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上海“新年第一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陈吉宁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
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上海市今天上午召开2026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市委书记陈吉宁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八次全会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的基础抓手,持续抓深抓实,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更好提振市场信心和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海内外一流企业和人才集聚,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市政协主席胡文容、市委副书记朱忠明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部署2026年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00余家各类中外企业、商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应邀参会。
过去一年,上海聚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8.0版方案,着眼企业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攻坚,推动58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地,准入准营更加便利、企业服务精准高效、涉企监管质效提升、权益保护不断完善、企业成本持续降低。在世界银行去年发布的营商环境企业调查中,上海有22项全球最优。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回升向好、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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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寄予殷切期待。全市上下要强化“一盘棋”意识,争当敢打敢拼敢争先的“小老虎”,干字当头、奋力一跳,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9.0版方案的落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实现新的更大跃升。
陈吉宁指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发挥整体效能。要强化问题的主动发现和解决机制,及时跟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强化对共性问题、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评估分析,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上升为“解决一类问题”,以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的思路和办法,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举措,动态提升营商环境质量。要强化经验总结和人员培训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一线的好做法,更好放大改革效应。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权威性的政策解读、典型性的案例剖析、实战性的业务辅导、互鉴性的经验交流,更好吃透中央政策精神、把握政策意图。要强化工作的系统谋划和推进机制,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带动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联动,共同促进政府整体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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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指出,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要把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摆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位置,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担当作为,始终务求实效。树牢正确政绩观,深化对亲清政商关系的认识,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设身处地帮助企业解难题、克难关,千方百计、尽心竭力做好涉企社会公共服务,当好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把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诉求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回应、认真解决,推动各项工作、各方面政策和制度与时俱进、向前一步,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强的认同度感受度。
陈吉宁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方方面面,对干部素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提高专业能力,对营商环境政策和相关制度规定烂熟于心,成为企业“问不倒”的行家里手。要提高沟通能力,耐心倾听了解企业诉求,善于运用清晰易懂的方式把企业诉求和政策举措匹配起来。推动市区政策协同,进一步提升政策的颗粒度、清晰度,确保政策简洁明了。要提高调研能力,主动走下去问需问计,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凝练企业和产业共性需求,在推动具体问题解决的同时及时上升为政策制度。要提高数字化能力,熟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工具,帮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优化流程,实现智能服务、精准监管、效率提升,更好赋能基层治理。要提高法治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方式,处理好“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市场公平,让各类经营主体在法治框架内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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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正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指出,要按照市委部署,提高站位、强化统筹、改进作风抓营商环境优化,用好经济运行调度、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区及街镇诉求协调办理和稳外贸调度“3+1”机制,紧扣企业和基层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政务服务、市场竞争、产业生态、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密切联动的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格局。要认真对照优化营商环境9.0版方案26条任务举措,压实责任、逐项分解、扣紧节点,全力抓好落实,进一步彰显上海全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更好为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挑大梁、作贡献。
市领导陈金山、李政、华源、陈杰、张小宏、张亚宏、陈宇剑、舒庆、彭沉雷,市高级法院院长贾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出席会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委办局,各区主要负责同志,各重点产业园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今日新动态
1.最高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依法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对2022年以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
今天发布6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亮点:
一、强调家庭教育从“家事”到“国事”的法律地位升级转变。
家庭是孩子最基本的生活和教育单位,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影响重大且深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典型案例,重申家庭教育“国事”属性的重要认知,展现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积极履职、整合社会资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做法。
二、强调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对于离婚纠纷、离异后探望权纠纷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以方某某诉胡某某离婚案为例,聚焦离婚纠纷中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破解“父母离婚、子女受伤”困境,以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为目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旨在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明确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不因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而有所区分或弱化。
三、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职不当之间普遍关联性的警醒提示。
实践中不少案例显示,客观上存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与家庭教育履职不当高度相关的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的最重要场域,家庭保护是首要责任。追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其所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失当或者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以李某诉王某等健康权纠纷案为例,9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均与其父母未能正确、有效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密切相关。
四、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成长在习惯于通过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和争议的家庭环境中的个体,容易形成“实施暴力或被暴力对待”的关系模式。而个体的具体角色和功能定位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关系对象的强弱不同在“施暴者”和“被暴力对待者”两者间切换。在父母“棍棒”下成长的孩子,将来更可能成为用这种方式“教育”他们子女的人。因此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应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如某区公安分局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用“双令+四步法”反家暴,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五、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通力合作和资源整合。
家庭教育通常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琐碎细节中,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可能成为孩子的效仿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应当整合国家、学校、社会等各方面优势资源,为家庭提供支持和协助,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努力营造一个充满爱、自由和尊重的成长环境,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次案例发布,对各地在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具有很强的引领意义和示范价值。
聚焦热新闻
1.男子酒后抡椅砸人致男童颅骨凹陷: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二年
男子徐某某醉酒后因“酒未喝完”与聚餐同乡起冲突,抡塑料椅砸人时误中路过的8岁男童小明,致其右侧顶骨凹陷最深0.7厘米,曾引发广泛关注。
1月4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徐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案之前,徐某某曾因酒后闹事打架被警方拘留过两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8岁男童小明骑车路过一家牛肉火锅店时,被醉酒男子徐某某用塑料椅子砸中头部。CT检查报告单显示,小明右侧顶部颅内脑外出血,右侧顶骨局部向内凹陷,最深处深达0.7厘米,医生建议立即手术打开脑盖骨把凹陷的部分进行修复并清理淤血。
徐某某妻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丈夫在外地务工,刚回昆明没几天。当天晚上,他和老乡们在一起聚餐,6个人都喝醉了。“差不多要走的时候,丈夫说酒没喝完,怎么能走,就拿着凳子和同桌人推推嚷嚷”。徐某某妻子表示,事发后参与喝酒的一亲戚用纸捂着孩子的伤口,并让围观路人赶快拨打120。徐某某早已醉得不省人事,在旁边呕吐,否认其逃逸的说法。
另有权威渠道告诉澎湃新闻,案发后,参与聚餐的部分人员匆忙地逃离了现场。随后,徐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2.长春一网约车司机辱骂威胁乘客#,官方:吊销从业资格证,其平台账号已被封
针对长春市一网约车司机辱骂威胁乘客,1月4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通报称,吊销涉事司机从业资格证,各网约车平台已对其账号进行封禁。
通报称,1月2日晚,网友反映打车时遭遇驾驶员辱骂威胁。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与乘客联系,并调取涉事网约车营运过程视频。
经调查情况属实,涉事驾驶员李某(男,35岁)服务态度恶劣,并以关车门声音大为由与乘客发生争执并进行辱骂,乘客用手机摄像记录,驾驶员威胁乘客删除视频。目前,涉事驾驶员已被立案处理,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500元、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罚决定,各网约车平台已对其账号进行封禁,其他违法行为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涉事驾驶员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已被立案处理,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8000元的处罚决定,并采取下线整改措施。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吁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如遇类似行为,请立刻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该单位表示,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车、网约车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树立行业文明服务形象,切实保障乘客安全舒适便捷出行。
编辑 | 钱家浩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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