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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事关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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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

职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与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形职工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但是注意哦!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

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入职新单位,年休假如何享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休年休假期间,

工资如何发放?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

相同的工资收入

来源:湖北人社

编辑/聂传翼 二审/刘思晴 终审/郑晓东

合作热线:0724-23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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