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民汪艳华遭遇的一起房产纠纷引发广泛关注。2017年,她通过中间人购置一套“内购优惠房源”,全款支付后入住多年,却发现房屋已被过户至他人名下,由此陷入了一场房屋所有权的纷争之中。
2017年11月,汪艳华经中间人吴某进介绍,得知哈尔滨道里区锦某槟湾一期有内购优惠房源,随即决定购买。当月14日,她按约定将86万元购房款全额转入指定账户,收款人为张某丹。2018年10月房屋交付后,在吴某进的协调下,张某丹的小叔子于某军为汪艳华办理了进户手续,交付了房屋钥匙、梯卡、门卡,并协助完成物业密码更换。汪艳华当场缴纳物业费、供暖费后,正式入住该房屋,此后还曾委托女儿将房屋出租。
入住期间,为办理煤气开通手续,吴某进再次联系于某军协助,相关事宜顺利办结。在此过程中,汪艳华曾多次通过吴某进咨询房产证办理进度,对方均告知小区暂未启动产权登记工作,并承诺会在可办理时及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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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于某军联系汪艳华,提出办理房屋过户需额外支付费用。汪艳华对此表示不解,认为购房款已全额支付,不应再产生额外费用,随即联系吴某进协调,对方表示会跟进处理此事。
然而,意外在2019年10月发生。一名自称刘某颖的女子突然来到涉案房屋,称自己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要求租户搬离。汪艳华立即联系吴某进了解情况,才得知收款人张某丹已于当月投案自首,其行为疑似涉及财产转移。随后,汪艳华进行了报案登记。据了解,刘某颖的男友曾多次联系租户了解情况,但并未选择共同报案。
为核实房屋过户的具体情况,汪艳华与吴某进、于某军及女儿当面沟通。沟通中,于某军承认参与过房屋相关手续办理,称过户行为是受张某丹委托配合中介操作,但未说明具体手续及委托公证的相关情况。汪艳华表示,于某军在2018年为其办理煤气开通时,就已知晓房屋已售予自己,却仍在2019年配合完成了向刘某颖的过户手续。
经进一步了解,参与房屋过户的王某楠系张某丹的外甥女,且与刘某颖为好友关系。刘某颖称自己通过王某楠以9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房屋,并提交了相关银行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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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汪艳华提出了几点疑问:第一,刘某颖购房时未实地查看房屋,也未取得房屋钥匙、梯卡等相关物品;第二,刘某颖的购房时间在自己入住之后,当时该小区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约为150万元,其购买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明显差距;第三,王某楠作为张某丹的亲属,大概率知晓房屋已售出的情况。此外,刘某颖因涉及其他电信诈骗案件,已于2019年10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姐姐后续曾上门试图讨要房屋,但未能提供完整且合理的购房证明。
汪艳华认为,自己全款支付购房款,合法入住并持续缴纳各项费用,期间也一直积极要求办理产权登记,属于善意购房方;而刘某颖取得房屋的过程存在诸多不合常理之处,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条件。她同时怀疑,张某丹、王某楠等亲属之间可能存在串通行为,意图侵占房屋,对自己造成二次权益侵害。
据汪艳华讲述,这套房屋是她倾尽积蓄购置的,入住多年来各项缴费单据齐全,本想安稳度日,却突遭房屋易主的变故,不仅承受了财产损失,还遭受了不小的精神压力。
这起房产纠纷也为广大购房者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购房过程中,务必核实房源的产权信息,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交易手续,及时完成产权登记,避免因手续不全或轻信中间人而陷入权益纠纷。目前,相关事宜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期待此事能有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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