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在这个元旦第一天,北京的付女士乘坐曹操出行网约车出去玩,下车的时候忘记拿随身相机——价值3000多(记住,后面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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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女士下车过了一会,才发现相机拉网约车上去了,赶紧加了司机微信,相约付100元感谢费,请司机帮忙送回来~随后先转了50元的定金以表示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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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司机送回相机支付剩余50元。
接下来事情发展出乎预料,这个司机收下50元,转手就拉黑了付女士,当然也并没有归还相机。
付女士一气之下向平台投诉网约车司机,这下子网约车司机因为被投诉,信誉分下降,平台账号受限制导致无法接单,不得不联系付女士,网约车司机要求付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名誉损失费等共计2000元”。若不在自己规定的时间之内赔偿,就将相机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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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小编有疑问了,丢弃别人丢失物品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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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曹操出行的客服人员说:平台在1月2日要求网约车司机归还物品,并对其账号给予永久封禁的处理。北京城市工作人员垫付了网约车司机此前要求赔偿的2000元费用,要求司机归还相机给付女士,司机收下2000元,愤愤不平拉黑了平台城市工作人员。
曹操出行平台表示:会兜底赔偿,将与乘客共同报警,依法追责。
这网约车平台真能处,有事真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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