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半百我才顿悟:女人称呼你“哥”,其实是想传递这3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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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那一声“哥”,像南方梅雨季滴答不停的屋檐水,起初你不以为意,听久了,竟能把心里的水泥地都泡软、浸透。

年过半百,我以为自己是块硬邦邦的老石头,什么风浪没见过。

可就是这么个最寻常的称呼,从不同女人的嘴里吐出来,味道千差万别。

有的像糖,有的像药,还有的,像一把温柔的刀子...

我的唱片店叫“拾光”。



名字听着有点酸,是儿子李东阳给起的。他说,爸,你这店里卖的都是老掉牙的东西,就是捡起旧时光,挺好。

我当时抽着烟,没搭理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子,懂什么叫时光。

店开在一条不算热闹的街上。街两旁栽着有些年头的梧桐,夏天的时候,叶子密得像搭了个棚子,把毒太阳挡在外面,漏下些碎金一样的光斑,落在门口的旧藤椅上。

店里总有一股混杂的味道。老唱片的纸壳味,防潮柜里樟木球的味道,还有我那台用了十年的咖啡机,煮出来的带着点焦糊气的咖啡味。

我喜欢这股味,闻着踏实。

李承泽,五十二岁,离了有些年头。现在守着这家不死不活的店,守着一屋子不会说话的黑胶唱片。日子像店里那只老掉牙的挂钟,钟摆一左一右,规律,但沉闷。

店里有个兼职的店员,叫周晓琳。音乐学院的,二十三,一说话俩酒窝,甜得腻人。

她总喊我“李哥”。

“李哥,这个月的排班,我能不能跟小丽换一下?周末男朋友约我去看电影。”

她歪着头,双手合十,像拜菩萨。

我通常眼皮都懒得抬,从鼻子里哼一声,算答应了。

她就立刻换上一副欢天喜地的腔调:“谢谢李哥!李哥你最好了!给你带了杯奶茶,全糖去冰!”

奶茶放在柜台上,塑料杯壁上挂着水珠。我从不喝那玩意儿,甜得齁嗓子。等她走了,就顺手扔进垃圾桶。

她喊的“哥”,像一把开锁的钥匙,专门开我这把“好说话”的老锁。我心里门儿清。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心思都写在脸上。

一声“哥”,就是一张通行证,想迟到早退,想调班摸鱼,先递上这张通行证,准没错。

我懒得计较。都活到这把年纪了,跟个小丫头片子较劲,没意思。

再说,听着也舒坦。好像自己真成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能罩着谁似的。

这种舒坦,隔壁花店的方姐也能给我。

方姐,方文静,四十八岁,跟我一样,也是个离了婚单过的。但她跟我完全是两种人。我这是半死不活,她那是风生水起。

她的花店叫“繁花”,装修得像个欧洲小城堡。每天进进出出的都是些开好车、穿名牌的男男女女。

方姐嗓门大,性子急,跟个炮仗似的。

她喊我“李哥”的时候,通常人还没进门,声音就先到了。

“李哥!看下店!我去趟银行!”

话音刚落,一阵风似的卷进来,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出急促的响声,人又一阵风似的卷出去了。

柜台上留下一束她包扎剩下,准备扔掉的洋牡丹。不算新鲜,但还能看。

她喊的“哥”,干脆,利落,没一点水分。那是生意人之间的默契,是邻里之间的信任。我知道她那保险柜里每天流水多少,她也知道我这唱片店一个月卖不出几张碟。

我们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房东要涨租,我们得一起去砍价。门口的下水道堵了,得一起打电话找人通。

她的“哥”,是把我划进了她的“战斗堡垒”。我们是盟友,不是别的。

这一点,我跟她都心知肚明。

有一次,我店里漏水,弄湿了几张珍藏的唱片,心疼得我好几天没吃下饭。方姐知道了,晚上关了店门,直接提了瓶二锅头和一袋猪头肉过来。

“李哥,喝点。多大点事,不就是几张纸片子,回头姐帮你留意着,给你淘换回来。”

那天我俩就在我这乱糟糟的店里,就着猪头肉,一人一杯,喝到半夜。

她说话直来直去:“李承泽,你说你一个大男人,守着这么个破店有什么劲。儿子也大了,不用你操心。给自己找个伴儿吧。”

我晃着酒杯,看着里面混浊的液体:“找什么伴儿,都这岁数了,折腾不动了。”

“屁!男人四十一枝花,你这五十二,最多算个花骨朵。别一天到晚丧着个脸,跟谁欠你钱似的。”她用筷子指着我。

我没说话,只是笑。

我享受这种被叫做“哥”的日子。小周的“哥”,让我觉得自己还没老到被时代淘汰。方姐的“哥”,让我觉得在这座大城市里,我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像一只蜗牛,满足于自己背上那个小小的、安全的壳。每天听着这些“哥”,就好像有人在不停地加固我的壳。

直到那个女人出现。

她叫林晚。

那天下午,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

店里没什么人。小周请了假,说是要去图书馆写论文。我知道,她大概又是跟哪个小男朋友腻歪去了。

我正在擦一张卡朋特的黑胶,那首《昨日重现》的前奏,像细雨一样在店里流淌。

门上的风铃响了。

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连衣裙,料子看着很舒服,随着她的走动,裙摆轻轻晃动,像水波。她没打伞,头发上沾了点湿气,贴在脸颊旁,显得皮肤特别白。

她不像别的客人,一进门就东张西望,或者直奔流行区。她径直走到了最里面的古典音乐区。

那个区域最冷清,唱片上的灰也最厚。

我把唱片放回架子上,走了过去。

“想找点什么?”我问。

她回过头,冲我笑了笑。她的眼睛很好看,不是那种惊心动魄的大,而是很沉静的,像两潭深水。

“我想找一张肖邦的夜曲,阿图尔·鲁宾斯坦弹的那个版本。”她的声音很轻,跟她的长相很配。

“这个版本可不好找。”我说着,踩上梯子,在最上面一排翻找起来。

灰尘扑簌簌地往下掉。

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不是那种审视的目光,很柔和,像午后的阳光。

终于,我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张落满灰尘的唱片。

“喏,就是这个。”我把唱片递给她,拍了拍手上的灰。

她接过去,用指尖轻轻拂去封面上的灰尘,像是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太好了,我找了很久。”她抬起头,眼睛里有光。

结账的时候,她把钱包放在柜台上。那是一个很旧的钱包,皮质的边缘已经磨损了。

“多少钱?”

“三百六。”

她从钱包里仔细地数出三张一百和六张十块。她的手指很长,很干净。

我把唱片装进牛皮纸袋里。

她接过纸袋,没有马上走。她看着我,又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点什么,我说不清楚。

“谢谢你,李哥。”

就这么一声。

很轻,很柔,像羽毛一样,在我心里最软的地方,轻轻搔了一下。

我的心,毫无征兆地,漏跳了一拍。

我愣在那里,看着她推门出去,身影消失在灰蒙蒙的街景里。

“李哥”。

这个称呼我一天要听几十遍,早就麻木了。

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不一样。

小周的“李哥”,是甜的,带着一股子撒娇和算计。

方姐的“李哥”,是脆的,带着生意人的精明和江湖气。

而她的“李哥”,是温的。像一杯恰到好处的温水,不烫嘴,也不冰牙,就那么顺着喉咙滑下去,熨帖了整个胸膛。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失眠了。

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她那声“李哥”,和她那双沉静的眼睛。

从那天起,林晚成了店里的常客。

她有时候隔一天来,有时候隔三四天。没什么规律。

她来的时候,总是一个人。不总买唱片,更多的时候,是点一杯我煮的、带着焦糊气的咖啡,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她坐姿很好,背挺得笔直,但又不显得僵硬。她不看手机,也不带书,就那么静静地坐着,看着窗外发呆。

窗外有什么好看的呢?不过是些匆匆走过的路人,和被风吹得哗哗响的梧桐树叶。

小周对她很好奇。

“李哥,那个美女是谁啊?看着好有气质。是哪个公司的白领吗?”

“我怎么知道。”我嘴上这么说,眼睛却忍不住往林晚那边瞟。

“每次来都坐半天,也不说话。神神秘秘的。”小周撇撇嘴,“不像好接近的样子。”

是不好接近。

她像一个自带结界的人,安静地坐在那里,就把自己和这个嘈杂的世界隔开了。

但她对我,似乎是例外。

有时店里人少,她会主动跟我说几句话。

“李哥,今天天气不错。”

“李哥,你这店开了多少年了?”

“李哥,你喜欢听谁的歌?”

我们聊音乐,聊那些已经没人记得的老电影,聊这座城市哪个季节最舒服。聊的都是些不咸不淡的话题,但我觉得很受用。

跟她说话,不用费脑子。不像跟小周,得时刻提防着她又有什么鬼主意。也不像跟方姐,三句话不离生意和钱。



和林晚聊天,像是在一条安静的小河里划船,水流平缓,两岸风景宜人。

我开始期待她来。

每天早上开门,我都会下意识地把靠窗的那个位置擦得干干净净。咖啡豆也换了新的,是托人从云南带回来的,据说味道醇厚些。

我甚至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以前我总是一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一条大裤衩。现在,我会翻出压在箱底的白衬衫,虽然有点褶皱,但熨一熨,看着精神不少。

方姐第一个发现了我的不对劲。

有天中午,她又来我这儿躲清静,一眼就看到了我身上的白衬衫。

“哟,李承泽,转性了?穿得人模狗样的,要去相亲啊?”

我脸一热,嘴上却不饶人:“你管得着吗?穿什么是我自由。”

“切。”方姐翻了个白眼,“肯定有情况。说吧,看上哪家姑娘了?”

我没理她,低头擦着一张老唱片。

心里却像被她说中了一样,虚得厉害。

我确实有情况。情况就是林晚。

她每一次来,每一声“李哥”,都像是在我那片干涸已久的心田里,滴上一滴水。

一开始只是湿润,后来,竟然慢慢长出了些不该有的嫩芽。

我开始琢磨她那声“哥”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不像小周那样有求于我,也不像方姐那样需要一个盟友。

她看我的眼神,很专注,很认真。那里面没有算计,没有防备,只有一种……我琢磨了很久,才找到一个词:亲近。

是一种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纯粹的亲近。

难道……

一个荒唐的念头,像野草一样从心底冒了出来。

难道她对我有意思?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李承泽,一个年过半百,离异,守着个破店的糟老头子。

她,林晚,看着也就四十出头,气质那么好,那么优雅。

怎么可能。

我拼命想把这个念头按下去,可它就像打了气的皮球,越按,弹得越高。

我开始搜集各种“证据”。

她跟我说话时,嘴角总是带着笑。

她听我讲那些老掉牙的唱片故事,从来不嫌烦。

有一次,我给她推荐了一张爵士乐,查理·帕克的。她说她不太懂爵士,但还是买下了。第二天她来的时候,说:“李哥,你推荐的真好听,我昨天晚上听了一夜。”

我心里乐开了花。

我彻底陷进去了。

我觉得,她那声“哥”,是一种试探。是中年人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是一种欲说还休的暧昧。

她不好意思直接表达,就用一声“哥”来拉近距离,看看我的反应。

想通了这一点,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走路都带风。

我决定主动一点。

我知道她喜欢听古典乐,尤其喜欢肖邦。我托了好几个圈子里的朋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淘到了一张极其稀有的,五十年代法国发行的初版肖邦夜曲集,上面甚至还有鲁宾斯坦本人的签名。

那张唱片花了我将近一个月的利润。

但我不在乎。

唱片到手那天,我一整个下午都在擦拭它。把封套上的每一个褶皱都抚平,把盘面上的每一丝灰尘都清理干净。

我把它放在最显眼的位置,等着林晚来。

她果然来了。

她一进门,就看到了那张唱片。

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比店里所有的灯加起来都亮。

她快步走过来,声音都有些发颤:“李哥,这张……这张是……”

“刚收到的。”我故作平静,心却在胸腔里狂跳,“一个朋友送的,我不怎么听古典,放着也是浪费。”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算我……便宜点卖给你。”

我报了一个低得离谱的价格。

她愣住了。

她看着唱片,又看看我,眼圈竟然有点红了。

“李哥,这太贵重了。”

“不贵重,就是个玩意儿。”我摆摆手,“能碰到喜欢它的人,也算它的福气。”

她没再推辞。

她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收进包里,像是怕碰碎了。

临走的时候,她站在门口,回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李哥,你真好。”

那一瞬间,我听见了自己心里花开的声音。

不是一朵,是漫山遍野。

我确定了,这就是爱情。是我李承泽枯了半辈子的老树,终于要开花了。



日子过得飞快。

一转眼,就到了我五十二岁的生日。

往年过生日,都是儿子李东阳给我打个电话,说几句“爸,生日快乐,注意身体”之类的场面话,然后给我转个红包。

我一个人,去楼下小饭馆,点一盘花生米,一盘拍黄瓜,喝两杯。就算过生日了。

但今年不一样。

今年,我有了林晚。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李承泽,别怂!你都五十多了,再不疯狂就真老了!

儿子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店里对着镜子练习,看哪个角度的笑容最自然,最有魅力。

“爸,生日快乐啊!红包给你发过去了。”

“嗯,收到了。”我心不在焉。

“晚上自己弄点好吃的啊。”

“知道了。”

“爸,你是不是有事啊?怎么感觉你今天怪怪的。”儿子在那头察觉到了不对劲。

我清了清嗓子,鬼使神差地,把心里的想法跟他说了。

“东阳,爸……爸好像喜欢上一个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

“谁啊?方阿姨?”

“不是。”

“那是谁?我认识吗?”

“你不认识。就是……店里的一个客人。”

“多大了?干嘛的?人怎么样?”儿子开启了连珠炮模式。

我被他问得有点烦,又有点甜。

“行了,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就是想……今天我生日,想约她吃个饭。”

“那敢情好啊!爸,我支持你!去啊!定个好点的地方,穿帅一点!拿出你的魅力来!”儿子比我还激动。

挂了电话,我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我立刻就在手机上,订了城里一家很有名的西餐厅。据说环境特别好,靠窗的位置能看到江景。

然后,我冲到隔壁方姐的店里。

“方姐!帮个忙!”

方姐正在修剪一束玫瑰,头也不抬:“说。”

“帮我挑一身衣服!今晚有重要约会!”

方姐手一顿,抬起头,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李承泽,你吃错药了?”

我没理她的嘲讽,把她拽到我那乱糟糟的衣柜前。

一个小时后,我焕然一新地站在了方姐面前。

深灰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是熨帖的白衬衫,裤子笔挺,皮鞋擦得锃亮。头发也去门口快剪店吹了个造型。

方姐绕着我走了两圈,啧啧称奇:“行啊,李承泽,收拾收拾还真像个人。今晚是去见国家总统吗?这么隆重。”

“比那还重要。”我得意地笑。

我还准备了一张卡片,是我亲手做的。上面用钢笔写着:林晚女士,不知是否有幸,邀你共进晚餐?

我打算等她来店里的时候,亲手交给她。

我想象着她看到卡片时,又惊又喜,带着一丝娇羞的模样。我甚至想好了,她要是答应了,我就说,餐厅已经订好了,就在江边。

下午,我坐立不安。

一会儿擦擦柜台,一会儿整理整理唱片。眼睛时不时就往门口瞟。

店里的挂钟,滴答,滴答,每一下,都敲在我的心上。

三点。

四点。

四点半。

她平时差不多就是这个点来。

我手心开始冒汗,那张卡片被我攥得都有点湿了。

终于,门上的风铃响了。

是她!

我猛地站起来,脸上堆起练习了一百遍的笑容。

林晚走了进来。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脸上带着比平时更灿烂的笑容。那笑容像阳光,一下子照亮了我整个昏暗的店,也照亮了我整个骚动不安的心。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就是现在!

我刚准备从柜台后面走出去,把那张攥得发烫的卡片递给她。

我看到,她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一个男人。

男人大概五十岁上下,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穿着合身的羊绒大衣,手里提着一个看起来就很贵的礼品盒。他跟在林晚身后,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看着林晚的眼神,充满了宠溺。

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血液,好像在一瞬间,从头顶凉到了脚后跟。

林晚丝毫没有察觉他的异样,她亲密地挽住那个男人的手臂,走到柜台前,兴奋地对李承泽说:“李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先生,他今天特地从国外飞回来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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