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1月4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网站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的通告
(2025年第56号)
为了进一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更好地服务上市许可持有人,做好已上市中药变更说明书安全性等内容的补充申请工作,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