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关法院公布一则案例:被告人李某某常年活跃于某交友软件,在平台交友的过程中,李某某发现不少人精神空虚,有想赚取不法外快的潜在苗头,但他不仅没有及时劝阻,反而动起了“坐收渔利”的歪念。他不断花言巧语怂恿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并进一步约定嫖资由李某某预先收取,在完成不法交易后再交给卖淫人员。然而,在嫖客支付嫖资后,李某某却违背约定,将全部款项私自占为己有,在微信上“已读不回”。误入歧途的几人不仅没拿到所谓的“外快”,还因参与卖淫的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笔录中,更有人声称在此次卖淫活动后感染了严重疾病。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而参与其中的未成年人,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其人生轨迹蒙上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来源:南关法院、深圳新闻网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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