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和小马步入婚姻殿堂后,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了小刘名下。后来,小刘瞒着小马,独自跑到银行贷款 100 万,还把房子拿去做了抵押。银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查档,确认房屋登记在小刘一人名下,便放心发放了贷款。
可纸包不住火,小马知道此事后怒不可遏,直接把小刘和银行告上了法庭,坚持认为抵押合同无效。她觉得自己也是房子的权益相关者,小刘没经过她同意就抵押房子不合理。这场纠纷究竟谁能胜诉,银行的抵押合同是否真的无效,法院会怎么判?
![]()
关于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无权处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关键在于合同是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本案中抵押合同无恶意串通等无效情形,故应认定合法有效,这一认定既尊重了合同自由原则,也为交易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银行的信赖具有合理性,无重大过失。同时,银行已依约放款并完成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权益的,另一方不能以否定抵押合同效力、撤销抵押登记的方式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其可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向无权处分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实现权利救济与交易安全的平衡。
![]()
所以说,这种情况是合法有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