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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华已任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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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菏泽人大”消息,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6年1月7日决定:刘晓华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公开履历显示,刘晓华,女,汉族,1977年10月生,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2025年12月22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现任泰安市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的刘晓华,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来源|鲁网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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