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并非陈圆圆的至爱,她一生6段情缘中,谁才是她心中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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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那年云南的雨季特别长,吴三桂看着庵堂里那个穿布衣的女人,终于忍不住问了:“我吴三桂反了,天下人都骂我。为了你,我什么都做了。你告诉我,你心里头,到底还藏着谁?”

女人没看他,指尖划过一个被摸得光滑的旧木匣子,轻声说:“将军,有些东西,给了,就收不回来了。”

那个匣子里没有金银,没有王妃的诰命,只有一个男人的名字,和一个被江南的雨水泡烂了的约定...



陈圆圆这个名字,是后来才有的。

她最早叫邢沅,生在苏州。那地方,一年里倒有半年是湿漉漉的,空气里飘着水汽和烂泥的味道。

邢沅的家,就在一条窄得只能过一条船的小河边上。

她爹是个落魄秀才,成天念叨着之乎者也,却连一袋米都换不回来。

她娘是唱评弹的,嗓子坏了,只能在家里绣些帕子,绣出来的鸳鸯,眼睛都是歪的。

家里穷得叮当响。邢沅的童年,就是饿。那种饿,是钻到骨头缝里的,让你夜里睡不着,听着自己的肚子咕咕叫,像有只猫在里头挠。

唯一不让她觉得饿的时候,是顾远之来的时候。

顾远之住在河对岸,家里比邢家好不到哪儿去,是个孤儿,跟着一个老琴师学手艺。他长得清瘦,手指头长长的,干净得不像个穷人家的孩子。

他会吹笛子。一支普普通通的竹笛,到了他嘴里,吹出来的调子就像能把天上的云勾下来。

邢沅第一次听见那笛声,正蹲在河边洗一把蔫了吧唧的青菜。笛声从对岸飘过来,不紧不慢,像水面上的涟漪,一圈一圈荡开。她手里的菜叶子掉了,顺着水流漂走了,她都不知道。

后来,他就常常过来。也不说什么,就坐在邢家门口那块磨得光光的石头上,吹笛子。邢沅呢,就坐在门槛上,托着腮帮子听。

她娘有时候会骂:“听听听,听能当饭吃?还不快去把地扫了!”

她就拿起扫帚,扫得很慢,耳朵却一直竖着。

顾远之不光会吹笛子,还会做笛子。他会跑到后山去,砍那些老竹子,回来用小刀一点点地削,钻孔,调音。他的手指头,常常被刻刀划得一道一道的。

有一次,他又在削竹子,邢沅凑过去看。

“这个眼儿,钻偏一点,音就不对了。”他头也不抬地说。

“你怎么知道偏没偏?”

“用耳朵听,也用心听。”他抬起头,冲她笑了一下。他的牙齿很白。

邢沅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烫。

那天,他把一支刚做好的竹笛递给她。笛子还带着竹子特有的清香和一点点潮气。

“送给你。”

“我……我不会吹。”

“我教你。你嗓子好,天生就是唱曲的料。学会了,你唱,我吹。”

于是,在那段最穷、最灰暗的日子里,邢沅有了一个秘密。她跟着顾远之,学吹笛,学唱曲。

他们没有正经的曲谱,顾远之自己哼出调子,邢沅再跟着唱。那些调子,像苏州的河水,弯弯绕绕,带着点说不清的愁绪。

她嗓子确实好,清亮,干净,像雨后被洗过的天空。

“沅沅,等你再大一点,我带你去茶楼里唱。咱们就能挣钱了。”顾远之看着她,眼睛里亮晶晶的。

邢沅点点头,她觉得,那样的日子,一定很好。

好日子没等到。她十四岁那年,她爹病死了,家里欠了一屁股债。债主上门,指着邢沅对她娘说:“人,我带走。要么去朱家当丫头,要么,卖去梨园。你自己选。”

她娘哭得瘫在地上。

朱家是城里有名的富户,可朱老爷子六十多了,家里的小妾比丫鬟还多。进去,就是死路一条。

梨园,听着好听,其实就是勾栏。

最后,她娘收了梨园班主五十两银子,给她换了身新衣裳。

走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顾远之撑着一把破油纸伞,在码头上等她。他的脸色比纸还白。

他把身上所有的铜板都掏了出来,塞到她手里,就那么几个,还带着他的体温。

“等我。”他嘴唇哆嗦着,“我一定去考功名,等我中了,我就去京城赎你出来。一定。”

邢沅看着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船开了。雨点打在船篷上,噼里啪啦地响。她看见顾远之站在雨里,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他从怀里掏出那支他最宝贝的笛子,放在嘴边。风雨太大,她听不清笛声,但她认得那个曲子。是他们一起编的,还没编完,叫《江南雨》。

她手里紧紧攥着他给的另一支竹笛,指甲都掐进了肉里。

到了京城,邢沅就变成了陈圆圆。



班主请了最好的师傅教她,琴棋书画,唱念做打。她学得很快,好像那些东西天生就长在她骨子里。不到两年,陈圆圆这个名字,就在秦淮河畔传开了。

男人们看她的眼神,像狼看见了肉。他们砸下大把的银子,就为了听她唱一首曲子,看她跳一支舞。

她唱的,都是些靡靡之音,跳的,也都是些勾魂的舞。她唱《江南雨》的时候,没人懂,他们只觉得那调子太清冷,不热闹。

后来,她就不唱了。那支竹笛,被她用一块干净的布包好,藏在妆匣的最底层。

她见过的男人太多了。有附庸风雅的才子,有脑满肠肥的富商,还有满身官气的大人。他们夸她的美,夸她的才,但他们的眼神,都像在估价一件东西。

陈圆圆学会了笑。对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笑法。有的笑,能让男人心甘情愿地掏空钱袋子。有的笑,能让那些想动手动脚的官老爷,自己缩回手去。

她的心,像被一层厚厚的冰包住了。

再后来,她被国舅爷田弘遇看上了。

田弘遇不是一般的客人。他直接用金子把梨园给砸开了,把陈圆圆像买一件稀世珍宝一样,买回了国舅府。

田府,比梨园华丽一百倍,也比梨园冷一百倍。

陈圆圆住在一个独立的院子里,有十几个丫鬟伺候着。每天吃的,是山珍海味。每天穿的,是绫罗绸缎。她不用再对着那些臭男人假笑了。

但她像一只被关在金丝笼里的鸟。

田弘遇不碰她。他只是每天都让最好的师傅来教她宫里的规矩,从走路的姿势,到说话的语调,甚至一个眼神,都要练上千百遍。

他看她的眼神,比那些客人更让她发冷。那是一种审视,一种打磨。他不是在看一个女人,而是在看一件准备献给皇帝的、完美无瑕的贡品。

“圆圆,你要记住了。你的命,以后就拴在万岁爷身上了。你好了,我们田家才能好。”田弘遇捻着佛珠,慢悠悠地说。

陈圆圆跪在地上,低着头,说:“奴婢明白。”

她被送进宫的那天,北京城下了好大的雪。雪花落在她艳红的宫装上,很快就化了,留下一片湿痕,像眼泪。

皇宫比田府更大,更冷。空气里都是龙涎香的味道,闻久了让人头晕。

她见到了崇祯皇帝。那个男人,坐在高高的龙椅上,脸色蜡黄,眼窝深陷,浑身都透着一股子疲惫和不耐烦。

她按照教了无数遍的规矩,行礼,唱曲,跳舞。

崇祯只看了她一眼,就挥了挥手,对旁边的太监说:“国事烦心,朕没这个兴致。退下吧。”

她像一件被当场退货的商品,又被原封不动地送回了田府。

田弘遇的脸,黑得像锅底。他没骂她,但那种失望和嫌弃的眼神,比骂人还难受。

陈圆圆回到自己的院子,关上门,卸了满头的珠翠。她看着镜子里那张美得不像真人的脸,忽然觉得很陌生。

她从妆匣底下,摸出了那支竹笛。笛子已经有些干裂了。她把它贴在脸上,冰凉的触感,让她打了个哆嗦。

她忽然很想念苏州的雨,很想念那个叫顾远之的少年。

他现在在哪里?还在等她吗?还是早就把她忘了?

在田府的日子,变得很难熬。田弘遇看她,就像看一个没用的废物。

直到吴三桂的出现。

吴三桂是来京城办事的。他是辽东总兵,手握重兵,镇守山海关,是朝廷眼下最倚重的大将。田弘遇为了巴结他,在府里设下盛宴。

陈圆圆又一次被打扮得花枝招展,推到了酒席上。

她一出场,满屋子的嘈杂声,瞬间就安静了。

她看见了吴三桂。那个男人,三十多岁,身材高大,皮肤被边关的风沙吹得有些粗糙,但一双眼睛,亮得像鹰。

他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她身上。那目光里,没有田弘遇的算计,没有崇祯的冷漠,而是一种最原始、最直接的惊艳和占有欲。

像一团火,要把她烧穿。

酒过三巡,吴三桂直接对田弘遇开口了。

“国舅爷,这个女人,我要了。”他的声音,洪亮,干脆,不容置疑。

田弘遇的脸抽搐了一下,但很快就堆起了笑。

“将军说笑了,圆圆能得将军青睐,是她的福分。”

就这样,陈圆圆像一件行李,又被从田府,送到了吴三桂的府邸。

吴三桂跟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同。

他不跟她谈诗论画,他不懂那些。他只会用最直接的方式,表达他的喜欢。

他会扔给她一匣子东珠,说:“戴上,肯定比皇后还好看。”

他会带她去骑马,把她圈在自己怀里,在京郊的土路上狂奔,风刮得她脸生疼,耳边全是他粗重的呼吸和爽朗的大笑。

他会在夜里,一遍遍地抚摸她的头发,她的脸,像欣赏自己最得意的战利品。

“圆圆,等我回了山海关,你也跟我一起去。那儿虽然风沙大,但有我在,没人敢动你一根头发。”他捏着她的下巴,逼她看着自己。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手握重兵的男人的承诺,比什么都值钱。

陈圆圆在他身边,第一次感觉到了“安全”。那是一种被强者庇护的安全感。她不用再提心吊胆,不用再看人脸色。



她对他,有感激,有顺从,甚至开始依赖他。

她以为,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嫁给一个英雄,做他的女人,虽然他不懂她的琴声,不懂她的《江南雨》,但至少,他能护她周全。

她开始学着做一个将军的女人。她给他缝补衣裳,在他跟同僚议事的时候,安静地在一旁煮茶。

吴三桂很满意。他觉得,他不仅得到了天下第一美人,还把她驯服成了一只温顺的猫。

去山海关之前,吴三桂还有公务要处理。陈圆圆一个人留在京城的府邸里。

那段时间,京城里的风声,一天比一天紧。

街上的流民越来越多,店铺关了一家又一家。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惶惶不安的神情。

大家都说,李自成的闯军,快要打到北京了。

吴三桂派人送来信,让她安心,说他很快就会回来接她。

信纸上,还带着边关的沙土气息。

陈圆圆把信收好,心里却怎么也安不下来。她总觉得,要出事。

天,终于塌了。

李自成的军队,像潮水一样涌进了北京城。

城破的那天,陈圆圆听着外面震天的喊杀声、惨叫声,和女人的哭嚎声,浑身抖得像筛糠。

府里的下人,早就跑光了。偌大的宅子,只剩下她和几个吓得走不动路的老妈子。

门,被一脚踹开了。

一群穿着破烂盔甲、满身血污的士兵冲了进来。他们看见屋里的陈设,眼睛都红了,像饿了十天的狼。

他们开始砸东西,抢东西。一个士兵看见了陈圆圆,眼睛一亮,伸手就要来抓她。

“住手!”

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

一个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走了进来。他腰间挎着一把还在滴血的刀。是闯军的大将,刘宗敏。

刘宗敏早就听过陈圆圆的名头。他上下打量着她,目光像刀子一样,在她身上刮来刮去。

“你就是陈圆圆?”

陈圆圆攥紧了拳头,点了点头。

“果然是个美人胚子。吴三桂那小子,还真会享福。”刘宗敏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来人,带走!带回我府上去!”

陈圆圆被两个士兵粗暴地架了起来,拖出了吴府。

外面的世界,已经变成了地狱。到处是火,到处是死人。昔日繁华的街道,被血染成了暗红色。

她被带进了刘宗敏的府邸。那原本是某个朝廷大员的宅子,现在到处都是闯军的士兵在喝酒划拳,乌烟瘴气。

她被关进一个房间。房间很华丽,但地毯上,还留着干涸的血迹。

她知道自己要面临什么。

她想到了死。可是,她连一把剪刀都找不到。

天黑了。

她坐在床边,听着外面越来越响的喧闹声,心脏跳得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一个深秋的雨夜,刘宗敏带着满身酒气闯入陈圆圆的房间。昏暗的烛光下,他的影子如同一头巨兽,将她完全笼罩。没有言语,只有粗暴的动作和胜利者不可一世的狞笑。

陈圆圆被他推倒在冰冷的床榻上,锦被散乱,发簪跌落,发出清脆的碎裂声,像她的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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