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法治日报》刊发了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宝堂理论文章《传递司法温度 拓宽止争维度》,请看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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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司法温度 拓宽止争维度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常宝堂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司法工作的真谛不仅在于其刚性的约束力,更在于其温暖人心的力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不仅要依法裁判树立法治权威,更要体现人文关怀,以法为基、以情为翼,传递司法温度,做实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一、在传递司法温度中校准价值坐标
司法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同时还是群众工作,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密切相关。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在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传递司法温度,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精准把握“小案件”背后的“大政治”,敏锐洞察个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矛盾、群体心态和民生关切,使司法裁判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频、与经济社会发展共振,确保司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要围绕“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坚持又“快”又“好”办理每一起案件,精准传递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精神,塑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要做实定分止争,坚决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狭隘观念,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司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矛盾实质、洞察纠纷根源、对症下药施策,真正将“结案了事”转化为“案结事了”。
二、在传递司法温度中践行为民宗旨
司法温度源于为民情怀,体现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传递司法温度,必须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站稳人民立场,保障人民权益。
要及时回应诉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尺,及时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道理释法办案、回应关切。坚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公正高效办好生产生活权益、胜诉权益保障等民生案件,做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强化实质解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等理念精神,鼓励法官走出法庭、俯下身子,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查明案情。着眼人民法庭的特点和职能,把司法办案与就地解纷优良传统紧密结合,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推动司法工作更贴近现实、更契合民意。支持和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强化非诉解纷方式运用,加强与诉前、案中、判后全过程调解的有机衔接,扎实开展指导调解、以案释法、诉调对接等工作,依法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要优化诉讼服务。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广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线上开庭等便民措施,让诉讼服务更便捷高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接访即办”“首办负责”“有信必复”等制度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受理、高效办结、反馈到位。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以司法关怀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三、在传递司法温度中优化工作方法
传递司法温度不是无原则的“和稀泥”,而是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基础上的方法创新,强调对症下药、综合施治。
要在审判执行中传递司法温度。刑事审判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教育感化。家事审判中注重情感修复,引入心理疏导,助力弥合家庭关系。环资审判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行政审判中加大调解协调力度,依法纠正“小过重罚”现象,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执行工作中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积极运用“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机制,实现“执行一案、救活一企、稳定一片”。
要在释法说理中传递司法温度。注重情理法融合,不仅要查清事实真相、精准适用法律,更要讲清事理、释明法理、说透情理,提高裁判文书说服力,让司法裁判最大程度契合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认真落实阅核制,常态化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倒逼提升论证说理能力,让司法审判更符合逻辑、更接地气,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要在社会治理中传递司法温度。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司法研判,立足司法大数据“富矿”,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短板、行业监管漏洞和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等,推动相关领域和行业规范治理。
四、在传递司法温度中夯实能力根基
传递司法温度,根本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要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理论学习、政治轮训、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干警自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办案就是治理”“止争优于定分”的现代化司法理念。
要增强履职本领。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将调解技能、群众工作方法、心理学知识等纳入培训必修课,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专业又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新时代“全科型”法官。深化“传帮带”机制,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形式,切实提升干警综合运用情理法化解纠纷的能力。
要锤炼过硬作风。持之以恒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司法权力监督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不懈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在细微之处展现法院队伍良好风貌。锲而不舍优化“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培育工匠精神,做实“如我在诉”,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来源:法治日报
榆林中院宣教处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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