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长三角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联合发布最新通告:《关于启用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水水中转“一箱制”运输模式的通告》。
通告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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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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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范围
货物范围从原来的“新三样”危险货物,扩大至除烟花爆竹以外的所有包装危险货物。
2、货物流向
符合条件的货物是从江苏海事局辖区港口装载,通过上海港进行水水中转出口的。例如,从南京港运往上海洋山港再出口的,适用本通告。
3、申报事项
(1)托运人向江苏海事局办理出港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手续;
(2)一程船承运人向江苏海事局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出港申报手续;
(3)二程船承运人向上海海事局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出港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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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一箱制”模式的发展,是一个从点上突破到面上推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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