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你觉得一切都顺理成章,她也点头了,气氛也不错,酒喝得正好,话说到那份上,你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一觉醒来,警察上门。你说冤不冤?可法律根本不吃这一套——不是你动手动脚才算犯罪,不动手,也可能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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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看到个案子,江苏一个中学老师,跟自己班上的女学生“谈恋爱”,女孩15岁,刚上高一。两人微信聊得火热,周末看电影、吃饭,还开了房。女方家长报警的时候,老师还一脸懵:“她愿意的啊,又不是我逼她的。”法院最后判了六年。不是因为暴力,而是因为她未成年,法律压根不承认这种“同意”。他在讲台上教她知识,课后一句话能让她挂科重修,这种权力差下所谓的“自愿”,早就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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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个上海的职场案子更隐蔽。公司主管带女下属应酬,晚上喝多了,微信里你来我往,第二天两人发生了关系。女员工没喊救命,也没报警,可几个月后还是去报了案。监控显示她走路都不稳,说话含糊,而主管全程清醒。法院认定:她处于“不能正确认知行为后果”的状态,哪怕嘴上说“行”,也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同意能力。最后判了三年半。你能说她是事后反悔吗?可那天晚上,她说得出“拒绝”两个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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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两年越来越多的网络诱骗案。2023年全国通报的涉及智力障碍女性被性侵的案件,比前一年涨了17%。有些人专门在社交平台找认知能力有缺陷的女孩,假装关心,送点小礼物,聊几天天,慢慢引导拍私密照,再一步步发展到线下见面。你以为是“她主动投怀送抱”,可她可能连“发生关系”意味着什么都搞不清楚。有人被骗了半年,连对方真名都不知道,只记得微信备注叫“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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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没动手就是安全区?错了。现在连“不说不”都不算数了。法律看的是你知不知道她在那一刻有没有真正的选择权。她喝得断片了,你清醒着;你是她的上司,她怕丢了工作;她才十三四岁,根本分不清喜欢和操控的区别——这些时候,她的“好”不是同意,是无奈,是被裹挟,甚至是被设计的陷阱。
现在好多地方都建了“一站式取证中心”,派出所、医院、妇联一套流程走下来,几个小时内就能完成伤检、笔录、证据固定。妇联热线也能智能对接,问你“对方是不是你的领导?”“她当时有没有喝醉?”几轮对话就能判断要不要立刻报警。这背后不是为了抓人,而是为了提醒:别等到出事才明白规则早就变了。
你觉得自己挺尊重女性的,可如果她的“同意”是建立在恐惧、依赖或混乱之上的,那这份尊重从根上就塌了。不是非得撕衣服才算侵犯,沉默、顺从、甚至笑脸相迎,都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不能反抗”。真正的自愿,得是脑子清楚、环境自由、没有压力,三者缺一不可。
下次当你觉得“她都没拒绝”时,不妨多问一句:她真的敢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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