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初恋考上警校说分手,我一气之下参军入伍,如今我已是副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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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二十多年没见,我已经是副师级大校,再坐在林晓梅对面,我问她,现在我这身皮,算不算够得上你的世界了?

她没说话,眼圈先红了。我以为她是后悔,是感慨。

可她从包里拿出一枚发黑的旧军徽,告诉我,当年在河边跟我说分手,不是因为她考上警校瞧不起我,是怕我活不成...

1996年的夏天,燎得人皮肤发烫。

我们那座北方小城,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煤灰和懒洋洋的味道。马路上的柏油都晒软了,自行车轱辘压上去,会留下一道黏糊糊的印子。



我叫高建军,那年十八。每天最快活的事,就是下午最后一节课的铃一响,蹬上我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冲出校门。

车后座上,十次有九次都坐着林晓梅。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裙子,裙摆被风吹得像一朵白莲花。她总是侧着身子坐,一只手轻轻抓着我的衬衫后摆。

我能闻到她头发上阳光和洗发水的味道,混在一起,比冰镇的北冰洋汽水还解暑。

那天下午,我又在学校后面的野篮球场跟人干了一架。

不是打架,是打球,但跟打架也差不多。赢了一箱汽水。我撬开一瓶,仰头灌下去半瓶,剩下的递给林晓梅。

她小口小口地喝,嘴角沾了一点白色的沫子,看着我笑。

她的眼睛特别亮,像水洗过的黑葡萄。

她说:“高建军,你能不能别老跟人争那一口气?”

我擦了一把汗,把空瓶子往筐里一扔,发出“哐当”一声。

“那不行,老爷们儿活的就是一口气。”

她就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我,眼神里有点东西,我那时候看不懂。现在想起来,那叫忧愁。

那时候的我,是学校里的混世魔王。学习中不溜,打架头一筹。老师看见我就头疼,同学看见我都绕着走。

只有林晓梅不怕我。

她是那种顶好的学生,每次考试都稳坐年级前三。她爸是警察,所以她身上总带着一股子板正的气质。

我们俩凑到一块儿,全校都觉得是奇闻。好学生被坏小子拐跑了,版本有好几个。

他们不知道,是我被她拿捏得死死的。

我计划好了,高中毕业就不念了。我有个表叔在南方包工程,我过去跟着他干,学个手艺,过几年攒点钱,回来就跟林晓梅结婚。

在这座小城里,买套房,开个小卖部,我守着她,她守着我。我觉得这日子就算到头了。

我把这想法跟她说,她低着头,揪着衣角,半天没吱声。

我以为她默认了。

高考像一场闷热的雷阵雨,下过了,也就那么回事。

我估摸着自己能上个本地的大专,混个文凭。

林晓梅的分数出来,高得吓人。她家里人高兴坏了,她爸,那个平时不苟言笑的老警察,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去了。

他们在市里最好的馆子“丰泽园”摆了升学宴。

我特意去百货大楼,花了我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买了一支看起来很高级的钢笔,用个挺括的盒子装着,兴冲冲地跑去赴宴。

一进包间,我就懵了。

里面全是他们家的亲戚,闹哄哄的,空气里全是酒菜味儿。

林晓梅的舅舅嗓门最大,端着酒杯,满脸红光地喊:“晓梅出息了!考上省城的警察学院!以后就是国家干部!来,我们未来的林警官,舅舅敬你一杯!”

警察学院。

省城。

这几个字像一颗钉子,瞬间钉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站在门口,手里攥着那个钢笔盒子,感觉自己像个走错门的傻子。

所有人都对我笑,那种客气又疏远的笑。林晓梅她爸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建军来了啊,快坐,快坐。”

我看着林晓梅,她坐在人群中间,穿着一条崭新的连衣裙,像个公主。她也看着我,眼神躲躲闪闪,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那一刻,我全明白了。

什么未来,什么结婚,都是我的一厢情愿。人家早就铺好了阳关大道,就我一个人还傻乎乎地在独木桥上规划未来。

那顿饭我没吃,我说家里有事,把礼物塞到她妈手里,转身就跑了。

我感觉背后无数道目光像针一样扎着我。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是那种便宜的白干,烧得我从喉咙一路疼到胃里。

半夜,林晓梅来找我。

她在我家楼下,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

我们走到我们常去的那条小河边。河水在黑夜里无声地流淌,只有几声蛙鸣。

我没等她开口,就先炸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林晓梅,你他妈是不是早就想好了?是不是觉得我高建军配不上你了?一个混社会的,一个未来当警察的,是吧?”

我说话的声音很大,带着酒气和压不住的火。

她哭了,眼泪一串一串地掉,但她没反驳。

她只是看着我,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冷静到残酷的语气说:“建军,我们不一样。我爸希望我走这条路,我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们……以后不会有结果的。”

“我们不一样”。

这句话,比任何一句骂人的话都伤人。它像一把生了锈的刀子,在我心口上反复地捅。

所有的愤怒、委屈、不甘,在那一刻全涌了上来。

“好,好一个不一样!”我指着她,手指都在抖,“你有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从今往后,你林晓梅走你的路,我高建军就算要饭,也他妈不走到你跟前!”

我吼完,转身就走,没再回头看她一眼。

我怕我一回头,就怂了。



跟林晓梅分手的第二天,我在街上游荡,像个孤魂野鬼。

县城主街上拉着一条红色的横幅,上面印着黄色的字: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几个穿着军装的人在街边摆了个摊子,发着征兵宣传单。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那个负责招兵的干部看了看我,一米八的大个儿,身体结实,眼神里带着股不服输的劲儿。他问我想不想当兵。

我想都没想,说:“想。”

他说:“当兵可苦。”

我说:“我不怕苦。”

我心里说,再苦,能有心苦?

我扭头就回了家,从柜子里偷出户口本,直接去了征兵办公室,签了字,按了手印。

整个过程,我没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爸妈。

体检、政审,一路绿灯。

拿到入伍通知书那天,我把它拍在桌上,我爸妈都傻了。我妈抱着我哭,说我怎么这么傻,我爸抽了半包烟,最后只说了一句:“去了部队,就好好干,别当孬种。”

我故意不告诉林晓梅。

走的那天,火车站挤满了送行的人。我们这些新兵蛋子,穿着崭新的绿军装,胸前戴着大红花,心里又激动又茫然。

汽笛拉响,绿皮火车缓缓开动。

我靠在车窗上,往站台上看。送别的人群像潮水一样退去。

就在人群的最后面,靠着一根柱子,我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穿着那条我熟悉的连衣裙。

我心里一哆嗦,但马上又硬了起来。我猛地扭过头,死死盯着车厢里晃动的灯光,再也没往窗外看一眼。

火车开动了,把那座小城,把林晓梅,把我的整个青春,都甩在了身后。

我在心里对自己发誓:高建军,你给我记住了,今天你不是逃兵,你是去打仗的。你得混出个人样来,有朝一日,要让那个说“我们不一样”的人,亲口承认她看走了眼。

部队是个大熔炉,能把铁炼成钢,也能把钢烧成铁水。

我把对林晓梅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在了训练场上。

五公里越野,别人跑,我用冲的。别人跑到终点喘得像条狗,我还能再做一百个俯卧撑。

射击训练,我趴在泥地里一练就是一下午,胳膊肘都磨破了,血和泥混在一起。

格斗训练,我跟陪练的班长打,招招都下死手,好几次把班长都打急了。

新兵连三个月,我瘦了二十斤,但浑身的肉都变成了石头块。我成了那一批新兵里的“兵王”,但也成了班长排长眼里的“刺头”。

他们说我这兵,是把好枪,但没安准星,容易伤着自己。

有一次搞大型演习,我们班被蓝军包了饺子,就我一个人靠着一股子蛮劲,背着电台,在山里钻了三天两夜,硬是把情报送到了指挥部。

那次之后,我算是出了名。

我们团长,一个黑脸膛的山东汉子,把我叫到他办公室,给我泡了杯茶,茶叶末子在搪瓷缸子里上下翻滚。

他问我:“高建军,你这么拼,图个啥?”

我梗着脖子,说:“报告首长,图个前程。”

团长笑了,说:“你小子,心里有事儿。有事儿不怕,怕的是把事儿憋死在心里。部队是讲究人的地方,不是让你来赌气的。想通了这一点,你这兵,才能走得远。”

我当时没听懂。

后来,我被推荐考了军校。从军校毕业,我下了连队,当了排长。

再后来,连长,营长,团长……

二十多年,我从南疆的边防哨所,到北方的戈壁演训场,再到98年那场滔天的大水,我都去过。

我身上的伤疤,新一层盖着旧一层。我手底下的兵,换了一茬又一茬。

我把所有的青春、热血和精力,都交给了这身军装。

我爸妈来看过我几次,看着我肩膀上的星星杠杠越来越多,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他们只问我个人问题。

我其实结过一次婚。

对方是部队医院的一个护士,人很好,很温柔。我们通过组织介绍认识,觉得合适,就结了。

但我们俩,一年也见不上几面。我在演习场上摸爬滚打,她在医院里值班熬夜。我们打电话,除了问“吃了吗”“睡了吗”,就不知道该说啥。

她想要的是安稳的家庭生活,我给不了。

最后,我们和平分手,没有孩子,也没有争吵。

她走的时候说:“建军,你这人,心里装的事太满了,装不下别人。”

我知道她说的是谁。

那二十多年,我很少回老家。回去过几次,也是来去匆匆。

有一次参加同学婚礼,在酒桌上,有人提起了林晓梅。

“哎,你们知道吗,林晓梅现在厉害了,市公安局的,好像是个什么科长。”

“是吗?她结婚了没?”

“没呢,一直单着。眼光高呗,咱们这小地方,谁配得上人家林警官啊。”

“我听说啊,是她心里有人,一直没放下。”

我端着酒杯,面无表情地听着,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

很快,那点感觉就被我压下去了。

我已经是上校团长了,指挥着上千号人。我告诉自己,高建军,你跟她,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你没必要再跟过去较劲。



时间一晃,到了2023年。

部队改革,我这个副师职的岗位要被裁撤。组织上找我谈话,给了几个选择,可以平调去别的单位,也可以选择转业回地方。

我已经四十多岁了,在部队里待了半辈子,觉得有点累了。

我想家了。

我选择了转业。

安置地点,我填了我的家乡,那座二十多年没怎么回去过的北方小城。

一辆挂着军牌的越a越野车,载着我,驶下了高速。

城市变化太大了。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我记忆里的那些旧街巷,录像厅,野篮球场,都找不到了。

我穿着一身笔挺的松枝绿常服,肩膀上扛着两颗金色的星星,走进市委大楼,然后又被指引到对面的市公安局。

我的档案关系,暂时落在公安局这边,由他们负责前期的接洽和安置协调。

一个年轻的警察客气地把我领进一间会议室,给我泡了茶。

他说:“高师长,您稍等,负责咱们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林处长马上就到。”

我点了点头,坐在椅子上,打量着这间陌生的会议室。

墙上挂着警徽,下面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大字。

我心里有些莫名的烦躁。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警察这两个字,跟我犯冲。

会议室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着三级高级警长警服的女人走了进来。她头发盘在脑后,显得很干练。脸上化着淡妆,但依然能看到眼角的细纹和一丝藏不住的疲憊。

她身后的小警察介绍道:“高师长,这位就是我们局分管人事和老干部工作的林晓梅林处长。”

林晓梅。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我猛地抬起头。

她也正看着我。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时间好像停了。

会议室里明明开着空调,我却感觉空气都凝固了,让人喘不过气。

是她。

又不是她。

她的脸庞褪去了当年的青涩,多了几分岁月的沉淀。眼神也不再是单纯的清亮,而是一种警察特有的、带着审视和冷静的锐利。

但那眉眼,那嘴角抿起来的弧度,跟二十多年前一模一样。

我这个在演习场上面对千军万马都面不改色的人,那一刻,心脏跳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她也明显愣住了。我看到她瞳孔缩了一下,脸上血色瞬间褪去。

但她毕竟是见过场面的人。仅仅一秒钟,她就恢复了职业化的镇定。

她朝我伸出手,嘴角扯出一个公式化的微笑。

“高师长,欢迎你转业回家乡。”

我站起来,和她握手。

她的手很凉,指尖还在微微发抖。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像一个世纪那么长。

我们坐在会议桌的两端,中间隔着三四米的距离,像楚河汉界。

她变成了“林处长”,我变成了“高师长”。

我们谈论着转业政策,安置意向,岗位级别,就像在谈论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的前途。

“根据您的级别和部队履历,市里非常重视,有几个不错的实职岗位可供选择,比如市应急管理局的副局长,或者政法委的副书记……”

她说话不疾不徐,条理清晰,完全是一个成熟干练的领导干部模样。

我只是偶尔“嗯”一声,或者“好”。

我发现我根本听不进去她在说什么。我的眼睛,不受控制地盯着她的脸,她的手,她翻动文件的样子。

桌子底下,我穿着锃亮皮鞋的脚,把地毯都快蹭出一个洞了。

会议结束,她公式化地站起来,说:“那今天就先到这里,高师长,后续有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跟您联系。”

她送我到会议室门口。

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忽然叫住了我。

“建军……”

这一声“建军”,把我们俩之间那层硬邦邦的“高师ar”和“林处长”的外壳,瞬间击碎了。

我回过头。

她站在那里,眼神复杂地看着我,嘴唇嗫嚅了半天,才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声音说:“晚上……有空吗?一起吃个饭吧,就我们俩。”

我的心又是一阵狂跳。

我听见自己用一种同样沙啞的声音回答:“好。”

餐厅是她选的,一家很安静的中餐馆,有个小包间。

我们都换下了制服。我穿了件便装夹克,她穿了件米色的风衣。

褪去了那身皮,我们好像一下子都变得不自在了。

服务员上完菜,带上门。包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和一桌子冒着热气的菜。

谁也没动筷子。

气氛尴尬得能拧出水来。

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我给自己倒了杯酒,也给她满上。

“喝点?”



她点了点头。

我们碰了一下杯,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那杯酒下肚,像一团火,把我胸口堵着的那块冰给烧化了一点。

“没想到……是你负责这个。”我看着她说。

“我也没想到。”她低着头,夹了一筷子菜,又放下了,“你这些年,还好吗?”

“就那样。”我自嘲地笑了笑,“在部队里,还能怎么样。你呢?”

“也那样。”

又是沉默。

这种沉默,比吵架还让人难受。它像无数根看不见的针,扎在人的神经上。

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酒精是個好东西,它能给人勇气,也能把人心里藏着的话给勾出来。

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把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发出“砰”的一声。

“林处长,不,晓梅。”

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说实话,我今天特别意外。我这辈子,从当兵那天起,就憋着一口气。我就是想混出个人样来。”

我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怨气和一点点喝了酒之后的自嘲。

“当年,你不是说我们不一样吗?不是说我配不上你的世界吗?”

我指了指自己。

“我现在回来了。副师职干部,大校军衔,转业回来,怎么也能安排个副局级的岗位。听起来,还不错吧?”

我死死地盯着她,像一个终于等到炫耀自己伤疤机会的孩子。

“现在我这样,算不算……够得上你的世界了?”

我的话像一把锥子,狠狠扎了过去。

林晓梅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她紧紧攥着手里的水杯,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她没有看我,而是死死地盯着桌面,好像那上面有什么能吸走她灵魂的东西。

她沉默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说话了。

然后,我听到她用一种很低很低的,带着无法抑制的颤抖的声音,问我:

“建军,你恨了我二十多年,对吗?”

我没说话。

但我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巨大的决心。她慢慢抬起头,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水,但强忍着没有掉下来。

她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样东西。

是一个用干净的手帕层层包裹着的东西。

她把手帕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一层一层地打开。

手帕里面,是一枚已经氧化发黑、样式老旧的军徽。是我们那批新兵入伍时,别在帽子上的那种最普通的军徽。

我的心,猛地一颤。

“你走的那年冬天,我去省城看你。”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你们部队在郊区,我打听了很久才找到。门卫说新兵连纪律严,不让探视。我就在你们部队大门口,站了一下午。”

“天都黑了,雪下得特别大,我冷得全身都麻了,还是不想走。后来,是你们部队一个出来采购的干部看我可怜,把我捎回了市区。”

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我的记忆里,没有这一段。

林晓梅的眼圈彻底红了,泪水终于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她抬头,第一次真正地、毫不躲闪地直视着我的眼睛。

她的眼神里,有委屈,有痛苦,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恐惧。

她一字一句地,把每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我当年跟你分手,根本不是因为我考上了警校,不是因为看不起你……而是因为,我如果继续跟你在一起,你可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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