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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金罚决字〔2025〕56号)和临金罚决字〔2025〕49号显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同时受罚,合计被罚300万元。
其中,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授权业务监督检查不到位、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同时,刘建军(时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前述违法违规事实中的“授权业务监督检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王少波(时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员工)因对前述违法违规事实中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被罚款200万元。同时,汲生好(时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行长、党委书记)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4年;刘玉朋(时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达支行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6年;尹高峰(时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石雷(时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达支行客户经理、副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临商银行首次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银罚决字〔2025〕7号)显示,临商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20万元。
2024年7月,临商银行俩支行先后收到罚单。2024年7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汇罚〔2024〕3号)显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没收违法所得12512.22元,并处罚款450000元。2024年7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汇罚〔2024〕4号)显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275496元,并处罚款530000元。
2023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临沂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3〕24号、25号、31号、32号)显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行和临沭支行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合计被罚70万元。
2023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罚字〔2022〕第15号)显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7万元。
2022年4月11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2〕),因存在“股东股权管理问题整改不及时;重组贷款不合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中国银保监会临沂监管分局于2022年4月1日对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5万元。
临商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1998年2月,是一家总部设在山东省临沂市的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现辖93家分支机构,其中异地分行3家(宁波、日照、潍坊),在职员工2300余人。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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