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1月6日,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光韵达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光投资”)已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明确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保障发行顺利进行并维护市场稳定。
认购对象与控股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
公告显示,光韵达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隽光投资,其为控股股东光韵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基于本次发行的重要性,双方共同出具了上述不减持承诺。
三项核心承诺明确不减持安排
根据公告披露,光韵达集团及隽光投资的不减持承诺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承诺内容 具体说明 过往减持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减持所持光韵达股票的情形 未来减持限制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光韵达股票,且不存在任何减持计划 违诺责任约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行为,减持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光韵达所有
承诺彰显对公司发展信心
光韵达在公告中表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上述承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此举有助于消除市场对股东减持的担忧,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同时也向市场传递了长期投资价值的积极信号。
公告强调,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公告已于2026年1月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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