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 杨作品
本报讯 去年10月,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新区居民常女士遇上了糟心事。楼上住户齐先生家的阳台排水管突然破裂,渗漏的污水不仅浸湿了她家的屋顶和墙面,还把家具、床品泡得不成样子。物业公司上门核查后,明确了漏水原因和责任方。可常女士和齐先生、开发商、物业公司几番协商赔偿,始终谈不拢。无奈之下,常女士一纸诉状将三方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近日,乐东法院九所法庭对该案进行成功调解。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常女士主张的部分赔偿金额缺少票据支撑,且由于长期协商无果,常女士情绪十分激动,对调解提议特别抵触。“我的损失明摆着,修房子、在外租房哪样不要钱?他们必须按我的要求赔!”初次沟通时,常女士态度坚决,坚持“不愿调解,等法院判决”。
承办法官邀请了法庭“候鸟”调解室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杨阿姨和郑大叔加入调解工作。两位调解员履历扎实,一位是在法院系统干了三十多年的退休法官,一位是经验丰富的退休民警。他们充分发挥“同乡”身份优势,与承办法官分工协作,终于打开了调解突破口。
当天,杨阿姨和郑大叔在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陪同下来到常女士家。他们没有一上来就谈赔偿、讲法律,而是先认真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坐在一旁耐心听常女士倾诉委屈。“这墙皮掉的,看着就心疼”,“家具泡了水,确实难受,我们特别理解”,一句句暖心的话,说到了常女士心坎里。慢慢地,常女士放下了戒备。见时机成熟,郑大叔结合自己过去调解邻里纠纷的经历,跟常女士分析打官司的利弊;杨阿姨则帮她梳理诉讼请求,明确哪些能得到法律支持、哪些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有风险,还算了算打官司要花的时间和精力。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致电楼上业主齐先生和物业公司,摆事实、讲道理,阐明法律责任与利害关系,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主动承担起相应责任。
一场简单的“巡回调解”在常女士家中温情开启。在承办法官专业指引与“候鸟”调解员柔性斡旋的合力推动下,各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步转变、分歧渐渐消弭,最终达成和解共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