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源县一名13岁的少年驾驶一辆无牌三轮车,顺惠沂线行驶至东里镇东村附近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行的一辆小型货车相碰撞,造成车辆受损,这名少年受伤。这一幕再次敲响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警钟。
![]()
经初步了解,事故中少年不仅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且驾驶的车辆无号牌、违规驶入对向车道,多重违法行为叠加导致险情发生。所幸伤者已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每个家庭和社会反思。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考取驾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应急反应能力不足,遇突发情况无紧急应变能力,违法驾驶行为极易酿成悲剧。
![]()
交警部门提示:家长作为监护人,需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纵容未满法定年龄孩子非法驾驶车辆。日常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妥善保管车辆,防止孩子私自驾车出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愿每位少年都能在规则守护下平安成长,在最美的年华里,远离不该由他们承担的风险。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营造更安全的交通环境。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冯长冰 黄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