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岫岩满族自治县聚达养殖场负责人王某刚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建设时政府各部门提供的手续是荒地,建设投资是合法的,再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后政府又告诉是林地,前后矛盾,损失谁担?
这场围绕土地性质变更、投资损失赔偿、建筑属性认定的争议,跨越十余年,涉及多项政策与地方行政行为,既关乎个体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也折射出政策执行中的信息衔接问题。
经营者基于“荒地”手续开展养殖投资
2011年,王某刚购买了岫岩县红旗营子乡茧场岭村的荒山荒坡,其中包含后续聚达养殖场的地块。2014年,开始办理养殖相关手续,岫岩县、红旗营子乡及村委会均为其出具了该地块为“荒地”的相关证明。同年4月,王某刚取得林权证,该证登记地块坐落于碾盘沟,面积366.7亩,图纸显示该地块是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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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登记,王先生提供)
2016年,王某刚正式启动养殖场建设,用于养殖岫岩黑猪,聚达养殖场同时成为岫岩黑猪相关合作社的主要成员单位,并为岫岩黑猪养殖标准草案提供实施意见。2017年3月,行政部门为聚达养殖场核发了营业执照。2018年5月,王某刚申请设施农业备案,村委会盖章确认其“占地为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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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王先生提供)
土地性质认定反转与项目建设受阻
2018年7月,王某刚向红旗营子乡申请的设施农业备案未获通过,被告知涉案土地2013年已改为林地。同期,当地林业部门向王某刚下发《责令限期恢复非法占用林地原状通知书》,认定其建设养猪场的行为属于“非法毁坏林地”,乡政府也同步通知,已竣工的养殖场一期(占地15亩)属于林地上的违建。而此时正处于建设中的养殖场二期工程(占地45亩)也被紧急叫停,理由同样是“土地已变更为林地”,结果因地方不够用,养殖密度过大导致猪全部死亡,损失惨重。王某刚不解的是:为什么2013年是林地,2014年开始出具的后续手续与证明是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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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通知书,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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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县自然资源单位作出回复,王先生提供)
2023年2月,岫岩县林草部门再次出具材料,确认养殖场在林地落界范围内,无法继续建设;同时明确已建成建筑可区划为“农村宅基地”及“设施农用地”,但需等待林草单位“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公布后落实。2024年8月,岫岩县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接待王某刚并进行释法明理和政策解答;同年10月,王某刚向信访办提交投诉材料,11月到信访单位登记信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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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县自然资源单位作出回复,王先生提供)
行政行为衔接与信赖利益保护的分歧
投资损失赔偿诉求是否成立
王某刚提出,其自筹备养殖场之初,便多次就涉案地块性质向主管部门反复询问核实,在地块购买、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的各个关键环节,均明确向工作人员确认土地属性,主管部门始终告知该地块为“荒地”,并据此出具了正式证明文件。然而事情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则表示,林地规划过程无错误,王某刚认可损失与林地规划行为无关。但是基于政府部门的多次明确答复与书面佐证,其才放心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养殖项目。因行政部门信息衔接不畅、前后行为矛盾导致项目停滞,损失巨大,应获得赔偿。
已建建筑属性认定与落实时限问题
2023年当地林草部门已明确已建建筑可区划为“农村宅基地”及“设施农用地”,但以“等待数据对接”为由迟迟未落实,王某刚认为该承诺长期不落地导致其权益悬空。相关部门未明确具体落实时限,仅表示需等待相关部门相关数据融合成果公布。
行政处罚已执行,争议仍待进一步解决
目前,岫岩县公安单位对王某刚作出的警告行政处罚已立即执行。王某刚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投资损失赔偿、已建建筑属性落实等核心诉求,尚未有新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聚达养殖场一期工程已竣工多年,二期工程仍处于停工状态。王某刚表示,其经营行为旨在发展岫岩黑猪这一地标产品,相关争议的处理结果不仅关乎自身权益,也影响其他养殖户的信心。当地政府则强调,已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将继续遵循政策要求处理后续事宜。
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事件仍在进一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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