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窗外的城市已经睡去了一大半,只有零星的霓虹还在苟延残喘,像垂死挣扎的野兽最后的眼神。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没有开灯,手里捏着已经冰凉的手机。屏幕暗着,像一块沉默的墓碑。
林薇还没回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起初,她会说是公司团建,喝多了,在附近的酒店开了个房间。后来,是陪客户,生意难做,身不由己。再后来,她连借口都懒得找了,只是在深夜发来一条言简意赅的微信:“不回了。”
今晚,她连微信都省了。
我不是傻子。一个女人,一次两次夜不归宿,或许有千万种理由。但当这成为一种习惯,理由就只剩下一个,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心照不宣,却谁也不愿捅破的理由。
空气里还残留着她早上出门时喷的香水味,Dior的真我,馥郁、性感,带着一种成熟女性的侵略性。曾经,这味道让我着迷,觉得她是我的,是那个在大学毕业典礼上,穿着学士服,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的,闪闪发光的女孩。
现在,这味道像一根无形的针,一下一下,精准地刺着我的神经。
我站起身,赤着脚,木地板传来冰凉的触感,一直凉到心里。我没有走向卧室,而是走进了书房。
书房是我的地盘,也是这个家里唯一让我感觉还属于我的地方。我是一个半自由职业的编剧,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度过。一台电脑,一个外接显示屏,一个用得油光发亮的机械键盘,就是我全部的生产工具。
我打开了林薇放在书桌角落的iPad。
这是她的,但用的是我的Apple ID。她说她懒得注册,反正也不怎么用。可我知道,她几乎每天都在用它看剧、刷购物网站。我们之间,曾经有过这种“不分彼此”的信任,或者说,是我单方面地给予了这种信任。
相册自动同步。
我点开。
最新的一张照片,不是她拍的晚宴,不是她拍的客户,也不是城市的夜景。
是一张自拍。
不,不完全是。
照片的视角有些歪,显然是躺在床上拍的。林薇的脸占了画面的大半,长发散乱地铺在枕头上,双眼紧闭,嘴角却微微上扬,带着一种事后餍足的笑意。她似乎是睡着了,睡得很沉,很安心。
如果只是这样,我大概还能骗自己,她只是累了,在酒店里睡着了。
但照片的右下角,一只男人的手臂,清晰地环绕在她的肩膀上。那手臂结实,肌肉线条分明,手腕上,戴着一块表。
那块表,我认得。
江诗丹顿,传承系列。价值六位数。
上个月,林薇的公司搞了个庆功宴,庆祝她签下了年度最大的客户,一个姓王的地产商。她作为项目总监,意气风发,在台上领奖。公司奖励了她一大笔奖金,她拿出一部分,给自己买了个包,给我买了一双鞋,然后,她说,要给王总送一份“感谢礼”。
她说,王总这种级别的人,什么都不缺,送礼就要送到心坎里,既要显品味,又不能太俗气。她挑了很久,最后选了这块表。
当时我还开玩笑:“老婆,你对客户可比对我大方多了。”
她白了我一眼,嗔怪道:“懂什么,这叫投资。把大客户维护好了,以后才有源源不断的单子。到时候,你想买什么,我给你买。”
现在,这份“投资”,回报到了她的枕边。
我的手指在冰冷的屏幕上划过,放大那张照片。男人的手臂,林薇安详的睡颜,那块昂贵的手表,构成了一幅无比和谐,却又无比刺眼的画面。
我感觉不到愤怒。
真的,一丝一毫的愤怒都没有。
没有那种热血冲头,想要砸碎一切的冲动。也没有那种心如刀绞,痛不欲生的悲怆。
我的心脏像是被瞬间抽成了一个真空。所有的情绪,所有的感受,都被吸走了。只剩下一片空洞的、冰冷的、绝对的寂静。
我关掉iPad,把它放回原位,屏幕上的指纹被我小心翼翼地擦掉。
我回到客厅,依旧没有开灯。在黑暗中,我摸索着坐回沙发。
我想,我该怎么办?
冲到她常去的那几家酒店,一家一家地踹门,把他们捉奸在床?然后呢?像个泼妇一样厮打,还是像个怨夫一样哭嚎?第二天,我们就会成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嘴里最新的八卦。
“听说了吗?老陈家的媳妇,在外面有人了。”
“那个陈锋,看着挺老实一个人,没想到……”
“活该,谁让他没本事,守不住老婆。”
或者,等她明天早上,拖着疲惫又满足的身体回来,一脸无辜地对我说“昨晚又喝多了”,然后我把照片甩在她脸上?
她会作何反应?
震惊?愧疚?还是,如释重负?
“陈锋,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们,就谈谈吧。”
然后呢?谈财产分割,谈孩子抚养权——哦,我们还没有孩子。那还好,省了一道最麻烦的程序。
不。
我不想。
我不想把我们之间最后的一点体面,撕得血肉模糊。我不想把这段曾经真挚过的感情,变成一场供人围观的闹剧。
七年了。从大学相恋到步入婚姻,七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青涩的少年,变成一个沉默的男人。也足够让一个单纯的女孩,变成一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她。
或许,她一直没变,只是我以前没看清。
我掏出手机,屏幕亮起,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没有打开微信,没有打开通话记录。
我打开了浏览器。
在搜索框里,我用一种近乎麻木的、机械的精准,一个字一个字地输入:
“24小时搬家公司。”
页面跳转,一排排电话号码和广告语跳了出来。
“随叫随到,风雨无阻。”
“专业打包,高效搬运。”
“给您一个安心、快捷的搬家体验。”
安心?快捷?
我自嘲地笑了笑,黑暗中,只有嘴角咧开的弧度,像一道无声的伤口。
我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最后,停在了一家名叫“蚂蚁搬家”的公司上。名字很朴实,有点过时,不像别家那么花里胡哨。
我拨通了电话。
“喂,你好,蚂蚁搬家。”电话那头,是一个带着浓重口音的男人声音,背景里还夹杂着麻将牌碰撞的清脆声响。
“你好,”我的声音有些沙哑,清了清嗓子,“我要搬家。现在。”
“现在?”男人显然有些惊讶,“兄弟,现在都凌晨一点半了。你这是……跟老婆吵架了?”
他的语气带着一种市井小民特有的、自来熟的揣测。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能来吗?价格可以加。”
“钱不钱的好说,”男人在那头咂了咂嘴,“主要是这大半夜的,人手不好叫。你东西多吗?从哪儿搬到哪儿?”
“东西不多。一个人的行李。主要是书和电脑。”我报出了我们小区的地址,又报了一个我刚刚在租房APP上用一分钟时间找到的,可以随时入住的公寓地址。那个公寓离这里不远,也就三四公里,但我知道,从今晚开始,那三四公里,就是一条跨不过去的银河。
“行吧,”男人似乎是被“一个人的行李”打动了,也可能是被我语气里的某种决绝。他沉默了几秒,大概是在心里盘算,“我叫上我弟,我俩过去。价格嘛,夜间服务,翻一倍。你看成不?”
“可以。”我没有丝毫犹豫,“多久能到?”
“我们离你那儿不远,半个小时吧。你把东西收拾收拾。”
“好。”
挂了电话,我终于站起身,按下了客厅的开关。
“啪”的一声,温暖的黄色灯光瞬间洒满了整个房间。
我眯着眼,适应了一下这突如其来的光明。
客厅还是那个客厅。米色的布艺沙发,是我挑的。原木色的电视柜,是她选的。墙上挂着我们的婚纱照,照片里,她笑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天使,我穿着笔挺的西装,傻乎乎地看着她,眼神里是我自己都快要忘记了的,那种叫做“爱”的东西。
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但一切又都变得不一样了。
它们不再是一个“家”的组成部分,而是一堆即将被我抛弃的,带着记忆的废墟。
半个小时。
我没有时间伤感,没有时间缅怀。
我给自己列了一个清单,在脑子里。
1. 书房是重点。 电脑、硬盘、所有的稿件、合同,这是我的饭碗,必须带走。还有我那些书,从大学到现在,一本一本攒下来的,是我的精神世界,一本都不能少。
2. 卧室。 我的衣服,不多,两个行李箱就够了。床头柜里,我的护照、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还有,抽屉最深处,那个我以为会用到,但最终也没用上的,准备求婚时买的另一枚戒指。
3. 洗手间。 我的牙刷、毛巾、剃须刀。她的那些瓶瓶罐罐,我一样都不会碰。
4. 客厅。 那个我常用的马克杯,上面印着我喜欢的乐队logo。还有……没了。客厅里,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属于我的。
我像一个精密的外科医生,准备开始一场漫长而细致的手术。手术的对象,是我的过去七年。
我从书房开始。
我找来了几个闲置的纸箱,是林薇之前网购留下的。上面还印着“女神节狂欢”的字样,显得格外讽刺。
我先把电脑主机、显示器用原来的泡沫和箱子装好。硬盘,我一个一个拔下来,用防静电袋装好,整齐地码在一个小盒子里。这些数据,是我安身立命的根本。
然后是书。
我的书架是定制的,占了整整一面墙。文学、历史、哲学、剧本写作技巧……它们是我的朋友,是我在无数个孤独的夜晚里,唯一的慰藉。
我没有时间一本一本地擦拭灰尘,只能粗暴地、迅速地,把它们一股脑地塞进纸箱。
《百年孤独》、《活着》、《局外人》……每一本书,都像一块记忆的碎片。我记得买《百年孤独》的那个下午,我和林薇还在上大学,为了省钱,我们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去一家偏远的书店,因为那里打七折。回来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我们躲在公交站台下,她把书抱在怀里,用外套盖着,生怕淋湿了。
我记得读《活着》的那个晚上,我哭了。林薇从背后抱着我,轻轻拍着我的背,说:“别难过,这只是小说。”
我还记得,我把《局外人》推荐给她,她翻了两页,就扔在了一边,说:“太丧了,看不下去。有这时间,不如看个甜宠剧。”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连一本书的共同语言,都没有了?
我摇了摇头,把这些纷乱的思绪甩出脑海。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一个箱子,两个箱子,三个箱子……
书房很快被清空了一半。那些曾经被塞得满满当登的书架,露出了光秃秃的墙壁,像被剃光了毛的绵羊,显得可笑又可怜。
我干得满头大汗,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涩涩的。
我直起腰,喘了口气,目光扫过书桌。
桌上,除了我搬走的电脑,还有一个相框。
相框里,是我们在巴厘岛拍的照片。那年我们刚结婚,蜜月旅行。我们都晒得黝黑,并排坐在沙滩上,背后是金色的落日。我搂着她的肩膀,她靠在我的怀里,我们都笑得没心没肺。
那是我这辈子,感觉最幸福的时刻。
我拿起相框,摩挲着冰冷的玻璃表面。
照片里的那个女孩,和iPad里那个睡在别的男人臂弯里的女人,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或许,时间才是最高明的骗子。它偷走了我们的青春,也偷换了我们的灵魂。
我把相框翻过来,打开背后的卡扣,把照片抽了出来。
我犹豫了一下。
是带走,还是留下?
带走,是带走一段回不去的时光。
留下,是把这份美好,留在这片已经狼藉的废墟之上。
最终,我把照片对折,再对折,塞进了我的钱包夹层。
然后,我把空空的相框,端正地摆回了原位。
一个空洞的,没有灵魂的框架。
就像我们的婚姻。
接着,我走进卧室。
卧室里,林薇的气息更浓。空气中那股“真我”香水的味道,床头她没看完的时尚杂志,梳妆台上琳琅满目的化妆品,衣帽间里挂得整整齐齐的,比我多出十几倍的衣服、包包、鞋子……
这个空间,与其说是我们的卧室,不如说是她的领地。
我拉开衣柜,属于我的那一小格,显得格外寒酸。几件T恤,几条牛仔裤,两三件衬衫,还有一套出席正式场合才穿的西装。
我找来两个行李箱,一个28寸,一个20寸。
我没有叠,就是粗暴地,把所有衣服都揉成一团,塞了进去。
关上衣柜门,我仿佛听到了那些昂贵的、被精心呵护的裙子和外套,在黑暗中发出了无声的嘲笑。
我拉开床头柜属于我的那个抽屉。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银行卡……这些代表着我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存在于这个社会上的所有证明,我一张一张地检查,确认无误后,放进随身的背包里。
在抽屉的最底层,我摸到了一个丝绒的小盒子。
我拿了出来,打开。
里面,一枚铂金戒指,静静地躺着。款式很简单,上面没有钻石,只有一圈细细的刻痕,像时间的年轮。
这是我当初准备的,备用求婚戒指。
当时我准备了两款,一款是带钻的,华丽,闪耀,像林薇本人。另一款,就是这个,低调,内敛,像我。
求婚那天,我问她,你喜欢哪一个?
她毫不犹豫地选了那枚钻戒。她说:“哪个女人不喜欢blingbling的东西?”
于是,这枚戒指,就被我遗忘在了这个角落里,一忘就是好几年。
我拿起它,在指尖转了转。
冰凉的触感,像一句迟来的谶言。
原来,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是一路人。
我把它放回盒子,然后,连同盒子一起,扔进了卧室的垃圾桶。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有些人,爱错了,就该放手。
我把两个行李箱拖到客厅。
客厅里,已经堆起了七八个纸箱。
我看了一眼墙上的婚纱照。
照片里的我,笑得那么真,那么傻。
我踩上沙发,把那副巨大的,几乎占了半面墙的婚纱照,摘了下来。
很沉。
我把它靠在墙角,面朝墙壁。
我不忍心砸碎它,但我也不想再看到它。
就让它,像个被时代抛弃的默片演员一样,安静地,体面地,退出我人生的舞台吧。
这时,门铃响了。
我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
搬家公司的人到了。
我打开门,门口站着两个男人。一个四十岁左右,身材敦实,就是刚刚接电话的那个。另一个年轻一些,二十出头,瘦高个,眉宇间带着一丝不耐烦的倦意。
“兄弟,就是你搬家?”年长的男人开口,声音比电话里更洪亮。
“是我。辛苦了。”我侧身让他们进来。
他们一进门,看到客厅里堆成小山的纸箱和行李箱,都愣了一下。
“嚯,你这叫……东西不多?”年轻的那个撇了撇嘴,小声嘀咕。
年长的男人瞪了他一眼,然后转向我,脸上挤出一个职业性的笑容:“没事,兄弟,我们专业。你这……都收拾好了?”
“嗯,都在这里了。书房还有几个箱子。”
“行。那我们开干?”
“好。”
他们开始动手。年长的那个经验丰富,指挥着年轻的,两人配合默契。一个负责往外搬,一个负责在楼下接应装车。
我站在一旁,像一个局外人,看着他们把我的过去,一件一件地,搬离这个我称之为“家”的地方。
书箱很沉,年轻的那个搬第二个的时候,就忍不住抱怨:“哥,这里面装的啥?砖头啊?”
“是书。”我替他哥回答。
“书?”他愣了一下,随即用一种混合着不解和一丝轻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现在还有人看这么多纸质书?搬起来要死人。”
我没说话。
我怎么跟他解释呢?这些“砖头”,是我精神世界的基石。是我在无数个被甲方折磨得死去活来,被现实挤压得喘不过气的夜里,唯一的避难所。
是这些“砖头”,让我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还能保留一丝属于自己的,可笑的清高。
搬运的过程,是沉默的。
只有箱子摩擦地板的声音,和他们沉重的喘息声。
我靠在墙上,看着这个家,一点一点地,被掏空。
墙上,因为常年挂着书架和相框,留下了深浅不一的印记,像一块块丑陋的疤。
地板上,因为搬动家具,划出了一道道新的伤痕。
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和汗水的味道,混杂着林薇那尚未散尽的香水味,形成一种诡异而令人作呕的气息。
我突然想起,我们刚搬进这个房子的时候。
也是一个夏天。
我们没有请搬家公司,是我找了几个大学同学,一趟一趟,用一辆破旧的面包车,把我们全部的家当,从那个租来的,只有三十平米的出租屋,搬到了这里。
那天,我们累得像狗一样,但每个人都很快乐。
晚上,我们在空荡荡的客厅地板上,铺了几张报纸,叫了披萨和啤酒。
林薇举着啤酒瓶,脸蛋红扑扑的,大声宣布:“从今天起,我们就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家了!”
大家都跟着起哄,欢呼。
我看着她,觉得整个世界的光,都聚在了她的身上。
“兄弟,发什么呆呢?”年长的搬家师傅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回过神来,发现他们已经把客厅和书房清空了。
“哦,哦,没事。”我掩饰着自己的失态,“辛苦了。”
“就这些了吗?”
“嗯,就这些了。”
“行,那你跟我们下楼,去新地址?”
“好。”
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空荡荡的,像被洗劫过的房子。
婚纱照面朝墙壁,像一个沉默的忏悔者。
垃圾桶里,静静地躺着那个没送出去的戒指。
梳妆台上,那些昂贵的瓶瓶罐罐,在灯光下,闪烁着冰冷而陌生的光。
我突然想,林薇看到这一幕,会是什么表情?
是愤怒?是错愕?还是……解脱?
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了。
我拿出钥匙,放在了门口的鞋柜上。一个很显眼的位置。
然后,我关上了灯。
“啪”的一声。
世界重新陷入黑暗。
我转身,带上门。
门锁“咔哒”一声合上,像一声叹息,也像一声宣判。
再见了,我七年的青春。
再见了,我曾经爱过的,那个女孩。
搬家公司的货车,在凌晨三点的街道上,孤独地行驶着。
我坐在副驾驶,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
这座城市,我生活了十年。从一个懵懂的大学生,到一个疲惫的中年男人。我熟悉它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路口。
但今晚,我觉得它无比陌生。
旁边的年轻司机,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有一搭没一没搭地跟我聊天。
“哥们,真跟嫂子吵架了?”
“看你这样,也不像是你的问题。女人嘛,有时候就是作。”
“我前女友就是,天天要我给她买这买那,我一个月就那么点工资,哪够她花的?后来跟个开宝马的跑了。”
他自顾自地说着,似乎也不需要我的回应。
我只是沉默地看着窗外。
车开到了新小区的楼下。
这是一个新建的公寓楼,很新,也很没有烟火气。
接下来的流程,和刚才一样,只是方向相反。
他们把我的“过去”,一件一件地,搬进我的“未来”。
新家不大,一室一厅,大概五十平米。
家具很少,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
当最后一个箱子被放进屋里,整个空间,瞬间变得拥挤不堪。
“兄弟,都搬上来了。你看放哪儿?”年长的师傅擦了把汗,问我。
“就……就先放这儿吧。”我看着满地的狼藉,一时有些茫然。
“行。那你点点,看东西少没少。”
“不用了。我相信你们。”
“那成。费用你看……”
我用手机,把约定好的,翻倍的费用,转给了他。
“收到了。兄弟,谢了。”他收起手机,脸上露出一丝真诚的笑意,“看你也不容易。大半夜的,有啥想不开的,别钻牛角尖。日子,还得过。”
说完,他带着他弟弟,转身离开了。
门,没有关。
我听着他们下楼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站在这一屋子的“过去”中间,环顾着这个陌生的“未来”。
墙壁是雪白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乳胶漆味。
地板是崭新的,光洁得能照出我疲惫的倒影。
窗外,天边已经开始泛起一丝鱼肚白。
新的一天,要来了。
而我,像一个刚刚登陆新大陆的难民,带着全部家当,赤手空拳,前途未卜。
一种巨大的、排山倒海般的疲惫和空虚,瞬间将我淹没。
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一刻,我会是什么感受。
我以为我会感到解脱,感到自由,感到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但没有。
我只感到冷。
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深入骨髓的冷。
我缓缓地,沿着墙壁,滑坐在地上。
我抱住自己的膝盖,把头深深地埋了进去。
我没有哭。
我只是,很想念,很多年前,那个在公交站台下,用外套紧紧护着一本书的,那个女孩。
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
直到口袋里的手机,开始疯狂地振动。
一声,两声,三声……
像一道催命符。
我麻木地掏出手机。
屏幕上,两个字,在黑暗中,灼灼地跳动着。
“林薇”。
我没有接。
我只是看着它,一遍一遍地,不厌其烦地亮起,又暗下去。
振动停了。
几秒钟后,微信的提示音,开始像轰炸机一样,密集地响起。
[你睡了吗?] 03:15
[我这边刚结束,累死了。准备回家。] 03:17
[路上有点堵,估计四点多到。] 03:45
然后,是一段长达一个小时的沉寂。
我能想象,她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或许已经睡着了。带着一身的疲惫,和另一份满足。
直到——
[我到家了,你人呢?] 04:30
[陈锋?] 04:31
[你出差了?怎么没跟我说?] 04:32
[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你怎么不接?] 04:33
[陈锋你回话啊!] 04:34
[等一下……为什么你的东西都不见了???] 04:35
[书房是空的!你的电脑呢?你的书呢?!] 04:35
[衣柜里你的衣服呢?!] 04:36
[陈锋你什么意思?!你把东西搬哪儿去了?!] 04:36
[你接电话!!!] 04:37
接下来,是铺天盖地的语音通话请求,和文字消息。
那些文字,开始是愤怒的质问,然后变成惊慌的询问,最后,变成了语无伦次的,带着哭腔的哀求。
[陈锋你到底在哪儿?你别吓我!]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你听我解释好不好?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好好谈谈!]
[你不能就这么走了!我们七年的感情,你说不要就不要了吗?!]
[陈锋!你这个懦夫!你连当面跟我对质的勇气都没有吗?!]
[算我求你了,你回来吧……家里好空……我害怕……]
[你把婚纱照放哪儿了?为什么把它面朝墙?]
[垃圾桶里的戒指盒是怎么回事?陈锋!你回答我!]
我面无表情地,一条一条地,看完了所有的信息。
她的崩溃,来得比我想象中,更彻底,也更……滑稽。
我仿佛能透过这冰冷的屏幕,看到她此刻的样子。
妆花了,头发乱了,穿着那身高档的,或许还沾着另一个男人气息的衣服,在那个被我搬空了一半的,狼藉的“家”里,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疯狂地,绝望地,来回打转。
她终于尝到了,那种被全世界抛弃的,空洞的滋味。
而这种滋味,我已经品尝了无数个日日夜夜。
我没有回复她。
一个字都没有。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
天,已经大亮了。
一轮红日,正从城市的钢筋水泥丛林中,喷薄而出。
阳光,照亮了我新家的地板,也照亮了地板上,那些尚未开启的,装满了我过去的纸箱。
我长长地,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那口气,带着一夜的疲惫,七年的压抑,和前半生的重量。
然后,我按下了关机键。
世界,彻底安静了。
我冲了个热水澡,新公寓的热水器很给力,水流又热又大,冲在身上,像是要把我一夜的疲惫和寒冷都冲刷干净。
洗完澡,我围着浴巾出来,看着满屋子的纸箱,再次感到一阵茫然。
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但我却不知道第一步该迈向哪里。
我决定先解决最基本的需求——睡觉。
从昨晚到现在,我几乎没有合眼,精神上的打击和肉体上的劳累,像两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
新买的床上,只有一张光秃秃的床垫。我从行李箱里翻出一套没怎么用过的床单和被子,是之前林薇搞活动凑单买的,最朴素的灰色格子款,她嫌弃不好看,就一直塞在柜子里。
现在,它成了我新生活的底色。
我没有拉窗帘,任由清晨的阳光洒在脸上。
我以为我会失眠,会辗转反侧,脑子里会像放电影一样,回放着过去的一幕幕。
但没有。
我的头一沾到枕头,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
没有梦。
就像死过一次一样。
再次醒来,是被饿醒的。
窗外,太阳已经偏西,橘红色的光,给这个空旷的房间,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假象。
我拿起手机,依旧是关机状态。
我没有开机。
我怕一开机,那个好不容易才获得的,片刻的安宁,就会被瞬间打破。
肚子在咕咕叫,提醒我,人活着,就得吃饭。
我环顾四周,家里除了我搬来的那些“精神食粮”,没有任何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我从行李箱里翻出一件皱巴巴的T恤和牛仔裤套上,走出了公寓。
新小区的环境很好,绿化做得像个公园。有老人带着孩子在散步,有年轻的情侣在长椅上依偎,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而我,像一个孤魂野鬼,与这一切,格格不入。
我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一桶泡面,一根火腿肠,一瓶啤酒。
回到家,我用新买的电水壶烧水,等待水开的间隙,我开始打量这个即将要长久居住下去的地方。
我需要置办很多东西。
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窗帘,拖把,垃圾桶……
我需要把这些冰冷的纸箱,一个个拆开,把我的书,我的电脑,我的生活,重新摆放,重新组合。
我需要,把这个陌生的空间,一点一点地,填满,让它变成我的,真正的“家”。
一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家。
水开了。
我撕开泡面的盖子,把调料包挤进去,冲入滚烫的热水。
三分钟后,我挑起一筷子面,吸溜一声,吞了下去。
很烫,但很满足。
这是我离开那个“家”之后,吃的第一顿饭。
廉价,简单,却让我感到无比的踏实。
我拧开啤酒,对着窗外的落日,敬了自己一杯。
敬那个,在昨晚,果断、冷静,甚至有些冷酷的自己。
也敬那个,在未来,即将要独自一人,面对一切未知的,全新的自己。
接下来的几天,我过上了一种近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手机,依旧关机。
我断绝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
我像一只筑巢的鸟,开始一点一点地,整理我的新家。
我把书,一本一本地,从纸箱里拿出来,擦干净灰尘,按照分类,摆放在我新买的简易书架上。
这个过程,像是一场漫长的告别仪式。
每拿起一本书,我都会想起一些与之相关的往事。
有些是甜蜜的,有些是苦涩的。
我不再回避,也不再感伤。
我只是平静地,看着它们,然后,把它们放到属于它们的新位置上。
我把电脑装好,连接上网络。
工作邮箱里,塞满了甲方催稿的邮件。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工作。
写剧本,是一个熬人的活。需要绝对的专注和安静。
而现在,我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奢侈的两样东西——时间和孤独。
我沉浸在自己构建的故事世界里,用别人的悲欢离合,来稀释自己的痛苦。
我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累了,就煮一包泡面,或者下楼吃一碗兰州拉面。
吃完,继续写。
晚上,我躺在床上,会忍不住去想,林薇现在在做什么?
她还在找我吗?
她会跟那个王总摊牌吗?
她会跟她的父母,我的父母,怎么解释我的突然“失踪”?
这些问题,像幽灵一样,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悄悄地,爬上我的床。
但我没有再失眠。
我只是,任由它们来,也任由它们走。
我知道,这些,都已经与我无关了。
我的人生,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
那一页上,没有她的名字。
一个星期后,我写完了手头的剧本。
我把稿子发给甲方,然后,第一次,主动地,按下了手机的开机键。
屏幕亮起,无数的未接来电和微信消息,像潮水一样,瞬间涌了进来。
手机卡顿了将近一分钟,才恢复正常。
有林薇的,有我父母的,有她父母的,还有一些我们共同的朋友。
我没有先看林薇的。
我先点开了我妈的微信。
[儿子,你和薇薇怎么了?她打电话给我,哭着说你不见了。]
[你跑哪儿去了?怎么不接电话?]
[快给妈回个电话,妈担心死了!]
看着母亲焦急的文字,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
这件事,我唯一感到愧疚的,就是对双方的父母。
他们都是无辜的。
我拨通了我妈的电话。
电话几乎是秒接。
“喂?儿子!你总算开机了!你吓死妈了!”我妈的声音,带着哭腔。
“妈,我没事。”我的声音有些干涩。
“你没事?你没事你跑哪儿去了?林薇说你把家都搬空了!你们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吵架了?”
“妈,”我打断了她的连珠炮,“我们,可能要离婚了。”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我妈才小心翼翼地问:“……是,是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我妈了解我。她知道,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不会走出这一步。
“嗯。”我没有多说。
“这个女人!”我妈的声音,瞬间提高了八度,“我早就看她不是个安分的人!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半夜三更才回家!我就知道要出事!”
“妈,您别说了。都过去了。”
“过去?怎么能过去!我儿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我……”
“妈,”我再次打断她,“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您和我爸,别掺和。也别去找她,别给她打电话。给我点时间,我自己处理。”
“你……你这个孩子……”我妈的声音,又软了下来,充满了心疼,“那你现在在哪儿?过得好不好?钱够不够花?”
“我挺好的,妈。您放心。我租了个房子,工作也正常。我就是……想自己静一静。”
“那你什么时候回家来看看?”
“过段时间吧。等我处理好这边的事。”
“……好吧。那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别想太多,啊?天塌下来,有爸妈给你顶着。”
“嗯。我知道。”
挂了电话,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你走多远,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永远在原地等你的,只有父母。
我平复了一下情绪,然后,点开了林薇的微信。
消息,停留在三天前。
最后一条是:
[陈锋,我知道你都看到了。我无话可说。但是,我求你,我们见一面,好吗?就当是,给我们的七年,画上一个句号。]
她的头像,还是那张在巴厘岛拍的,我们两个的合影。
只是,现在看起来,无比的讽刺。
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
见,还是不见?
理智告诉我,不见是最好的选择。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就应该断得干干净净。任何的藕断丝连,都是对自己的残忍。
但情感上,我却有一丝动摇。
七年。
人生有几个七年?
那是我最美好的青春,也是我曾经以为会延续一生的,幸福。
就这么,无声无息地,像个小偷一样,仓皇逃离,真的就是最好的结局吗?
或许,我欠她的,不是一个原谅。
我欠我自己的,是一个体面的,正式的告别。
我深吸一口气,回复了两个字:
[时间。地点。]
我们约在了我们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七年前,我就是在这里,跟她告白的。
我先到的。
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和当年一样。
窗外,是熟悉的校园,有穿着球衣的男生,勾肩搭背地走过。有穿着裙子的女生,抱着书,笑靥如花。
一切,都和七年前,没什么两样。
变的,只是我们。
林薇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她。
她瘦了很多,眼窝深陷,脸色憔Cui,没有化妆,穿着一身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
那股我熟悉的,Dior真我的香水味,不见了。
她看起来,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失魂落魄的,刚失恋的大学生。
如果不是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几乎就要心软了。
她在我的对面坐下,低着头,双手绞着衣角。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服务员过来问要喝点什么,我替她点了她以前最喜欢的,焦糖玛奇朵。
给自己,点了一杯最苦的美式。
咖啡端上来,她才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谢谢。”她的声音,沙哑得厉害。
“你找我,想说什么?”我开门见山。
我不想兜圈子,不想叙旧,不想上演任何苦情戏码。
她似乎没想到我这么直接,愣了一下,眼圈,瞬间就红了。
“陈锋,”她开口,声音里带着颤抖,“对不起。”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苦涩的液体,滑过喉咙,像是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染成黑色。
“‘对不起’这三个字,太廉价了,林薇。”我说,“我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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