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第一届执行听证员的公告

0
分享至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任第一届执行听证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执行听证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案件听证的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执行工作实际,我院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届听证员30名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等职务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听证员的情形。

(三)选任其他条件

听证员应当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专家学者、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及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中选任产生。

二、听证员的职责、任职年限

(一)听证员职责

1.听证员受邀参加执行部门组织的听证活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2.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应当实事求是、认真履职,依法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干预;

3.听证员应当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执行工作秘密。

(二)听证员任职年限

本届听证员任期两年,自决定任命之日起算,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届。听证员履职活动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听证活动为主,同时接受统筹管理,全市范围内其他执行部门按照听证员本人履职意愿可邀请使用。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选任条件的个人可通过个人自荐报名或单位、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填写《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电子邮箱附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电子邮箱:yryoung@foxmail.com,或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至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邮政快递封面备注“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铜兴大道与桃源大道交叉口西南340米,邮编:554100)。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符合选任条件的人员,单位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填写《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员报名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签名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表须粘贴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属于单位组织推荐报名的,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个人自荐报名的且有单位的,应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没有学位证书的,可不用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如果以电子邮件报名的,需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的扫描件或者拍摄完整清晰的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四、选任程序

(一)审查和公示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对照选任条件,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听证员参选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考察,按照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一定比例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拟任人员名单将通过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二)任命和公布

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选任证书,并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可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杨人宇,0856-5930098;

电子邮箱:yryoung@foxmail.com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月7日

来源: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编|王 钱 责编|樊 淦

编辑|吴 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印江法院 incentive-icons
印江法院
发布法院重要消息
1250文章数 239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