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 (记者 薛立伟 徐佳倩) 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会议指出,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是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紧密结合、协同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要树牢法治观念,推动政府与法院协作联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积极邀请法院参加政府立法事项研究论证、行政决策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精准。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要推动纠纷靠前解决,加强府院沟通联系,协同制定预案,依法妥善处置。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招商引资、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破解企业破产难题等方面深化府院合作,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化”管理和预算执行监督,加大项目实施推进力度,加快资金分配支出进度,推动项目投入见效。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项目库管理机制,常态化谋划储备预期效益好、成熟度高、能快速开工建设的高质量项目。要加快项目实施,提升预算执行进度。要注重过程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类监督协调联动,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要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贯彻落实,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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