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网信湖南”发布消息:一微博大V因长期持续发布诋毁爱尔眼科医生李某某言论,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这是自媒体因发布诋毁涉企业人员不实言论,而被追究诽谤罪刑事责任定罪判刑的首个国内案例。
被告人陈某的微博“我是佩儿”,粉丝207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1年7月4日至2022年1月9日,陈某通过自媒体账号“我是佩儿”,在微博、 百家号持续发布爱尔眼科医生李某某无证行医、学历造假的言论。
为此,李某某对陈某提起民事诉讼。
2023年5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双方之间的民事案件做出终审判决,认定李某某提交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在有关部门可查证核实,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证实,陈某构成以诽谤的方式侵犯名誉权。
民事案件二审期间,陈某继续使用微博账号“我是佩儿”,持续发布701条关于爱尔眼科医生李某某无证行医、学历造假的内容,浏览量总计574万余次。
民事案件终审判决生效后,陈某不但未履行判决义务,并且仍在继续发微博,其发布的“李某某伪造毕业证”的内容,微博阅读量29万余次, 视频浏览量52.7万次;发布的“李某某学历存疑”等的内容, 微博被转发3038次。陈某用同一微博账号进行转发并评论称“李某某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 该微博被转发3028次。
之后,爱尔眼科医生李某某提起刑事自诉。
微博大V陈某于2025年10月11日被抓,同月15日被逮捕。
法庭上,陈某不认罪。陈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陈某发布的内容是在揭露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其仅是将怀疑的问题进行发布,目的是为了监督,这种“公民监督”不能算诽谤。
经过审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持续在新媒体发布的言论,已在民事诉讼中被法院终审认定构成侵权。在民事案件生效后,陈某仍继续发布相同的内容,其行为已超出正常舆论监督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陈某发布的自媒体内容的点击量,已达到这一标准。
关于辩护律师对阅读量、转发量的意见。 法院认为,李某某已经先后十次做公证固定了证据,故对该意见不予采纳。
20205年12月30日,法院做出判决。综上,法院认为陈某在网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网信湖南”今天的文章写到:该案精准呼应国家持续深化网络生态治理、依法严惩网络违法犯罪的明确导向,意义深远。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明确要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并强调“网络乱象污染社会风气,侵犯群众利益,要敢于亮剑、坚决打击,切断利益链和产业链,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202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直击治理痛点,还将进一步压缩网络侵权、暴力行为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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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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