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正
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和各链条,是中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底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对外发布。这一条例自1月1日起,与增值税法同步施行。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增值税法的综合配套法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立法授权和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护航”增值税法顺利实施。
围绕增值税征税范围,条例对增值税法第3条所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进行了细化:
据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介绍: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抵扣规则是增值税制的重要内容。增值税抵扣链条的畅通、完善,直接关系到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局。对此,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抵扣规则。
围绕抵扣凭证范围,条例对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具体种类和进项税额的具体抵扣办法作出规定。条例还细化了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销售额的方法,并对特殊情形下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予以明确。
围绕增值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例中也进一步明确:强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机制,明确增值税法中各类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条例还明确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汇总申报纳税和预缴税款的适用情形,并对出口退(免)税规则、涉税信息共享等作出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条例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如何保障《条例》更好落地见效?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规定,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预缴税款、出口退(免)税等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统一执行标准;税务总局还将制定配套征管公告,明确具体征管操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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