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触摸数字法院的“脉搏” | 2025记者看法院

0
分享至


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5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作为跑法治线的记者,这些年我们亲眼见证着法院的变化。2025年11月,在上海的一次集中采访中,一个关于“假离婚”的故事,让记者再次触摸数字法院跳动的“脉搏”。

我们听说过有人为逃债而“假离婚”,把财产全给一方,让债主拿着生效判决也无可奈何。以前,法官只能在事后审查时发现,债权人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但法院研发的“假离婚、实逃债”预警模型,就像一位拥有“火眼金睛”的智能助手。当案件信息输入系统,一旦模型从海量数据中捕捉到可疑模式,便会自动“亮起红灯”,向法官发出风险提示。

这一个小小的场景,背后是数字法院建设的宏大蓝图。它不再是简单的“网上办公”,而是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狙击”审判执行中的堵点、痛点。

技术是冰冷的,但应用技术的初衷和成效却充满温度。数字法院,正让司法变得更聪明、更敏锐、也更可及。当司法拥抱数字时代,公平正义不仅不会“掉线”,反而会抵达每一个需要它的角落。

代表作品

惧于继父家暴,17岁少女被性侵时未予反抗 最高法:“不敢反抗”即是强奸

17岁少女因知晓继父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并多次对母亲实施家暴,基于对继父的惧怕,在被性侵时未予反抗。

11月21日,为推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从近三年生效的涉家暴案件中选择8个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记者注意到,在发布的“张某强奸案”中,被害人在发生性关系时无明显反抗行为的,应充分考虑家暴情境,准确认定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必要时可听取专业人员意见。

案情显示,2022年7月,吴小某(化名,女,时年17岁)来到某市与其母亲、继父张某等人共同生活,吴小某从母亲口中得知并亲眼目睹张某对母亲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2022年10月5日晚,吴小某的母亲因与张某发生争吵而离家不敢回,其间张某告诉吴小某自己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22时许,两人发生性关系,其间张某用手机录制视频。之后,吴小某发微信向母亲求救,其母报警。张某逃跑未果,在出租房内被公安人员抓获。

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涉案性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检察机关申请在未成年人心理方面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涉视频中被害人行为出具分析报告,法院准许该申请并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质证。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吴小某因知晓张某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并多次对吴小某母亲实施家暴,基于对张某的惧怕,在被性侵时未予反抗具有合理性,符合家暴情境下被害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的分析报告及其出庭时发表的意见专业性强,说理清晰、合乎逻辑,与在案其他证据无矛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法院认为,张某以精神控制等手段使吴小某不敢反抗,与吴小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最高法认为,审查判断家庭成员代际间性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应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的影响。家庭暴力的实质是控制,施暴者通常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往往无需实施暴力行为就能使对方因恐惧而屈从,达到控制的目的。

另外,为准确认定本案案件事实,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从生理和性心理等专业角度对案涉手机视频内容进行解读。本案中有专门知识的人系心理创伤治疗督导师,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治疗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其通过出具专业分析报告并当庭接受质证,指出:(1)根据案涉手机视频所记录的情况,被害人的行为都是跟随被告人的指令进行的;(2)人类大脑皮层构造决定了被害人的反应是正常人在该种情况下会有的正常生理反应。上述意见有效帮助法庭穿透行为表象,准确认定行为性质。

“两高”披露:5亿贷款竟索要9.5%“回扣” 银行行长受贿挪用近8亿

吴某作为商业银行行长,以公谋私、违法犯罪,受贿2.75亿余元、挪用公款5.08亿余元。

11月28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吴某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被详细披露。

案情显示,被告人吴某系某国有出资银行行长。2016年,吴某伙同某公司总经理何某商定,利用吴某职务上的便利,向某公司发放5亿元保证贷款,并以交易方式给予吴某好处。2017年3月,经吴某审批,某国有出资银行向某公司发放贷款5亿元,年利率8%。该笔贷款发放后,某公司经测算认为该项目利润较高,遂通过何某向吴某提出,除支付正常利息外,额外给付吴某贷款年利率9.5%的固定回报。吴某表示同意,并与何某约定,两人获取该款后平分。

之后,某公司按约定先后三次将年利率9.5%的利息共计1.42亿余元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转入吴某、何某提供的公司账户。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出具履约保函、企业融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还收受他人贿赂1.32亿余元。

2015年至2017年,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5.08亿余元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2011年至2018年,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01亿余元,造成损失3026万余元。2015年至2017年,吴某违反规定,伙同他人由某银行出具保函,承诺对相关公司3亿元贷款的本息承担补足义务。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违反规定,伙同他人出具其他保函,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

宣判后,吴某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原审法院对被告人吴某的判决。

“两高”表示,此案是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商业银行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商业银行行长作为银行经营活动的核心决策者,承担着经营管理、授信审批、贷款发放、风险防控等重要职责,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少数”,以公谋私、违法犯罪,不仅导致银行资金和国有资产流失,还严重破坏金融市场和行业生态。

更多作品

《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 | 上海法官自建数据模型,“拖拉拽”揪出1700多次“算计时离婚”》

船头审案、候潮解纷 福建宁德:法护渔业行稳致远

最高法:“好意同乘”发生事故 应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赵艺璇

编辑:陶羽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最高人民法院 incentive-icons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法院重要司法信息
23720文章数 331317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