本文基于社交媒体传播机制的底层逻辑,系统剖析“摆拍新闻”对新闻伦理的深层冲击,揭示其在技术赋权、法律滞后与平台逐利下的治理困境,并从媒体自律、公众素养、平台责任、法律规制四个维度,探索多主体协同治理的现实路径,以期为重建真实、理性、和谐的传播生态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
关键词:摆拍新闻;新闻真实;新闻伦理;治理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快速兴起、制作技术的门槛降低和算法推荐机制的广泛应用,这类以“真实”为伪装,实则精心虚构事实的“摆拍新闻”乱象愈演愈烈。从安徽阜阳一女子摆拍被前夫家暴的虚假传闻,到令人痛心的“给住院婆婆吃泡面”的恶劣炒作,再到“女孩考上清华大学后给捡瓶子父亲跪下大哭”等打着“正能量”幌子的编排演绎,这些“摆拍新闻”往往披着演绎的外衣,借社会热点之壳,行流量变现之实,是对新闻本质的亵渎,也是对公众情感的欺骗,不仅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更对媒体伦理与社会信任构成系统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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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新闻摆拍”的特点
实际上,以“真实场景下的虚构情节”为特征的“摆拍新闻”并非全新现象,传统媒体时代便以图片形式存在。然而,视频形态的摆拍因其视听元素的丰富性与“眼见为实”的认知惯性,更具迷惑性与传播力。本文所讨论的“摆拍新闻”特指通过精心设计的场景和叙事,将虚假信息包装成所谓真实事件,并有意进行传播以获取流量或经济利益的行为。
(一)摆拍主体大众化:从专业人员到全民参与。“人人皆可创作”的媒介环境,为“摆拍新闻”的制造与传播提供了土壤,摆拍行为迅速从专业领域蔓延至大众层面。摆拍不再是新闻行业的内部问题,而演变为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行为。大量网红、自媒体与营销号以“纪实”为名,行“剧本”之实,通过“导演”情绪化、戏剧化的内容吸引关注,实现引流与变现。这种大众化趋势的背后,通常是拍摄者与被拍摄者之间为达成共同意图所形成的“合谋”。
(二)摆拍内容剧本化:从局部篡改到系统虚构。当前“摆拍新闻”已从个体道德失范升级为系统性的信息污染。早期“摆拍新闻”多基于真实事件的局部篡改或场景摆设,而现在大量“摆拍新闻”则从源头开始虚构场景、人物与情节,甚至引入专业编剧、灯光师与情绪指导,形成一套完整的“短剧式”内容工业。例如发生在2024年9月的西安“外地女摊主被欺负”事件中,一个由11人组成的摆拍团队提前数日踩点,精心设计台词,并指导演员完成“哭戏”表演,拍摄了“城管暴力执法”“本地人围堵”等虚假场景。视频中,“受害者”声泪俱下的控诉与当地方言的辱骂相互交织,迅速激发全国网民对西安的地域攻击与舆论谴责。事后调查显示,该视频的制作精度已接近专业影视剧水平。
(三)摆拍生产批量化:从人工制作到AI上阵。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极大降低了摆拍内容的制作与传播门槛,为摆拍内容的大规模生产与传播提供了强大支撑。在生产端,AI工具可“一键创作”快速生成文案、脚本甚至图像,摆拍团队可采用多机位拍摄、AI换脸、模糊时间戳等“伪真实”手段,使摆拍内容具有高度迷惑性,让普通观众难以辨别真伪。在传播端,通过多账号矩阵、算法推荐与水军助推,使摆拍内容得以在短时间内“病毒式扩散”,形成网络热点,加剧信息生态的失序。
(四)摆拍运作产业化:从个体牟利到平台共谋。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摆拍行为已从零散的个体牟利手段,发展为系统化、规模化,形成“制作—传播—变现”的完整产业链条。摆拍团队往往通过虚构故事博取情感共鸣,迅速积累粉丝,再转向直播带货、打赏募捐或广告植入等,完成“情感—流量—金钱”的价值转化。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网络平台为维持用户活跃与商业收益,对高流量摆拍账号采取默许甚至合作态度,形成“平台—博主”之间的利益捆绑,进一步加剧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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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摆拍”对主流媒体的危害
作为社交媒体时代的一种“大众化”信息污染,“新闻摆拍”对新闻伦理的冲击是系统性和根本性的。这些为攫取流量而精心编织的虚假叙事,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传播秩序,更在以下四个层面深刻影响着主流媒体的生存根基与社会功能。
(一)侵蚀媒体权威性。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建立在“真实性”基石之上。“新闻摆拍”以“新闻”之形行“虚构”之实,公然践踏了新闻行业最基本的准则,侵蚀了公众对主流媒体的信任根基。一方面,部分主流媒体在流量焦虑的驱使下,不严格履行对信息源的审慎验证义务,面对一些看似“有图有真相”的摆拍网络热点,未经严谨核实即盲目转载,沦为“假新闻放大器”,助推不实信息发酵。另一方面,当摆拍内容泛滥成灾,公众会逐渐陷入“看啥都像假”的全面怀疑主义。这种“默认怀疑”,将无差别地伤害包括主流媒体在内的所有媒体,导致社会整体“信任赤字”的扩大。当公众对主流媒体失去信任,不仅其舆论引导功能会失效,社会共识的构建也将面临巨大挑战。
(二)抢夺公众注意力。依据让·鲍德里亚的“拟像”理论,“新闻摆拍”甚至创造了一个比现实更“真实”的超真实世界,严重扭曲了注意力资源的分配[1]。当人为摆拍的戏剧性事件抢占了公众注意力,势必挤占本应用于讨论真实社会议题的舆论空间。这种现象导致两个严重后果:首先,许多真实的社会问题会被进一步边缘化。当公众的注意力被“夫妻矛盾”“邻里纠纷”“街头冲突”等摆拍剧情持续占据,那些关乎民生福祉的真实议题如教育资源分配、医疗保障完善等,反而难以获得应有的关注。其次,低成本、高流量的“摆拍新闻”在算法助推下大行其道,会挤压高成本、有深度的调查类新闻的生存空间。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流,会从根本上动摇优质新闻生产的可持续性。
(三)透支社会公信力。许多“摆拍新闻”利用公众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以温情音乐与“催泪瞬间”进行情感欺诈。当这种精心设计的“感动”一次次被揭穿,公众的善意被反复透支,导致其对所有类似叙事产生惯性质疑,如“是不是摆拍的”“何时直播带货”等。这种“狼来了”效应的最终恶果,是即使面对真实的灾难或求助信息,公众也可能选择冷漠与不信。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情感透支正在制造一种“真相无力”的传播困境:当真实需要被关注时,公众却因过度警惕而选择视而不见。例如,2025年8月27日,公安部公布10起涉灾情、险情网络谣言典型案例[2]。其中,就有部分网民因曾被洪灾救援中类似摆拍事件欺骗,而对官方发布的求助信息持怀疑态度,延误了救援时机。社会学家指出,这种“情感荒漠化”现象若持续蔓延,将导致社会互助机制的逐步瘫痪。
(四)扰动公共秩序性。为追求最大流量,“新闻摆拍”者常针对职业、性别、地域、贫富等瞄准社会敏感阶层,刻意放大社会冲突和公众痛点进行剧本创作,通过编造“弱者受欺”“正义缺席”等戏剧化叙事刺激公众情绪,从而激化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和对立。典型案例是某博主摆拍“外卖员偷吃顾客餐食”视频,通过特写镜头与悲情配乐以及“顾客崩溃质问”的台词设计,煽动消费者对外卖员的集体敌意,最终引发线下围堵、辱骂等现实冲突。这种操作极易制造并强化社会撕裂,与新闻业理应承担的“促进社会沟通、凝聚价值共识”建设性功能完全背道而驰。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这类内容通过算法推荐不断强化受众的固有偏见,形成“信息茧房”效应,让不同群体间的社会对话变得愈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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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新闻摆拍”的路径
治理“新闻摆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仅凭单一主体的局部努力难以根治,必须构建主流媒体、专业平台、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等各方联动的协同治理机制,形成从源头至末端的全链条治理合力。
(一)强化主流媒体“真相守护者”的角色
主流媒体应坚守新闻专业精神,以真实、客观、理性的报道,做社会信任的“压舱石”与公共领域的“定盘星”。
1.恪守真实性原则,完善核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主流媒体要发挥网络优质内容供给的示范引领作用。”[3]主流媒体应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筑牢真实底线,对网络热点事件保持审慎态度。要切实履行事实核查责任,避免将网络片段简单等同于新闻事实加以传播。对疑似摆拍的传播内容,须迅速响应,运用“多信源交叉验证”等科学核查方法,进行及时、专业的核查,并及时发布权威结论,切实发挥主流媒体“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定音鼓作用。
2.践行“在场”原则,重塑专业权威。主流媒体记者对抗“新闻摆拍”的强大武器就是“回到新闻现场”。现场是新闻的事实所在,是新闻生命力、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源头活水。主流媒体人要拒绝“远程遥控采访”,避免成为摆拍内容的“二传手”,特别是对来自网络或匿名渠道的“猛料”应保持高度警惕,要切实用脚丈量大地、用眼观察世界、用笔记录民情,在报道中主动向公众说明信源是来自现场直击、官方通报还是专家分析,增加报道的透明度、可信度。
3.规范发布流程,明确内容边界。杜绝新闻摆拍造假现象,主流媒体应当细化短视频创作与发布规范,避免新闻作品与艺术作品、非虚构作品与虚构作品之间的混淆;要加强教育管理,确保新闻记者能够谨守分寸,正确使用视频创作手段,端正创作动机。对情景重现类的策划报道必须明确标注“模拟场景”“资料画面”等,避免公众误解。对制造“摆拍新闻”的记者编辑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二)提升社会大众“理性参与者”的素养
公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传播的主要节点,其媒介素养是抵御虚假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1.培养公众理性的质疑精神。引导公众养成基于逻辑与证据的审慎、理性的认知习惯,在面对具有强烈情绪煽动性、情节高度戏剧化的信息内容时,能够主动“延迟判断”。这要求个体克服即时性的情绪反应与站队冲动,避免陷入“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陷阱。要鼓励公众将复杂事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语境中进行审视,理解事件成因的多元性与利益相关方的多样性,防止个体被片面叙事裹挟,从而促进一种开放、包容且基于事实的公共讨论文化。
2.培养公众系统的求证能力。培养公众的求证能力是媒介素养教育中的操作性环节。这需要系统性地普及和推广一系列信息核实工具与技术,例如教授公众运用反向图片搜索技术以追溯图像来源与篡改痕迹,熟练使用权威的第三方事实核查网站与数据库进行交叉验证。同时,应引导公众对于重大或争议性信息,主动比对来自官方机构、主流媒体、专业领域以及不同立场信源的报道与声明,审视其间的共识与差异。鼓励公众在转发前,优先关注并等待事件相关责任部门或权威机构的官方通报。这种求证能力的培养,旨在将公众从信息的被动消费者,转变为能够主动运用工具、遵循方法进行信息甄别的积极参与者。
3.培养公众科学的辨识方法。需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宣传,向公众揭示摆拍类内容的常见叙事套路与形式特征。这包括但不限于:对“镜头感过强”、场景设置与人物行为明显服务于拍摄意图的敏感度;对“情节过于戏剧化”、矛盾冲突高度集中且不符合日常生活逻辑的警惕性;对人物“对话像背台词”、语言风格生硬、信息密度异常等表演痕迹的识别力等。此外,要特别培养公众对刻意强化旨在简单归因与煽动对立的“身份标签”(如极端化的职业、地域、阶层标签)的批判意识,让公众穿透表面身份,聚焦于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
(三)压实信息平台“生态把关人”的责任
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枢纽,必须超越纯粹的流量逻辑,承担起“把关人”的相应公共责任。
1.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平台应从根本上改革以单一互动数据为核心的算法逻辑,引入“真实性系数”与“社会价值”等复合权重,构建起兼顾热度与质量的评价体系。对存在争议或信源存疑的内容,系统应自动实施限流、降权或添加“信息待核实”提示,遏制其病毒式传播。针对剧情演绎类作品,应强制标注“内容为演绎创作”,并有针对性地限制其进入热点推荐池与主流信息流,从传播机制上压缩摆拍内容的生存空间,防止虚构情节被误读为真实事件。
2.强化内容审核标注。平台要建立高效、精准的内容审核机制,整合人工审核与AI识别技术,对涉嫌摆拍的内容进行快速研判。对已核实为虚假或摆拍的内容,不仅要打上“内容存疑”“此为摆拍”等醒目标签,还应链接至事实核查页面与权威信源说明,帮助用户全面理解背景。可参照抖音《剧情演绎类作品创作新规》的实践经验,将标注要求从倡议上升为强制,对未按要求标注的创作者采取限制传播乃至封禁等措施,构建起从识别到处置的完整治理闭环。
3.构建用户共治生态。平台应建立便捷、透明的投诉与反馈通道,设立专门的摆拍内容举报入口,并对有效举报用户给予奖励,推动公众成为内容治理的积极监督者。同时,应建立创作者信用评价体系,将内容真实性、标注合规性等纳入评分维度,对高信用创作者给予优先推荐,对屡次违规者实施全面限流,甚至列入行业黑名单,形成“优质内容得激励、虚假摆拍受抵制”的良性生态,从根本上重塑内容创作的价值导向。
(四)发挥监管部门“规则捍卫者”的职能
主管部门对“摆拍新闻”要真打重拍,建立健全从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到事后惩处的监管体系,这是防止“摆拍新闻”传播和放大的关键环节。
1.明确法律边界。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对“非新闻机构的摆拍是否构成违法”缺乏明确界定,部分摆拍者以“剧情演绎”为由规避监管,导致恶意摆拍的违法成本普遍较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要出台针对“新闻摆拍”的专门法规,明确将“以营利或煽动对立为目的的恶意摆拍”纳入法律监管范围。通过制定清晰的判定标准和分级处罚机制,厘清“艺术创作”与“新闻摆拍”的边界,彻底堵塞“真假难辨”的法律灰色地带。同时,应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现有法规的执行经验,将社会危害性作为衡量标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摆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2.明确追责主体。治理摆拍乱象需要突破“只罚发布者”的单向思维,建立多方共担的追责体系。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摆拍账号,不仅要严厉处罚内容发布者,更要溯及上游策划者和平台方。对于参与策划、推广摆拍内容的MCN机构,可视情节采取禁止其参与商业合作、限制内容生产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虚假内容传播的平台,应依法处以高额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建立“一处造假、多方担责”的连带责任机制,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倒逼各方主体恪守底线。
3.明确执法机制。面对摆拍内容跨平台、跨地域传播的新特点,监管部门应整合执法资源,构建高效协同的治理网络。一方面,要统筹现有辟谣资源,建立跨平台信息溯源机制,搭建以各级党媒为中坚的权威统一的辟谣平台,实现谣言信息联动发现、联动查证和联动辟谣。另一方面,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通过数据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规模化、产业化的摆拍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唯有做到“露头就打”,才能彻底斩断“新闻摆拍”的利益链条,清除流量毒瘤滋生的土壤,还网络空间以清朗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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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流量经济驱动下,“新闻摆拍”已从个体失范演变为对公共信任的系统性侵蚀。这对于主流媒体而言,既是严峻的生存危机,亦是重塑权威的历史契机。治理之道,在于超越零散的道德批判,构建一个媒体自律、平台尽责、公众自觉、法治兜底的多元共治生态。其中,主流媒体的核心使命在于从信息“发布者”向真实“验证者”与“担保者”转型,以其不可替代的专业性与公信力,在信息的迷雾中,点亮指引公众的可靠灯塔。
作者 | 陈建飞 楼 盼
来源 | 传媒评论
值班编辑 | 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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