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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意见》落实 支持和保障法院做好新时代审判工作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委书记 潘永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新时代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审判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护航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肩负着神圣使命。吴兴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全力支持区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为吴兴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标杆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在绝对忠诚中把稳司法之舵。《意见》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铸牢政治忠诚。吴兴区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引导法院干警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化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把牢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区法院的落实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审判执行中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全力支持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司法活动,以制度化手段捍卫司法权威。三是夯实组织基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定期召开区委法院工作会议,专门听取法院工作汇报,着力解决人员、经费、基层基础等方面制约法院发展的问题。坚持党建引领,支持法院融合沈家本故里法治文化优势,深化“党建+文化+业务”融合,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堡垒。
聚焦中心大局,在担当作为中彰显司法之力。《意见》明确要求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吴兴作为湖州主城区,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以司法担当护航平安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支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净化社会风气和环境,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兴、法治吴兴。二是以司法实招优化营商环境。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支持法院持续做优法企服务中心,推广涉诉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资产“重置抵押”续贷等创新举措,助力企业纾困重生。支持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深化诉前行为保全“裁后监管”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全链条协同保护体系,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法院建强企业破产重整事务中心,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让法治成为吴兴营商环境的最亮底色。三是以司法温情守护美好生活。践行“两山”理念,支持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擦亮“人文江南·司法守护”品牌,赓续吴兴千年文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支持法院打造“裁判+治愈”少年家事综合治理品牌,深化亲情修复工作机制,做优“四中心一基地”平台矩阵,用柔性司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聚焦“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推动法院探索适老型诉讼服务,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践行司法为民,在多元共治中提升治理之效。《意见》专门部署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面对吴兴人口持续流入、社会治理任务加重的实际,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吴兴区委将牵头抓总端,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支持法院助推综治中心综窗建设,加快打造涉医疗、道交、建设工程等类型化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聚焦中国“童装之都”织里专业市场综合治理,深化商事纠纷治理中心市场化调解模式探索,加大市场化调解组织引入力度,建立健全“综合调+专业调”“公益调+市场调”多元解纷格局。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支持法院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用好调解指导书、行政争议化解函、行政异议告知函、败诉风险提示函“一书三函”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支持、指导法院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化集中接访、集中接电、集中接待“三集中”工作机制,推行代表委员列席信访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三是做实矛盾纠纷协同化解。支持、指导人民法庭职能下沉,全力保障“共享法庭”平台运行,深化“代表委员+法官”双向入驻工作机制,加大法官巡回审判、联村联企工作力度,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支持法院完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纠纷联合摸排、信息共享、就地化解,强化基层治理协同力。
锐意改革创新,在提质增效中激发内生之能。《意见》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区委将全力支持区法院将落实《意见》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结合起来,破解难题,激发活力。一是做优机制改革。监督指导法院健全“大立案+大集约”审执工作模式,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促推提质增效。支持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四类案件”监管要求,做实服判息诉、定分止争。二是攻坚执行难题。支持法院健全“一体两化三中心六分段”执行现代化工作体系,深化执行四级联动,纵深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一件事”改革,完善政法委、法院、公安三大系统“三网融合+线下联席”工作机制,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三是锻造过硬法院铁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尊重司法规律相结合,支持区法院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干警“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支持和指导区法院打造“吴法·廉心”清廉品牌,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严明纪律打造吴法铁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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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王誉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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