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息,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涵盖七个核心模块,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构成为:公司治理10分、业务规范25分、备付金管理10分、用户权益保护10分、系统安全15分、反洗钱措施15分、经营稳健性15分。评级结果将分为A、B、C、D、E共5类11级,是衡量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的关键依据。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前一年度。在评价期内,若机构存在未提交或提交虚假自评材料、被司法机关认定违法犯罪、超范围经营业务,或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将被直接评定为E类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依据分类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例如,对A类机构仅要求限期整改问题,不采取特别监管措施;对B类机构,除限期整改外,还需进行监管谈话,每年至少约谈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高管一次,直至整改完毕。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明确,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原则上不对外披露,仅限于央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使用。同时,支付机构不得将评级结果用于任何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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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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