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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71,简称"永杰新材")1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简称"永杰铝业")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简称"中铝连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2026年度拟采购扁锭约10万吨,按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总金额将超20亿元。
公告显示,该《扁锭销售合同》(合同编号:LC-HT-202512044)约定,永杰铝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向中铝连城采购扁锭产品,全年采购量约10万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定价采用"铝基价+扁锭加工费"模式,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动态调整,具体采购数量按每月订单执行并按批次结算货款。
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内容 交易双方 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乙方: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数量 约10万吨(以实际订单为准) 预计金额 超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 定价方式 铝基价+扁锭加工费 结算方式 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按批次结算货款 生效条件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争议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永杰新材表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交易对方中铝连城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主营业务涵盖铝冶炼、加工及销售等,与公司无产权、业务、资产等关联关系,且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对于合同影响,公司指出,该合同作为日常原材料采购合同,有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上游合作关系,保障原材料持续供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同时强调,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对交易对方的依赖。
公告特别提示,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存在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按约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本次大额采购合同的签订,显示永杰新材在产业链上游布局的进一步深化,为其2026年生产经营的稳定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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